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片鬼画符,可丹尼却是一字一句的认真看着,边看还边点头。
“从理论上来说,如果西奥尔一开始没有拒绝你,到后来却把你推开了,只能说明一件事。”对照着那本从龙谷带出来的,龙语版《人类风土人情与交往技巧》,丹尼最终得出了结论。
“西奥尔害羞了。”
“害羞?”莱恩有些不确定的重复。
“对,就是害羞了!”丹尼回答的很是肯定,就像他每次在龙谷看到的这样,每次雄性拿着成堆的金币和宝石向雌性求爱的时候,雌性都会不客气的一尾巴把雄性拍到地上去,老爸告诉丹尼,那是因为雌性害羞了,这个时候你就要拿着更加闪更亮更大的宝石去,直到最终打动对方。
“只有用这种朴实而又简单的求爱方法,才能让对方感动。”
最后,丹尼的老爸还这样总结道。
而根据由丹尼老爸亲自撰写的《人类风土人情与交往技巧》上所分析的,人类的感情世界并不像龙族那样简单质朴,他们和感情要比龙族含蓄和复杂许多,所以当一个人类害羞的时候,除了用闪亮的宝石打动他之外,更加重要的是一颗锲而不舍的决心。
想到老爸的谆谆教诲,再加上书上的细致的分析,丹尼拍着莱恩的肩膀补充道:
“所以,你应该更加锲而不舍才行!”
丹尼无意中说出的话,让莱恩想起那张神奇破纸上出现的文字:
作为一个成功的反派,要有锲而不舍追求爱人的精神。
“没错!就应该……唔!”莱恩猛然起身,因为过于激动,他成功撞到了马车的车顶,捂着脑袋又重新跌坐了回去,可莱恩并没有在意,他迫不及待的朝丹尼问道:
“我应该怎么做?”
头一次肩负起指导同伴摆脱单身的责任,平时一向散漫的丹尼也变得认真了起来,在短暂的思索之后,他给出了第一个建议:
“首先,你要有足够多的足够闪亮的宝石和金币。”
“我记下来。”莱恩也同样认真的点头,拿出小本子一五一十的记了起来。
于是,在丹尼的指导之下,莱恩追求爱人的道路,似乎已经越走越远(偏)了……
====
这趟护送之旅,或者说莱恩的学习之旅,其实并没有像安德所说的那样危险不断,路上,他们也没有遇到所谓的前来追杀安德的人。
等到天色已晚,四人从车马上下来准备扎营过夜的时候,莱恩发现有点不对劲。
“怎么到了森林里?”
根据原来的路线,他们应该是先穿过一片平原,可现在他们的四周却都是高耸的树木,很明显,他们现在是一片森林中。
对此,安德的解释是:“从这片森林穿过去,就可以到达我们的目的地了。”
两点之间,直线最短的距离,虽然这个简单的道理大家都懂,可几乎所有的人都放弃了这条所谓的近路,选择从旁边的平原绕过去。
原因其实很简单,这片森林的名字叫做亡灵之森,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片看似普通的森林里开始出现各式各样的不死生物,他们不会主动攻击森林外的人类,但却会对进入他们领域的所有生灵发起进攻。
那些不死生物不会恐惧,不知道疲倦,他们像蝗虫一样密密麻麻的扑来,普通的魔法和武器也无法对他们造成致命的伤害,除非将他们的身体彻底毁灭掉,让他们的身体无法再次拼凑起来,那些怪物才会停止无休无止的进攻。
所以,对于这种随时可能把小命给送掉的近路,一般人都会宁愿选择绕路。
没有人去探究为什么来到这里这么久,他们连一只动物都没有看到,为什么这片森林会这么安静,安静到只能听见篝火燃烧木柴的噼里啪啦声。
他们将贮存的晚餐拿了出来,烤熟,随手将晚餐里的骨头扔到地上,一切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异常。
直到,一根骨头突然从树上落到了篝火的旁边。
“这是什么?”丹尼好奇的问道,那根骨头隐约散发着绿油油的光芒,跟一旁普通的白骨看起来不太一样。
“这是骨狼的骨头,多见于亡灵森林,一般是群居的……”安德瞥了那根绿骨头一眼,解释道。
“骨狼,它是已经死了吗?”丹尼戳了戳那根绿油油的骨头,像十万个为什么似得追问道。
“不,这就是它身体组成的部分。”
安德的话刚落音,那根被丹尼戳着的骨头突然剧烈的动了起来,那根骨头和地上残余的骨头组合着,很快,就拼凑出了一只幼狼的形状。
片鬼画符,可丹尼却是一字一句的认真看着,边看还边点头。
“从理论上来说,如果西奥尔一开始没有拒绝你,到后来却把你推开了,只能说明一件事。”对照着那本从龙谷带出来的,龙语版《人类风土人情与交往技巧》,丹尼最终得出了结论。
“西奥尔害羞了。”
“害羞?”莱恩有些不确定的重复。
“对,就是害羞了!”丹尼回答的很是肯定,就像他每次在龙谷看到的这样,每次雄性拿着成堆的金币和宝石向雌性求爱的时候,雌性都会不客气的一尾巴把雄性拍到地上去,老爸告诉丹尼,那是因为雌性害羞了,这个时候你就要拿着更加闪更亮更大的宝石去,直到最终打动对方。
“只有用这种朴实而又简单的求爱方法,才能让对方感动。”
最后,丹尼的老爸还这样总结道。
而根据由丹尼老爸亲自撰写的《人类风土人情与交往技巧》上所分析的,人类的感情世界并不像龙族那样简单质朴,他们和感情要比龙族含蓄和复杂许多,所以当一个人类害羞的时候,除了用闪亮的宝石打动他之外,更加重要的是一颗锲而不舍的决心。
想到老爸的谆谆教诲,再加上书上的细致的分析,丹尼拍着莱恩的肩膀补充道:
“所以,你应该更加锲而不舍才行!”
丹尼无意中说出的话,让莱恩想起那张神奇破纸上出现的文字:
作为一个成功的反派,要有锲而不舍追求爱人的精神。
“没错!就应该……唔!”莱恩猛然起身,因为过于激动,他成功撞到了马车的车顶,捂着脑袋又重新跌坐了回去,可莱恩并没有在意,他迫不及待的朝丹尼问道:
“我应该怎么做?”
头一次肩负起指导同伴摆脱单身的责任,平时一向散漫的丹尼也变得认真了起来,在短暂的思索之后,他给出了第一个建议:
“首先,你要有足够多的足够闪亮的宝石和金币。”
“我记下来。”莱恩也同样认真的点头,拿出小本子一五一十的记了起来。
于是,在丹尼的指导之下,莱恩追求爱人的道路,似乎已经越走越远(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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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趟护送之旅,或者说莱恩的学习之旅,其实并没有像安德所说的那样危险不断,路上,他们也没有遇到所谓的前来追杀安德的人。
等到天色已晚,四人从车马上下来准备扎营过夜的时候,莱恩发现有点不对劲。
“怎么到了森林里?”
根据原来的路线,他们应该是先穿过一片平原,可现在他们的四周却都是高耸的树木,很明显,他们现在是一片森林中。
对此,安德的解释是:“从这片森林穿过去,就可以到达我们的目的地了。”
两点之间,直线最短的距离,虽然这个简单的道理大家都懂,可几乎所有的人都放弃了这条所谓的近路,选择从旁边的平原绕过去。
原因其实很简单,这片森林的名字叫做亡灵之森,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片看似普通的森林里开始出现各式各样的不死生物,他们不会主动攻击森林外的人类,但却会对进入他们领域的所有生灵发起进攻。
那些不死生物不会恐惧,不知道疲倦,他们像蝗虫一样密密麻麻的扑来,普通的魔法和武器也无法对他们造成致命的伤害,除非将他们的身体彻底毁灭掉,让他们的身体无法再次拼凑起来,那些怪物才会停止无休无止的进攻。
所以,对于这种随时可能把小命给送掉的近路,一般人都会宁愿选择绕路。
没有人去探究为什么来到这里这么久,他们连一只动物都没有看到,为什么这片森林会这么安静,安静到只能听见篝火燃烧木柴的噼里啪啦声。
他们将贮存的晚餐拿了出来,烤熟,随手将晚餐里的骨头扔到地上,一切看起来并没有什么异常。
直到,一根骨头突然从树上落到了篝火的旁边。
“这是什么?”丹尼好奇的问道,那根骨头隐约散发着绿油油的光芒,跟一旁普通的白骨看起来不太一样。
“这是骨狼的骨头,多见于亡灵森林,一般是群居的……”安德瞥了那根绿骨头一眼,解释道。
“骨狼,它是已经死了吗?”丹尼戳了戳那根绿油油的骨头,像十万个为什么似得追问道。
“不,这就是它身体组成的部分。”
安德的话刚落音,那根被丹尼戳着的骨头突然剧烈的动了起来,那根骨头和地上残余的骨头组合着,很快,就拼凑出了一只幼狼的形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