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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完了豁免体,剩下的自然就是尸化体了。但奇怪的是,除了人类之外,其他的生命体,却可以完全免疫尸化。
以至于在李默重生前的那个时空,许多人都把末日风暴,当成了地球或是神明,对人类的一种天罚。
且不管他到底是不是天罚,其实尸化实际就等同于死亡。因为在尸化之后,丧尸除了还具被对食物的欲望,几乎就没有了任何的思维。
大脑的存在,也仅仅是为了维持独有的身体机能。至于心肝肺什么的器官,根本就等同无用。这也是为什么丧尸的弱点,仅存在于大脑的原因。
再重新说回李默,作为一个重生者,他之所以重生后就急匆匆找上了甄樱,就是因为在上一时空,曾经亲眼目睹了甄樱的崛起。
墨晶这种特殊物质,在风暴降临之际,会迅速储满风暴电磁。同时,风暴电磁还会和晶体本身,发生一种反应,变成了可以媲美进化电磁的超级电磁。
而在那个时空里,甄樱就是依靠这个吊坠,抢占了堪比先天进化者的进化先机。因此当李默诡异的重生后,自然也就盯上了本该属于甄樱的墨晶。
其实李墨居住的那个小区,距离光华小区并不远。至于说他为什么知道甄樱家的地址,则是因为在前一时空中,他曾被甄樱所救,而后就加入了她领导的幸存者团队。
李默可以说几乎了解甄樱的一切,知道甄樱今天因为重感冒而没有去学校,自然就径直赶了来。
现在李默手中的墨晶,自储满风暴电磁后,就会自主进入一种消耗状态。
像上一时空中的甄樱,仅仅只是把它带在身上,就能慢慢接受进化电磁对身体的改造。但对于重生的李默来说,他却知道怎样更好的利用。
要知道墨晶可是一次性的消耗品,只有风暴降临之际这一次吸收电磁的机会,一旦用尽就会沦为废物。
而且靠着电磁自主释放去吸收,也会造成极大的浪费。因此最佳的吸收方法,就是将进化电磁液化,并进行血液注射。
这会儿,卧室里的李默拿出一只空杯子。接着就从自己的登山包中,取出了一瓶注射用的葡萄糖水。倒满一整杯葡萄糖,那颗墨晶就被丢进杯中。
霎时间,两者之间立时发生了某种反应。杯子里的墨晶不断产生大量的气泡,并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吸收起了葡萄糖。
也就是两三分钟的时间,一整杯葡萄糖就被墨晶吸了个干净。李默见状再次倒入葡萄糖,直到当第三杯被吸干后,墨晶才完成他所需要的变化。
将墨晶从杯子中取出,坚硬的晶体竟然发生了质变,变得宛若柔软的果冻。而在柔软的表层内,更是可以清晰的看到乌亮的进化液。
进化液成型,就连李默也不禁激动起来,甚至比之重生前那次注射还要兴奋。
他急忙取出一次性针管,抽取进化液的过程是小心又小心,生怕弄破柔软的表皮,造成一点一滴的浪费。
而当他进行血液注射的时候,那副舒爽惬意的模样,简直就像极了一个瘾君子。
完成了注射,李默所要做的就是等待了。至此他就和一个先天进化者一样,身体会开始发生质的改变。
而且由于进化方式的不同,李默完成进化的时间,更是远胜先天进化者。至多也就是二十几个小时,他就能完成第一阶段的进化,成为一个真正地一阶进化者。
不过注射了进化液,对李默而言仅仅只是迈出了进化的第一步,他可不会浪费宝贵的时间。一猫腰,就捡起了被自己丢在地上的钢锯。
……
这段时间,客厅里的甄樱,也不知怎么和两个学生解释的,反正俩人都是面若死灰。
秦羽已经不知道打了多少通电话,手机里有的恨不得都拨了一遍,结果根本就没有一通接通过。
方清雪到是打通了一个号码,是个最要好的同性朋友。可接通之后,女孩却只会一个劲的哭喊,说什么... -->>
说完了豁免体,剩下的自然就是尸化体了。但奇怪的是,除了人类之外,其他的生命体,却可以完全免疫尸化。
以至于在李默重生前的那个时空,许多人都把末日风暴,当成了地球或是神明,对人类的一种天罚。
且不管他到底是不是天罚,其实尸化实际就等同于死亡。因为在尸化之后,丧尸除了还具被对食物的欲望,几乎就没有了任何的思维。
大脑的存在,也仅仅是为了维持独有的身体机能。至于心肝肺什么的器官,根本就等同无用。这也是为什么丧尸的弱点,仅存在于大脑的原因。
再重新说回李默,作为一个重生者,他之所以重生后就急匆匆找上了甄樱,就是因为在上一时空,曾经亲眼目睹了甄樱的崛起。
墨晶这种特殊物质,在风暴降临之际,会迅速储满风暴电磁。同时,风暴电磁还会和晶体本身,发生一种反应,变成了可以媲美进化电磁的超级电磁。
而在那个时空里,甄樱就是依靠这个吊坠,抢占了堪比先天进化者的进化先机。因此当李默诡异的重生后,自然也就盯上了本该属于甄樱的墨晶。
其实李墨居住的那个小区,距离光华小区并不远。至于说他为什么知道甄樱家的地址,则是因为在前一时空中,他曾被甄樱所救,而后就加入了她领导的幸存者团队。
李默可以说几乎了解甄樱的一切,知道甄樱今天因为重感冒而没有去学校,自然就径直赶了来。
现在李默手中的墨晶,自储满风暴电磁后,就会自主进入一种消耗状态。
像上一时空中的甄樱,仅仅只是把它带在身上,就能慢慢接受进化电磁对身体的改造。但对于重生的李默来说,他却知道怎样更好的利用。
要知道墨晶可是一次性的消耗品,只有风暴降临之际这一次吸收电磁的机会,一旦用尽就会沦为废物。
而且靠着电磁自主释放去吸收,也会造成极大的浪费。因此最佳的吸收方法,就是将进化电磁液化,并进行血液注射。
这会儿,卧室里的李默拿出一只空杯子。接着就从自己的登山包中,取出了一瓶注射用的葡萄糖水。倒满一整杯葡萄糖,那颗墨晶就被丢进杯中。
霎时间,两者之间立时发生了某种反应。杯子里的墨晶不断产生大量的气泡,并且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吸收起了葡萄糖。
也就是两三分钟的时间,一整杯葡萄糖就被墨晶吸了个干净。李默见状再次倒入葡萄糖,直到当第三杯被吸干后,墨晶才完成他所需要的变化。
将墨晶从杯子中取出,坚硬的晶体竟然发生了质变,变得宛若柔软的果冻。而在柔软的表层内,更是可以清晰的看到乌亮的进化液。
进化液成型,就连李默也不禁激动起来,甚至比之重生前那次注射还要兴奋。
他急忙取出一次性针管,抽取进化液的过程是小心又小心,生怕弄破柔软的表皮,造成一点一滴的浪费。
而当他进行血液注射的时候,那副舒爽惬意的模样,简直就像极了一个瘾君子。
完成了注射,李默所要做的就是等待了。至此他就和一个先天进化者一样,身体会开始发生质的改变。
而且由于进化方式的不同,李默完成进化的时间,更是远胜先天进化者。至多也就是二十几个小时,他就能完成第一阶段的进化,成为一个真正地一阶进化者。
不过注射了进化液,对李默而言仅仅只是迈出了进化的第一步,他可不会浪费宝贵的时间。一猫腰,就捡起了被自己丢在地上的钢锯。
……
这段时间,客厅里的甄樱,也不知怎么和两个学生解释的,反正俩人都是面若死灰。
秦羽已经不知道打了多少通电话,手机里有的恨不得都拨了一遍,结果根本就没有一通接通过。
方清雪到是打通了一个号码,是个最要好的同性朋友。可接通之后,女孩却只会一个劲的哭喊,说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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