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推理小说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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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释晨可不认为自己是一流作家了,虽然因为一些原因,让他在阳城之中人气暂时可以与一流作家媲美,可是一流作家的影响力可不是一两个城市,那是覆盖全国的。
如果按照游戏来分类的话,一流作家是全国名气,而苏释晨只是市级名气。当然还有站着金字塔顶端的国际作家,这些对于现在的苏释晨来说差距还太大。
“晨晨,答应赵姐好不好吗~”苏释晨在一旁想东想西,就忽然听到了赵澹澹撒娇的声音,的确是撒娇尾音拖得长长的,让他瞬间浑身起鸡皮疙瘩。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赵澹澹就坐到了他的身旁,双手抓着他的手,然后用核武器童颜**之中的**不停的挤压着他的手肘,软软的的确很舒服,不过现在唐泠瑜可是目光直勾勾盯着,冷汗直流犹如坐蜡啊!
赵姐啊!你可是报社副主编!你可是少妇,不是萝莉,这种萝莉式的撒娇方式一点都不适合你啊!!
“好好,赵姐约稿我自然是会答应,正好我最近也写了一篇小说。”
“哦?”赵澹澹马上一脸的严肃公事公办,仿佛刚才抱着苏释晨手撒娇的并不是她一样。
“什么小说?给赵姐说说看。”
“嗯,可以说是一个系列,这个系列包含了很多长篇、中篇以及短篇,目前我已经写了几个短篇小说了。”
“噢?”赵澹澹张大嘴巴一副萌萌的样子,而唐泠瑜却冷着脸,这样有点像两人母女的身份搞颠倒了。
“是一个名字叫做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侦探破案的故事,案件有长有短所以有长篇也会有短篇,”
“推理小说?方米就是写的推理小说,晨晨你这是打算和他打擂台?”赵澹澹皱眉。
“这个星期天怎么样?这个星期天把晨晨你写的侦探小说给我看看好不好。”这就是赵澹澹与王妮最大的区别,赵澹澹此话是商量的口吻,如果是王妮的话她会直接用命令式的口吻说出这句话。
“好的”苏释晨无奈的点了点头,实际上当他说出他新书是侦探小说的时候赵澹澹的态度就微微变了变。
就好像之前是直接约稿也就是写好了就可以在阳城日报上面发表,可现在却说星期天给她看看,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太好的话,就不能在阳城日报纸上发表。
其实这也怪不得赵澹澹的态度会改变,侦探小说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写的,作者需要有强大的逻辑能力与知识作为后盾。
侦探小说看的就是逻辑能力,如果这里有漏洞那里有漏洞,那还有什么意思?
他毕竟才十四岁,而他的对手却是一流作家而且是写侦探小说发家的方米,两者之间的知识累积与差距明眼人都可以看见。
不过他还是很有信心在这个星期天用小说征服赵澹澹,所以也没有多做解释。
因为他这次准备推出的侦探小说是柯南·道尔的巨著《福尔摩斯探案集》之中的一个短篇。
在地球之上说起侦探这个职业人们第一个想到的是谁?
不是柯南、也不是什么侦探椅最高神探——而是福尔摩斯!
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几乎成为了侦探的代名词,而《福尔摩斯探案集》成为侦探迷必读小说,在地球《福尔摩斯》已经不知道被多少次搬上大荧幕了,关于福尔摩斯的电视剧也是不少。
要知道英国皇室甚至授予了福尔摩斯这个虚构人物爵士爵位,想要获得英国的爵士爵位有多难倒是不用多做累述。
还有地球英国还有福尔摩斯居住的地方,在英国人心中福尔摩斯已经不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了,而是一个活生生活在英国贝克街221B号的一个真实存在的人。
是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如此的强大,所以不要说方米这个华夏一流的推理小说家,就算是这个世界顶尖的推理小说家也不可能写出一部超越《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小说。
艺术不分国界,推理小说更是不分国界,不过在此之前还是拿给一位专家鉴定一下……
在回家的路上苏释晨祈祷自己千万不要胃疼,因为赵澹澹的西餐实在是太那什么了,下次打死也不去唐泠瑜家里做客了。
一天一天,缓缓的流逝,苏释晨他的时间非常的有规律,上学,放学回家更新《凡人修仙传》持续万更。
不过现在多了一个任务,那就是写《福尔摩斯探案集》。
先挑选一个短篇,《福尔摩斯探案集》全书一共五十六个短篇,他在脑中挑选了好半天,才挑选到了第一篇,这一篇虽然不是最精彩但却是比较严密的。
退一步来说事实上全书都非常的严密,不然也不可能如此的出名。
还有一点苏释晨他挑选的这一短篇,却可以引出另外一中篇《四签名》。
要知道柯南·道尔起初的《血字研究》遭到了数次退稿,而就是凭借着《四签名》一举成名。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背景在英国,主人公也是英国人,他也不是没有讨论过代入感的问题,但是... -->>
苏释晨可不认为自己是一流作家了,虽然因为一些原因,让他在阳城之中人气暂时可以与一流作家媲美,可是一流作家的影响力可不是一两个城市,那是覆盖全国的。
如果按照游戏来分类的话,一流作家是全国名气,而苏释晨只是市级名气。当然还有站着金字塔顶端的国际作家,这些对于现在的苏释晨来说差距还太大。
“晨晨,答应赵姐好不好吗~”苏释晨在一旁想东想西,就忽然听到了赵澹澹撒娇的声音,的确是撒娇尾音拖得长长的,让他瞬间浑身起鸡皮疙瘩。
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赵澹澹就坐到了他的身旁,双手抓着他的手,然后用核武器童颜**之中的**不停的挤压着他的手肘,软软的的确很舒服,不过现在唐泠瑜可是目光直勾勾盯着,冷汗直流犹如坐蜡啊!
赵姐啊!你可是报社副主编!你可是少妇,不是萝莉,这种萝莉式的撒娇方式一点都不适合你啊!!
“好好,赵姐约稿我自然是会答应,正好我最近也写了一篇小说。”
“哦?”赵澹澹马上一脸的严肃公事公办,仿佛刚才抱着苏释晨手撒娇的并不是她一样。
“什么小说?给赵姐说说看。”
“嗯,可以说是一个系列,这个系列包含了很多长篇、中篇以及短篇,目前我已经写了几个短篇小说了。”
“噢?”赵澹澹张大嘴巴一副萌萌的样子,而唐泠瑜却冷着脸,这样有点像两人母女的身份搞颠倒了。
“是一个名字叫做夏洛克·福尔摩斯的侦探破案的故事,案件有长有短所以有长篇也会有短篇,”
“推理小说?方米就是写的推理小说,晨晨你这是打算和他打擂台?”赵澹澹皱眉。
“这个星期天怎么样?这个星期天把晨晨你写的侦探小说给我看看好不好。”这就是赵澹澹与王妮最大的区别,赵澹澹此话是商量的口吻,如果是王妮的话她会直接用命令式的口吻说出这句话。
“好的”苏释晨无奈的点了点头,实际上当他说出他新书是侦探小说的时候赵澹澹的态度就微微变了变。
就好像之前是直接约稿也就是写好了就可以在阳城日报上面发表,可现在却说星期天给她看看,也就是说如果不是太好的话,就不能在阳城日报纸上发表。
其实这也怪不得赵澹澹的态度会改变,侦探小说并不是什么人都可以写的,作者需要有强大的逻辑能力与知识作为后盾。
侦探小说看的就是逻辑能力,如果这里有漏洞那里有漏洞,那还有什么意思?
他毕竟才十四岁,而他的对手却是一流作家而且是写侦探小说发家的方米,两者之间的知识累积与差距明眼人都可以看见。
不过他还是很有信心在这个星期天用小说征服赵澹澹,所以也没有多做解释。
因为他这次准备推出的侦探小说是柯南·道尔的巨著《福尔摩斯探案集》之中的一个短篇。
在地球之上说起侦探这个职业人们第一个想到的是谁?
不是柯南、也不是什么侦探椅最高神探——而是福尔摩斯!
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几乎成为了侦探的代名词,而《福尔摩斯探案集》成为侦探迷必读小说,在地球《福尔摩斯》已经不知道被多少次搬上大荧幕了,关于福尔摩斯的电视剧也是不少。
要知道英国皇室甚至授予了福尔摩斯这个虚构人物爵士爵位,想要获得英国的爵士爵位有多难倒是不用多做累述。
还有地球英国还有福尔摩斯居住的地方,在英国人心中福尔摩斯已经不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了,而是一个活生生活在英国贝克街221B号的一个真实存在的人。
是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就是如此的强大,所以不要说方米这个华夏一流的推理小说家,就算是这个世界顶尖的推理小说家也不可能写出一部超越《福尔摩斯探案集》的小说。
艺术不分国界,推理小说更是不分国界,不过在此之前还是拿给一位专家鉴定一下……
在回家的路上苏释晨祈祷自己千万不要胃疼,因为赵澹澹的西餐实在是太那什么了,下次打死也不去唐泠瑜家里做客了。
一天一天,缓缓的流逝,苏释晨他的时间非常的有规律,上学,放学回家更新《凡人修仙传》持续万更。
不过现在多了一个任务,那就是写《福尔摩斯探案集》。
先挑选一个短篇,《福尔摩斯探案集》全书一共五十六个短篇,他在脑中挑选了好半天,才挑选到了第一篇,这一篇虽然不是最精彩但却是比较严密的。
退一步来说事实上全书都非常的严密,不然也不可能如此的出名。
还有一点苏释晨他挑选的这一短篇,却可以引出另外一中篇《四签名》。
要知道柯南·道尔起初的《血字研究》遭到了数次退稿,而就是凭借着《四签名》一举成名。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背景在英国,主人公也是英国人,他也不是没有讨论过代入感的问题,但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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