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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而穿越成像方云清那样子的大家闺秀,然后嫁个好男人,就不苦么?
其实还是苦,出去科技落后引发的种种不便以外,作为女人这本身,其实就注定了她没有作为“人”的大部分权利。
我不喜欢宅斗文,一方面是那种践踏生命的态度让我无法接受,一方面,也是因为许多人笔下的世界并不是真正的古代。
其实许多人都有一个误区,就是主妇可以随便对婢妾打杀,而历史上留下来的一些文献记录,还有野史小说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现代的一些宅斗文更是让许多人坚信,婢妾不是人,杀了也没事儿。
是的,主人当然可以买卖奴婢,妾是奴婢,被主母买卖是很正常的。史料上也记载过一些大妇如何爱吃醋,如何处置丈夫的小妾的故事: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这种事儿之所以被专门写上来,就是因为他的稀少且不被人们赞同:写下来让人看,很多时候是为了警示后人,是告诉大家,这样做是不可取的。这种事儿要是正常常见,还写个屁啊?如果大妇打死小妾跟当爹的打儿子两巴掌一样常见,还有必要写下来给人看么?
是的,在道理上讲,一家的主妇有权利处置家里的奴婢,这是阶级社会的性质。但要注意的是,中国古代,不仅仅是阶级社会,更是一个男权社会。什么是男权社会?那就是男人才是真正的主人,女人只能在男人允许的范围内去做事。不要说什么公主郡主如何,那是特例,这种情况下是阶级之间的差异超过了性别差异,女方才能抖的起来。也不要提那几个著名的折磨婢妾的凶残女人:她们被载入史册,就是因为她们的凶残而稀少。
所以主妇在后宅有权利,在名义上对所有下人都有处置权,但,这只是名义上:女主人想要把扫地的小丫鬟转卖给隔壁,这当然没问题;但她把丈夫喜爱的妾室发卖,也没什么问题么?
如果古代社会真的允许主妇可以随便处置丈夫的姬妾,那“七出”中为什么还要有“妒忌”这一项?所以说实话吧,主妇的权利,压根没有我们大部分想象的那么大:这是个男权社会,请一定注意,这是男权社会。
我看到有读者留言,说妾室是可以随便发卖,送人的。是的,奴籍的妾室确实可以被发卖,送人,但是大家很多时候会忽视这个问题:最有权利把妾室随便发卖,送人的人是谁。
纵览古代典籍,风流文人们交换姬妾,把姬妾送人是很常见的;但大家看到过几个当妻子的把丈夫宠爱的小老婆送人的例子?可以说,这种事儿但凡出现几乎都是反面教材,野史中,苏东坡被外放,把一堆姬妾送了人,还曾拿姬妾换马,当然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十分可疑,应该是南宋时期理学派的一些人杜撰出来污蔑他的,但是这个故事在古代能流传开,是为什么呢?因为合理,男人把姬妾送人是合理的。但是会编出来他老婆爱妒忌,把他的哪个姬妾送了人的故事?不会的,编这种故事很难让人相信的,一个有相当地位的官员,妻子的情商智商根本不可能这么低。
这样说吧,做妻子的,可以给丈夫买个妾,丈夫可能会笑纳,当然也有可能像王安石那样子不接受,然后把妾送回她自己的家(这一点上我觉得王安石真的正派且有同情心,一般的男人为为了表示自己正派不要这个妾也就罢了,但是王安石会把这个女人送回到她的丈夫身边,全都安顿好……唔跑题了,咳咳。)——也就是说妻子有买妾的权利,但接受不接收当然是丈夫的权力。然后,把妾买回来之后,当妻子的如果过两年了讨厌这个妾了,是不是就能够不经过丈夫同意就把妾卖了呢?这种情况下,她丈夫会觉得反正是妻子买的,所以她可以随便卖掉?错了!买来的妾室是财产,但不是妻子的财产,是这个家的财产,而这个家的真正的主人是男人,所以正常情况下,没有哪个妻子会去卖丈夫的妾。
当然这也要看阶层,官员的阶层极高,妻子办事情自然也妥当,要脸面,一般这么做的不多;而换了一般家庭,没那么多顾忌,许多夫妻又是搭伙过日子不在乎感情,又或者有了孩子有了凭仗,天不怕地不怕,扯破脸皮卖了妾,大闹一通什么的,丈夫估计到成本问题,吵一架甚至打一架,过后往往也就算了……所以这东西不能一概而论。
其实对妾的买卖,更多的时候是用来秋后算账的,也就是,发生在男人去世以后。古代的许多世情小说里都会出现这样的情节,那就是男人死了,妻子就把他的妾卖了:这个才是比较常见的主妇卖妾室的情况,因为男人死了,后宅里,男权干扰不到女主人的阶级优势了,这时候她才可以放心大胆地秋后算账,把妾处理掉。
所以我们在古代小说里看到许多许多丈夫死了妻子发卖妾的故事,这其实并不能作为妻子对妾室拥有一切生杀予夺的权利,而是十分生动地证明了:妻子对妾室的权力,是在丈夫的允许范围里的,她的权力在丈夫之下,说白一点吧,即使在古代,大部分情况下,妻子对妾室也只有管理权,没有处置权,因为妾室首先是丈夫的妾室,就算是财产,也是丈夫的财产。只有丈夫不存在了,做妻子的才拥有对妾室的全部处置权。
大部分的妾,算起来确实是家里的财产,但是要注意,她首先是男主人的财产,在真正的下人面前,她还是半个主人,即使是女主人,也不能把她们当做普通财产处置:就放在现在也一样,做妻子的,你看到家里的电脑桌不好看,自己做主换了没问题;可你要把丈夫全款买的房子不打招呼卖了,看看哪个丈夫能忍啊!何况妾室是个活生生的人,还有感情摆在那里呢!
综上所述,法律在某各方面上允许主妇卖掉妾室,但另一方面,男权社会里,这种权利其实是被各种限制的,因为这种行为跟其他习俗是矛盾的,所以真这么做的女人,凤毛麟角。
拿大家耳熟能详的红楼梦做例子吧!当然红楼只能作为一部分参考,我爱红楼,但是我非常清楚,即便是曹雪芹,写红楼,把贾家的许多习惯也是当做反面教材来写的,他们家做的事情,本就是那个时代里非常糟糕的那种,更有甚者,拿里头最不着调的几件事情作为社会习俗参考,这简直是太坑爹了:比如公公往儿子房里塞妾室,比如婚前弄两个暖床的,前者是非常不体面的恶心行为,后者也不是什么好习惯……
当然红楼有参考意义是毋庸置疑的,前提是看里头的正常人,而不是某一个人:有人提起妾的地位,喜欢拿红楼里的赵姨娘举例,证明妾是下人,可以随便被人踩。可是即便是在红楼里,真正去踩妾的有谁?袭人作为一个通房,赵姨娘那么混账,真正踩她的只有凤姐罢了,王熙凤性格使然,不把妾当人看,但不是说她那样做就是对的:看看宝钗,黛玉,他们对赵姨娘是什么态度?照样要当半个长辈的!王夫人会训斥赵姨娘,但每次还不都是赵姨娘先说了欠抽的话才会被王夫人抽回去么?可赵姨娘再欠抽,王夫人会把赵姨娘发卖了么?她最多训几句,打都不可能去打:那是丈夫的妾,把她打的屁股开花,丈夫会高兴么?
纵观整个红楼,男人们都有妾,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主妇做过把妾打死,发卖的事情。就是最厉害的王熙凤,对于心腹大患,良妾尤二姐,采用的也是迂回的办法,而显然,作者对她的行为并不赞成,她害人,自己的结果也不会好。而另一个妾,秋桐,则是被王熙凤祸水东引,借着尤二姐的死驱逐了秋桐:她敢这么做,也是利用了贾琏的感情,因为贾琏对尤二姐的感情,以至于他不会顾忌一个他并不算喜爱,且可能是害了尤二姐的的女人。
彪悍如王熙凤,有地位,有家世,得到家中所有女性长辈的喜爱,在丈夫面前也有相当的话语权,在处理妾室的问题上依然会小心翼翼,步步为营,而且她的行为是作为极端的反面例子存在的……
我当然不是为主妇不能打杀发卖妾室抱不平,我只是想说,不是有了好的出身就可以为所欲为,在男权社会的古代,女人能享有的权利其实真的少的可怜,所谓后宅里女人可以当家做主,其实不过就是像“永远支持你”说的。不过就是“跑古代在一堆奴隶里头,当一个地位高一点,男人不会随便卖,但也并不是完全不能卖的奴隶头。”
不管是妻还是妾,其实说穿了,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丈夫的奴隶,所谓门当户对的家庭妻子比较有地位,那也只是在男人们画好的框框里享有一定的权力罢了。所以我真不觉得当一个可以随便发卖妾室而不被丈夫责怪的妻子有什么好的:真有这样的情况出现,也无非证明这个女人嫁的,是个没心没肺自私冷漠到底的男人,而不是说她运气好,丈夫完全尊重她最爱她之后的:真的尊重,真的爱,不纳妾不是更合逻辑?今日能把枕边的女人当物件任人处置,明日难道就不会把妻子当物件处理了?
所以我不愿意写女主穿越,一个现代女人,穿越到古代,怎么说都是苦,丧失了作为一个“人”的最起码的权利与尊严,当个主人手里的奴隶头子比奴隶幸福多少么?
在古代。女人无奈,男人其实同样无奈……昔日只是个举人的连瑜,眼见着心爱的女人被活活打死,能做的也不过是打福顺郡主两下,骂上一通罢了!还能怎么样?这就是阶级。
作为一个现代人,我无法心安理得地去写一个现代人通过地位的差异来践踏别人:若觉得可以作为地位高的人可以随便践踏别人的话,拿来日被地位更高的人随便践踏也就不要抱怨了。
所以,其实我想写的,是社会性质所带来的悲剧,是连瑜发现这个社会的规则带给他的不止是好处:阶级社会让他能够享有相当的特权,但他的妻子也要追求阶级所带来的更大的权力;男权社会让他能够合法拥有许多个女人,可是却很难找到一个像前世的女友那样子能与他平等交流的女人。
昨天有读者说起来,觉得看最近的戏份,感觉很微妙
我其实理解这种感觉,说好的正能量呢?说好的不宅斗呢?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碾压有神马好的啊,怎么可以沉浸在这种故事里啊……
其实我也挺无奈的:按照我的设定,连瑜的性格摆在这里,但凡他的妻子聪明一点,大度一点,那么他的日子会变成什么样呢?没错,就会变得某点文的范本,贤妻美妾,不亦乐乎……= =当然午夜梦回的时候他会犯贱,会觉得还需要一点什么心灵上的共鸣,不过这种感觉很可能造成的后果是让他再去找新的女人新的刺激……唔,于是这个文就真的可以发到某点了(= = +)。这个不夸张的,也是蛮合逻辑的。但是我要写的不是那么一个故事啊,可但凡连瑜老婆差不多点,这个文就真的成了《遇见种马男》,变成了我们旁观种马男的一生。
所以没办法,这个故事只能这么安排,需要让他遇到一个不配合他玩下去的妻子,这才有可能改变……
唔抱歉,让大家看到这段有些糟心的故事。但这也是故事发展没法子避开的环节,所以话题又绕回来了:
我很开心,开心大家能够理性的分析这个故事,去认真讨论故事里每一个做的对与错
我看到满屏的字,真的好感动,咳咳,这也是我今天更新晚了的缘故,因为我在写作者有话说,从早上八点开始(喂,有这个时间你写文不好么混蛋!)
总而言之,谢谢大家的支持,评论太多,想说的太多,我一个一个回复会累死,因为每一个都会是长篇大论,所以干脆发到这里了^_^。
苦;而穿越成像方云清那样子的大家闺秀,然后嫁个好男人,就不苦么?
其实还是苦,出去科技落后引发的种种不便以外,作为女人这本身,其实就注定了她没有作为“人”的大部分权利。
我不喜欢宅斗文,一方面是那种践踏生命的态度让我无法接受,一方面,也是因为许多人笔下的世界并不是真正的古代。
其实许多人都有一个误区,就是主妇可以随便对婢妾打杀,而历史上留下来的一些文献记录,还有野史小说似乎也印证了这一点,现代的一些宅斗文更是让许多人坚信,婢妾不是人,杀了也没事儿。
是的,主人当然可以买卖奴婢,妾是奴婢,被主母买卖是很正常的。史料上也记载过一些大妇如何爱吃醋,如何处置丈夫的小妾的故事:可是大家有没有想过,这种事儿之所以被专门写上来,就是因为他的稀少且不被人们赞同:写下来让人看,很多时候是为了警示后人,是告诉大家,这样做是不可取的。这种事儿要是正常常见,还写个屁啊?如果大妇打死小妾跟当爹的打儿子两巴掌一样常见,还有必要写下来给人看么?
是的,在道理上讲,一家的主妇有权利处置家里的奴婢,这是阶级社会的性质。但要注意的是,中国古代,不仅仅是阶级社会,更是一个男权社会。什么是男权社会?那就是男人才是真正的主人,女人只能在男人允许的范围内去做事。不要说什么公主郡主如何,那是特例,这种情况下是阶级之间的差异超过了性别差异,女方才能抖的起来。也不要提那几个著名的折磨婢妾的凶残女人:她们被载入史册,就是因为她们的凶残而稀少。
所以主妇在后宅有权利,在名义上对所有下人都有处置权,但,这只是名义上:女主人想要把扫地的小丫鬟转卖给隔壁,这当然没问题;但她把丈夫喜爱的妾室发卖,也没什么问题么?
如果古代社会真的允许主妇可以随便处置丈夫的姬妾,那“七出”中为什么还要有“妒忌”这一项?所以说实话吧,主妇的权利,压根没有我们大部分想象的那么大:这是个男权社会,请一定注意,这是男权社会。
我看到有读者留言,说妾室是可以随便发卖,送人的。是的,奴籍的妾室确实可以被发卖,送人,但是大家很多时候会忽视这个问题:最有权利把妾室随便发卖,送人的人是谁。
纵览古代典籍,风流文人们交换姬妾,把姬妾送人是很常见的;但大家看到过几个当妻子的把丈夫宠爱的小老婆送人的例子?可以说,这种事儿但凡出现几乎都是反面教材,野史中,苏东坡被外放,把一堆姬妾送了人,还曾拿姬妾换马,当然这个故事的真实性十分可疑,应该是南宋时期理学派的一些人杜撰出来污蔑他的,但是这个故事在古代能流传开,是为什么呢?因为合理,男人把姬妾送人是合理的。但是会编出来他老婆爱妒忌,把他的哪个姬妾送了人的故事?不会的,编这种故事很难让人相信的,一个有相当地位的官员,妻子的情商智商根本不可能这么低。
这样说吧,做妻子的,可以给丈夫买个妾,丈夫可能会笑纳,当然也有可能像王安石那样子不接受,然后把妾送回她自己的家(这一点上我觉得王安石真的正派且有同情心,一般的男人为为了表示自己正派不要这个妾也就罢了,但是王安石会把这个女人送回到她的丈夫身边,全都安顿好……唔跑题了,咳咳。)——也就是说妻子有买妾的权利,但接受不接收当然是丈夫的权力。然后,把妾买回来之后,当妻子的如果过两年了讨厌这个妾了,是不是就能够不经过丈夫同意就把妾卖了呢?这种情况下,她丈夫会觉得反正是妻子买的,所以她可以随便卖掉?错了!买来的妾室是财产,但不是妻子的财产,是这个家的财产,而这个家的真正的主人是男人,所以正常情况下,没有哪个妻子会去卖丈夫的妾。
当然这也要看阶层,官员的阶层极高,妻子办事情自然也妥当,要脸面,一般这么做的不多;而换了一般家庭,没那么多顾忌,许多夫妻又是搭伙过日子不在乎感情,又或者有了孩子有了凭仗,天不怕地不怕,扯破脸皮卖了妾,大闹一通什么的,丈夫估计到成本问题,吵一架甚至打一架,过后往往也就算了……所以这东西不能一概而论。
其实对妾的买卖,更多的时候是用来秋后算账的,也就是,发生在男人去世以后。古代的许多世情小说里都会出现这样的情节,那就是男人死了,妻子就把他的妾卖了:这个才是比较常见的主妇卖妾室的情况,因为男人死了,后宅里,男权干扰不到女主人的阶级优势了,这时候她才可以放心大胆地秋后算账,把妾处理掉。
所以我们在古代小说里看到许多许多丈夫死了妻子发卖妾的故事,这其实并不能作为妻子对妾室拥有一切生杀予夺的权利,而是十分生动地证明了:妻子对妾室的权力,是在丈夫的允许范围里的,她的权力在丈夫之下,说白一点吧,即使在古代,大部分情况下,妻子对妾室也只有管理权,没有处置权,因为妾室首先是丈夫的妾室,就算是财产,也是丈夫的财产。只有丈夫不存在了,做妻子的才拥有对妾室的全部处置权。
大部分的妾,算起来确实是家里的财产,但是要注意,她首先是男主人的财产,在真正的下人面前,她还是半个主人,即使是女主人,也不能把她们当做普通财产处置:就放在现在也一样,做妻子的,你看到家里的电脑桌不好看,自己做主换了没问题;可你要把丈夫全款买的房子不打招呼卖了,看看哪个丈夫能忍啊!何况妾室是个活生生的人,还有感情摆在那里呢!
综上所述,法律在某各方面上允许主妇卖掉妾室,但另一方面,男权社会里,这种权利其实是被各种限制的,因为这种行为跟其他习俗是矛盾的,所以真这么做的女人,凤毛麟角。
拿大家耳熟能详的红楼梦做例子吧!当然红楼只能作为一部分参考,我爱红楼,但是我非常清楚,即便是曹雪芹,写红楼,把贾家的许多习惯也是当做反面教材来写的,他们家做的事情,本就是那个时代里非常糟糕的那种,更有甚者,拿里头最不着调的几件事情作为社会习俗参考,这简直是太坑爹了:比如公公往儿子房里塞妾室,比如婚前弄两个暖床的,前者是非常不体面的恶心行为,后者也不是什么好习惯……
当然红楼有参考意义是毋庸置疑的,前提是看里头的正常人,而不是某一个人:有人提起妾的地位,喜欢拿红楼里的赵姨娘举例,证明妾是下人,可以随便被人踩。可是即便是在红楼里,真正去踩妾的有谁?袭人作为一个通房,赵姨娘那么混账,真正踩她的只有凤姐罢了,王熙凤性格使然,不把妾当人看,但不是说她那样做就是对的:看看宝钗,黛玉,他们对赵姨娘是什么态度?照样要当半个长辈的!王夫人会训斥赵姨娘,但每次还不都是赵姨娘先说了欠抽的话才会被王夫人抽回去么?可赵姨娘再欠抽,王夫人会把赵姨娘发卖了么?她最多训几句,打都不可能去打:那是丈夫的妾,把她打的屁股开花,丈夫会高兴么?
纵观整个红楼,男人们都有妾,但是没有任何一个主妇做过把妾打死,发卖的事情。就是最厉害的王熙凤,对于心腹大患,良妾尤二姐,采用的也是迂回的办法,而显然,作者对她的行为并不赞成,她害人,自己的结果也不会好。而另一个妾,秋桐,则是被王熙凤祸水东引,借着尤二姐的死驱逐了秋桐:她敢这么做,也是利用了贾琏的感情,因为贾琏对尤二姐的感情,以至于他不会顾忌一个他并不算喜爱,且可能是害了尤二姐的的女人。
彪悍如王熙凤,有地位,有家世,得到家中所有女性长辈的喜爱,在丈夫面前也有相当的话语权,在处理妾室的问题上依然会小心翼翼,步步为营,而且她的行为是作为极端的反面例子存在的……
我当然不是为主妇不能打杀发卖妾室抱不平,我只是想说,不是有了好的出身就可以为所欲为,在男权社会的古代,女人能享有的权利其实真的少的可怜,所谓后宅里女人可以当家做主,其实不过就是像“永远支持你”说的。不过就是“跑古代在一堆奴隶里头,当一个地位高一点,男人不会随便卖,但也并不是完全不能卖的奴隶头。”
不管是妻还是妾,其实说穿了,在某种程度上都是丈夫的奴隶,所谓门当户对的家庭妻子比较有地位,那也只是在男人们画好的框框里享有一定的权力罢了。所以我真不觉得当一个可以随便发卖妾室而不被丈夫责怪的妻子有什么好的:真有这样的情况出现,也无非证明这个女人嫁的,是个没心没肺自私冷漠到底的男人,而不是说她运气好,丈夫完全尊重她最爱她之后的:真的尊重,真的爱,不纳妾不是更合逻辑?今日能把枕边的女人当物件任人处置,明日难道就不会把妻子当物件处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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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古代。女人无奈,男人其实同样无奈……昔日只是个举人的连瑜,眼见着心爱的女人被活活打死,能做的也不过是打福顺郡主两下,骂上一通罢了!还能怎么样?这就是阶级。
作为一个现代人,我无法心安理得地去写一个现代人通过地位的差异来践踏别人:若觉得可以作为地位高的人可以随便践踏别人的话,拿来日被地位更高的人随便践踏也就不要抱怨了。
所以,其实我想写的,是社会性质所带来的悲剧,是连瑜发现这个社会的规则带给他的不止是好处:阶级社会让他能够享有相当的特权,但他的妻子也要追求阶级所带来的更大的权力;男权社会让他能够合法拥有许多个女人,可是却很难找到一个像前世的女友那样子能与他平等交流的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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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其实理解这种感觉,说好的正能量呢?说好的不宅斗呢?这种人与人之间的碾压有神马好的啊,怎么可以沉浸在这种故事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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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没办法,这个故事只能这么安排,需要让他遇到一个不配合他玩下去的妻子,这才有可能改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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