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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rong>当我醒来的时候,莉迪娅还在睡着。``这也难怪,她在云潮里独自游荡了三天三夜。我没有吵醒她,悄悄的从床上爬起来。忽然我的目光落在莉迪娅的两柄长剑上,心中猛地一紧,深深的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而自责:如果这个女人有什么歪主意,她完全可以趁着我睡着的时候砍下我的脑袋。可我转念一想,我根本就是在完全没有道理的恶意揣度莉迪娅的想法,又不觉羞愧起来。尽管如此,我还是将放在地板上的两把长剑拿走了。
我离开小屋,漫步在自己的坟场里。太阳还未完全升起,昏暗的天幕下,一座座墓碑密密麻麻,一直延伸到视线的尽头。我的祖父,曾祖父和太祖父都埋葬于此,唯有我的父亲葬身云海,连一个墓碑都不曾有。我忽然觉得,独自打理眼前这座古老而庞大的墓园实在是太过辛苦了,也许我也应该为自己寻找一个助手了。当然,我还不到二十岁,有的是时间和精力,因此这事也不必急于一时。需要的时候,我可以随时喊镇子上的那些个老乞丐帮忙,他们大都是退伍老兵,虽说身上往往有点小小的残疾,却也不乏力气。
我忽然听见一阵脚步声。一道人影正在穿过墓园,从远处向我走来。我心中大概知道那是谁,连忙把手上的两把长剑丢在附近一个才挖了一半的墓穴里隐藏起来,然后迎了上去。
正如我所料的,来着是芬克,村里少数喜欢和我说话的年轻人之一。他个子高高瘦瘦的,眼角有一道疤痕,实际比看上去更加强壮。
“芬克,”我说,“你怎么一大早就过来啦?”
“没什么,”芬克说,“云潮结束了,我必须去镇子一趟,就顺道过来看一看。你看上去很匆忙的样子,发生了什么事吗?”
“什么也没有,”我说,“一切都是老样子。村子里有新闻吗?”
“没有,”芬克说,可他忽然犹豫了一下,改了口,“我出发的时候碰见了从棕岚城的信使。附近的几个村子似乎都被云潮淹没了,棕岚城倒是完全没事。信使在云潮外围整整堵了一整天,非常着急。”
“究竟出了什么事?”我皱起眉头。
“也许你不清楚,我们的子爵大人和纳尔斯的伯爵是至交好友,”芬克说,“大人家的小公子出生了,伯爵也准备了贺礼,可负责送礼的人却和礼物一起半途失踪了。”
“也许是遇到了危险,比如强盗和野狼之类的,”我猜测道,“当然,更大的可能是送礼的家伙带着珍贵的礼物逃跑了。”
“我也那么想,”芬克说,“恐怕子爵大人也是。他叫我们看住通往其它的领地的路口很快他会派兵在所有路口都设上临时的岗哨。”
“封锁路口多半来不及,”我确信的说,“犯人一定在云潮发生前就带着礼物逃之夭夭了。”
“那可说不准,”芬克说,“你也知道,在我们这种地方,要找到一个愿意销赃又能付得起大钱的商人可不容易……运气好,犯人浪费了太多时间,然后又被困在云潮里,我们还有机会抓住。”
“有可能。”我说。
“那嫌疑犯是个年轻女人,以前是干雇佣兵的,”芬克说,“信使说她淡金色头发,使双剑,很好辨认。你要是看见她,千万记得回村里说一声,子爵大人悬赏两个金币呢。
“我会的。”我冷静的说。
我送别芬克,陷入了沉思。我非常庆幸,将莉迪娅的双剑偷拿了出来,不然即使她状态不好,我依旧没有十足把握赢她。但真正令我疑惑的是,昨晚她来到我家的时候,并没有任何行李即使她真的已经变卖了纳尔斯伯爵送给子爵大人的礼品,换得的金币也应该有不小的一袋,而她并没有带任何类似的东西。
思前想后,我跳入我隐藏双剑的墓坑中。不管怎样,武器还是拿在手里的时候最安全。这个墓坑的主人患了肺病,从几个月前就是一副行将就木的样子,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死,而我也懒得继续为一个活人挖坟,这才让那么一个才开挖了一半的墓坑摆在显眼的地方。
令我大吃一惊的是,墓坑里并不只有我匆匆扔在里面的双剑而已,还有别的什么东西。只因光线昏暗,又覆盖了一层薄薄的泥土,我最初才没有发现它的存在。我强忍兴奋,把东西从土里取出来那是一个非常结实的鹿皮袋子。我用颤抖的手解开袋子上系着的绳子,借着初升的太阳的光亮,看清了里面的东西:一串白色的珍珠项链,一柄尚未开刃,镶嵌青色珠宝的白银匕首,还有十几枚明晃晃的金币,令我心惊肉跳。
毫无疑问,袋子里就是纳尔斯伯爵赠给子爵大人的礼物了。项链是送给子爵夫人的,匕首是赠给子爵大人的,应该还有一件,给子爵大人刚出生的儿子的大概已经被卖掉了,就是那十几枚金币。我猜想莉迪娅辛苦找到的销赃人一口气付不出足够的金币,她只卖了三件宝物中的一件就不得不往外地赶,结果却不幸被云潮所困,直到今日。她用最后的力气将宝物藏在这里,然后便倒在了我的房间。
我抚摸着那串珍珠项链。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触摸到珍珠。听说在远古时代,包围的大陆的海洋不是由云,而是由水构成的。海水里生存着数不清的鱼类和贝类,那个时代的边民,单单是依靠大海就能获得无尽的财富,包括珍珠。而我们呢?什么都没有。现在,珍珠在世界上是很稀罕的东西,只有那些贵族和富人才玩得起。
这个时候的我还不知道:即使在远古时代,生活在海边的普通人也没有多少能拥有珍珠项链的。不管哪个时代,都有所谓的“上等人”企图垄断一切珍贵而美好的事物,即使白白浪费也不会和人分享。
我把心情从震撼中平静下来,开始思考下一步怎么做。我将放着宝物的袋子系在腰上,把两把剑中的一把背在身后,从墓坑里爬了出来。然后,我看见莉迪娅气冲冲的向我走来。
“那是我的东西,”她愤怒的说,“还给我。”
“很遗憾,”我说,“现在不能还你。我还想多活几天呐。我真该赞赏你的勇气,竟然敢从伯爵大人那里偷东西。”
莉迪娅神色一变:“你知道了?”
我微微... -->>
</strong>当我醒来的时候,莉迪娅还在睡着。``这也难怪,她在云潮里独自游荡了三天三夜。我没有吵醒她,悄悄的从床上爬起来。忽然我的目光落在莉迪娅的两柄长剑上,心中猛地一紧,深深的为自己的疏忽大意而自责:如果这个女人有什么歪主意,她完全可以趁着我睡着的时候砍下我的脑袋。可我转念一想,我根本就是在完全没有道理的恶意揣度莉迪娅的想法,又不觉羞愧起来。尽管如此,我还是将放在地板上的两把长剑拿走了。
我离开小屋,漫步在自己的坟场里。太阳还未完全升起,昏暗的天幕下,一座座墓碑密密麻麻,一直延伸到视线的尽头。我的祖父,曾祖父和太祖父都埋葬于此,唯有我的父亲葬身云海,连一个墓碑都不曾有。我忽然觉得,独自打理眼前这座古老而庞大的墓园实在是太过辛苦了,也许我也应该为自己寻找一个助手了。当然,我还不到二十岁,有的是时间和精力,因此这事也不必急于一时。需要的时候,我可以随时喊镇子上的那些个老乞丐帮忙,他们大都是退伍老兵,虽说身上往往有点小小的残疾,却也不乏力气。
我忽然听见一阵脚步声。一道人影正在穿过墓园,从远处向我走来。我心中大概知道那是谁,连忙把手上的两把长剑丢在附近一个才挖了一半的墓穴里隐藏起来,然后迎了上去。
正如我所料的,来着是芬克,村里少数喜欢和我说话的年轻人之一。他个子高高瘦瘦的,眼角有一道疤痕,实际比看上去更加强壮。
“芬克,”我说,“你怎么一大早就过来啦?”
“没什么,”芬克说,“云潮结束了,我必须去镇子一趟,就顺道过来看一看。你看上去很匆忙的样子,发生了什么事吗?”
“什么也没有,”我说,“一切都是老样子。村子里有新闻吗?”
“没有,”芬克说,可他忽然犹豫了一下,改了口,“我出发的时候碰见了从棕岚城的信使。附近的几个村子似乎都被云潮淹没了,棕岚城倒是完全没事。信使在云潮外围整整堵了一整天,非常着急。”
“究竟出了什么事?”我皱起眉头。
“也许你不清楚,我们的子爵大人和纳尔斯的伯爵是至交好友,”芬克说,“大人家的小公子出生了,伯爵也准备了贺礼,可负责送礼的人却和礼物一起半途失踪了。”
“也许是遇到了危险,比如强盗和野狼之类的,”我猜测道,“当然,更大的可能是送礼的家伙带着珍贵的礼物逃跑了。”
“我也那么想,”芬克说,“恐怕子爵大人也是。他叫我们看住通往其它的领地的路口很快他会派兵在所有路口都设上临时的岗哨。”
“封锁路口多半来不及,”我确信的说,“犯人一定在云潮发生前就带着礼物逃之夭夭了。”
“那可说不准,”芬克说,“你也知道,在我们这种地方,要找到一个愿意销赃又能付得起大钱的商人可不容易……运气好,犯人浪费了太多时间,然后又被困在云潮里,我们还有机会抓住。”
“有可能。”我说。
“那嫌疑犯是个年轻女人,以前是干雇佣兵的,”芬克说,“信使说她淡金色头发,使双剑,很好辨认。你要是看见她,千万记得回村里说一声,子爵大人悬赏两个金币呢。
“我会的。”我冷静的说。
我送别芬克,陷入了沉思。我非常庆幸,将莉迪娅的双剑偷拿了出来,不然即使她状态不好,我依旧没有十足把握赢她。但真正令我疑惑的是,昨晚她来到我家的时候,并没有任何行李即使她真的已经变卖了纳尔斯伯爵送给子爵大人的礼品,换得的金币也应该有不小的一袋,而她并没有带任何类似的东西。
思前想后,我跳入我隐藏双剑的墓坑中。不管怎样,武器还是拿在手里的时候最安全。这个墓坑的主人患了肺病,从几个月前就是一副行将就木的样子,只是不知道为什么就是不死,而我也懒得继续为一个活人挖坟,这才让那么一个才开挖了一半的墓坑摆在显眼的地方。
令我大吃一惊的是,墓坑里并不只有我匆匆扔在里面的双剑而已,还有别的什么东西。只因光线昏暗,又覆盖了一层薄薄的泥土,我最初才没有发现它的存在。我强忍兴奋,把东西从土里取出来那是一个非常结实的鹿皮袋子。我用颤抖的手解开袋子上系着的绳子,借着初升的太阳的光亮,看清了里面的东西:一串白色的珍珠项链,一柄尚未开刃,镶嵌青色珠宝的白银匕首,还有十几枚明晃晃的金币,令我心惊肉跳。
毫无疑问,袋子里就是纳尔斯伯爵赠给子爵大人的礼物了。项链是送给子爵夫人的,匕首是赠给子爵大人的,应该还有一件,给子爵大人刚出生的儿子的大概已经被卖掉了,就是那十几枚金币。我猜想莉迪娅辛苦找到的销赃人一口气付不出足够的金币,她只卖了三件宝物中的一件就不得不往外地赶,结果却不幸被云潮所困,直到今日。她用最后的力气将宝物藏在这里,然后便倒在了我的房间。
我抚摸着那串珍珠项链。这是我第一次近距离触摸到珍珠。听说在远古时代,包围的大陆的海洋不是由云,而是由水构成的。海水里生存着数不清的鱼类和贝类,那个时代的边民,单单是依靠大海就能获得无尽的财富,包括珍珠。而我们呢?什么都没有。现在,珍珠在世界上是很稀罕的东西,只有那些贵族和富人才玩得起。
这个时候的我还不知道:即使在远古时代,生活在海边的普通人也没有多少能拥有珍珠项链的。不管哪个时代,都有所谓的“上等人”企图垄断一切珍贵而美好的事物,即使白白浪费也不会和人分享。
我把心情从震撼中平静下来,开始思考下一步怎么做。我将放着宝物的袋子系在腰上,把两把剑中的一把背在身后,从墓坑里爬了出来。然后,我看见莉迪娅气冲冲的向我走来。
“那是我的东西,”她愤怒的说,“还给我。”
“很遗憾,”我说,“现在不能还你。我还想多活几天呐。我真该赞赏你的勇气,竟然敢从伯爵大人那里偷东西。”
莉迪娅神色一变:“你知道了?”
我微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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