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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个月前,上海。
那天,我只身来到上海想要和季宇见面,却被罗宾一路跟踪,直到他一个电话打来,以季宇的安危威胁我立马出现在他面前。
拍卖会上,罗宾的胜利已成定局,看着他被邀请上台进行拍卖品的授予,流程,仪式,拍照,合影,这个活在光环下的魔鬼,着实擅于用华丽光鲜的外表伪装自己。笑容里亲和力满分,正直谦恭的仪态满分,我说不出他哪里不顺眼,偏就是看他不顺眼,若是没理由的讨厌一个人,不是自己有病就是别人有病,而找不到季宇的我已然病入膏肓了。
授予仪式进行到一半,我就按捺不住的冲上台,夺过主持人递送到罗宾手中的麦对着拍卖的瓷器一个猛摔,刹那间刺痛耳膜的一声嚣叫在整个拍卖大厅炸开来,那3000万刚入手的瓷器也被粹成了破烂。
罗宾示意保镖驱散了无关看客。
“告诉我季宇在哪里!”
“你刚粹的可是我的3000万。”罗宾不紧不慢示意全程墨镜、像堵墙一样站在我面前的保镖:
“带她出去!”
我放弃和墨镜大个子的无谓抵抗,坐进路边停靠的出租车里,大口喘着气,盯着停车场出口不敢半点懈怠。
终于等到罗宾的车子开出来,便紧张兮兮的一路尾随。
小尼的电话一刻不停的打进来,正准备关机之际,司机大叔一个急刹车将我甩成个s形,手机也顺势被甩到车窗外面去。紧接着善者不来的一道刺眼的车灯光亮起,晃得眼睛难以辨别方向,司机大叔飙起满口脏话,炸了毛似的推门下车上前理论,气氛里夹杂着不安恐惧,我努力克制自己的惊慌紧张,意识却始终错乱荒唐。刺眼的光线里,我渐渐分辨出罗格的模样。我看到他跑到我的车前要拉我的车门,便用力抵抗,加大马力,狠狠关上了车门。我不知道罗格为什么拦我,我只知道这个时候谁也不能拦我,谁也不能阻挡我去见季宇。
我是怎么从副驾驶瞬间移动到驾驶位置的我不记得了,我是怎么丧心病狂的就差从罗格身上轧过去的我不记得了。被甩出去的我的手机一刻不停的震动着,我理所当然的以为那是小尼。如果我早知道电话那头的人是罗格,如果我早知道他联系我不过是要确保我的安全保护我不受罗宾威胁,如果我早知道他出现不过是要带我去见季宇,如果早知道,可能就没有后来我和罗宾的那场交易,如果早知道,可能当晚我就跟着季宇远走天涯也说不定,如果早知道,罗格就不会为了要阻止我而失去了一根手指,他要拿笔画画的手指。
车子最终停靠在高速路口,不远处有一栋废弃的两层小楼。
楼房大门紧闭,我听不到里面的任何动静。意识错乱的我开着车子狠命撞开了门,可是,我却看到季宇昏迷不醒的躺在冰凉的水泥地,全身撕裂的伤口,鲜血不停的往外流,我最亲爱的从来优雅的季宇,我从未见过如此落魄狼狈的你,我最亲爱的向来从容的季宇,究其原因还是我害了你。
抱着昏迷不醒的季宇,我发誓所有你经历过的伤我都要让罗宾加倍的偿还给你。我知道我是爱到疯癫了,我不能看到季宇受伤的,我想要擦掉他脸上讨厌至极的肮脏污秽,我想要替他承担他身上的累累伤痕,我来晚了,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离开你的,我不该骗你我爱上别人的,可是,我真的没有别的办法,我亲爱的季宇,求你求你千万不要有事情!
我连滚带爬的挪到被撞烂的出口处想要寻求帮助,却见大个子保镖气势汹汹的冲进来,二话不说的将我扛起摔进他的车子里。
“我求你,季宇在里面,季宇他快死了,求你救救他,你要带我去哪里!”
“你只要跟我走,他一定死不了,否则,谁也救不了他。”
“你要带我去哪里?”
“去见老板。”
“是罗宾,是他让你这么对季宇的对不对!他凭什么这么对季宇!”
“要怪就怪你自己,你忘了当初怎么答应老板的。你若再跟他断不干净,还有他好受的。”
“我跟你去见罗宾,可是你要保证季宇没事。”
大个子冷冷的看我,突然给我递来一个医药盒:
“你在流血。”
撞门的时候,手臂被擦掉了一块巴掌大的皮,可笑的是大个子提醒时我才感觉到伤口灼灼的疼,好可惜,我怎么不一下子撞死算了,那样季宇就不用因为我受折磨了。
车子停在城市最南端的私人住所,刚进门,只有一只眼睛的牧羊犬就率先冲到门口,我懒得去解读它是欢迎还是示威的表情,它按兵不动,一只眼睛死死盯着我看,不进不退,攻守有余的位置。我大门未进,竟跟只狗玩起了心理拉锯,连大个子都看得出我不想输的好胜心。
“它在闻你的味道而已,看样子它不讨厌你。”
早听说罗宾养了一只绝顶忠诚的狗,忠诚到替自己的主人挡子弹的程度,成为名副其实的独眼犬之后,仍忠贞不渝的跟随在主人身后,待遇至尊级别的优厚,可日日享受。大个子放下严肃,跟我讲起牧羊犬的英勇事迹,却只字未提牧羊犬挨的那颗子弹本是罗格给罗宾准备的。
我没做声的跟着大个子,牧羊犬也不做声的跟着我,我一步三回头的看它,它也抬头看我,搞得我都觉得自己神经兮兮的,哪还敢怀疑它眼神有问题,倒担心自己眼神有毛病。
大个子把我带到书房门口,而后面无表情的离开了,牧羊犬身手敏捷的扒开门,趴在主人的脚边,动作连贯,行云流水,哪里像是看不见。
“我只是想见他一面,你没有必要这样伤害他。”
“到现在你还在撒谎!难道非要我一次一次的讲给你听你跟他有过多少联系!我只是让你付出应得的代价,既然失信又何必承诺,我早说过这世界没有能够轻易得到的光鲜荣誉,你若再三执意,我也只能狠心。”
“我跟季宇,只是打电话发邮件,仅此而已!”
“我说过,任何联系都不可以,是你违诺在先。”
“好!我答应你,我都答应,可是你若再动他一根手指头,死我也不会嫁给你的弟弟。”
“婚期提前。”
“我要见他一面。”
“花瓣,我是亲眼看着你怎么一步步的走到今天,你想想清楚,等到有一天你拿不成画笔,见不到季宇,不要怪我现在没提醒你。”
“我要见他一面!之后我什么都听你的,回韩国也好,彻底断干净也好,婚期提前也好,放弃画画也好,我都听你的。”
罗宾起身,牧羊犬也跟着起身,还冷不丁的冲我汪了一声,像是嘲笑我的卑微我的反抗和我心有余而力不足。看着罗宾走出了书房,我却瘫了一样坐在地上,可怜到将站起来的力气都花光。
后来,我主动... -->>
四个月前,上海。
那天,我只身来到上海想要和季宇见面,却被罗宾一路跟踪,直到他一个电话打来,以季宇的安危威胁我立马出现在他面前。
拍卖会上,罗宾的胜利已成定局,看着他被邀请上台进行拍卖品的授予,流程,仪式,拍照,合影,这个活在光环下的魔鬼,着实擅于用华丽光鲜的外表伪装自己。笑容里亲和力满分,正直谦恭的仪态满分,我说不出他哪里不顺眼,偏就是看他不顺眼,若是没理由的讨厌一个人,不是自己有病就是别人有病,而找不到季宇的我已然病入膏肓了。
授予仪式进行到一半,我就按捺不住的冲上台,夺过主持人递送到罗宾手中的麦对着拍卖的瓷器一个猛摔,刹那间刺痛耳膜的一声嚣叫在整个拍卖大厅炸开来,那3000万刚入手的瓷器也被粹成了破烂。
罗宾示意保镖驱散了无关看客。
“告诉我季宇在哪里!”
“你刚粹的可是我的3000万。”罗宾不紧不慢示意全程墨镜、像堵墙一样站在我面前的保镖:
“带她出去!”
我放弃和墨镜大个子的无谓抵抗,坐进路边停靠的出租车里,大口喘着气,盯着停车场出口不敢半点懈怠。
终于等到罗宾的车子开出来,便紧张兮兮的一路尾随。
小尼的电话一刻不停的打进来,正准备关机之际,司机大叔一个急刹车将我甩成个s形,手机也顺势被甩到车窗外面去。紧接着善者不来的一道刺眼的车灯光亮起,晃得眼睛难以辨别方向,司机大叔飙起满口脏话,炸了毛似的推门下车上前理论,气氛里夹杂着不安恐惧,我努力克制自己的惊慌紧张,意识却始终错乱荒唐。刺眼的光线里,我渐渐分辨出罗格的模样。我看到他跑到我的车前要拉我的车门,便用力抵抗,加大马力,狠狠关上了车门。我不知道罗格为什么拦我,我只知道这个时候谁也不能拦我,谁也不能阻挡我去见季宇。
我是怎么从副驾驶瞬间移动到驾驶位置的我不记得了,我是怎么丧心病狂的就差从罗格身上轧过去的我不记得了。被甩出去的我的手机一刻不停的震动着,我理所当然的以为那是小尼。如果我早知道电话那头的人是罗格,如果我早知道他联系我不过是要确保我的安全保护我不受罗宾威胁,如果我早知道他出现不过是要带我去见季宇,如果早知道,可能就没有后来我和罗宾的那场交易,如果早知道,可能当晚我就跟着季宇远走天涯也说不定,如果早知道,罗格就不会为了要阻止我而失去了一根手指,他要拿笔画画的手指。
车子最终停靠在高速路口,不远处有一栋废弃的两层小楼。
楼房大门紧闭,我听不到里面的任何动静。意识错乱的我开着车子狠命撞开了门,可是,我却看到季宇昏迷不醒的躺在冰凉的水泥地,全身撕裂的伤口,鲜血不停的往外流,我最亲爱的从来优雅的季宇,我从未见过如此落魄狼狈的你,我最亲爱的向来从容的季宇,究其原因还是我害了你。
抱着昏迷不醒的季宇,我发誓所有你经历过的伤我都要让罗宾加倍的偿还给你。我知道我是爱到疯癫了,我不能看到季宇受伤的,我想要擦掉他脸上讨厌至极的肮脏污秽,我想要替他承担他身上的累累伤痕,我来晚了,对不起,我错了,我不该离开你的,我不该骗你我爱上别人的,可是,我真的没有别的办法,我亲爱的季宇,求你求你千万不要有事情!
我连滚带爬的挪到被撞烂的出口处想要寻求帮助,却见大个子保镖气势汹汹的冲进来,二话不说的将我扛起摔进他的车子里。
“我求你,季宇在里面,季宇他快死了,求你救救他,你要带我去哪里!”
“你只要跟我走,他一定死不了,否则,谁也救不了他。”
“你要带我去哪里?”
“去见老板。”
“是罗宾,是他让你这么对季宇的对不对!他凭什么这么对季宇!”
“要怪就怪你自己,你忘了当初怎么答应老板的。你若再跟他断不干净,还有他好受的。”
“我跟你去见罗宾,可是你要保证季宇没事。”
大个子冷冷的看我,突然给我递来一个医药盒:
“你在流血。”
撞门的时候,手臂被擦掉了一块巴掌大的皮,可笑的是大个子提醒时我才感觉到伤口灼灼的疼,好可惜,我怎么不一下子撞死算了,那样季宇就不用因为我受折磨了。
车子停在城市最南端的私人住所,刚进门,只有一只眼睛的牧羊犬就率先冲到门口,我懒得去解读它是欢迎还是示威的表情,它按兵不动,一只眼睛死死盯着我看,不进不退,攻守有余的位置。我大门未进,竟跟只狗玩起了心理拉锯,连大个子都看得出我不想输的好胜心。
“它在闻你的味道而已,看样子它不讨厌你。”
早听说罗宾养了一只绝顶忠诚的狗,忠诚到替自己的主人挡子弹的程度,成为名副其实的独眼犬之后,仍忠贞不渝的跟随在主人身后,待遇至尊级别的优厚,可日日享受。大个子放下严肃,跟我讲起牧羊犬的英勇事迹,却只字未提牧羊犬挨的那颗子弹本是罗格给罗宾准备的。
我没做声的跟着大个子,牧羊犬也不做声的跟着我,我一步三回头的看它,它也抬头看我,搞得我都觉得自己神经兮兮的,哪还敢怀疑它眼神有问题,倒担心自己眼神有毛病。
大个子把我带到书房门口,而后面无表情的离开了,牧羊犬身手敏捷的扒开门,趴在主人的脚边,动作连贯,行云流水,哪里像是看不见。
“我只是想见他一面,你没有必要这样伤害他。”
“到现在你还在撒谎!难道非要我一次一次的讲给你听你跟他有过多少联系!我只是让你付出应得的代价,既然失信又何必承诺,我早说过这世界没有能够轻易得到的光鲜荣誉,你若再三执意,我也只能狠心。”
“我跟季宇,只是打电话发邮件,仅此而已!”
“我说过,任何联系都不可以,是你违诺在先。”
“好!我答应你,我都答应,可是你若再动他一根手指头,死我也不会嫁给你的弟弟。”
“婚期提前。”
“我要见他一面。”
“花瓣,我是亲眼看着你怎么一步步的走到今天,你想想清楚,等到有一天你拿不成画笔,见不到季宇,不要怪我现在没提醒你。”
“我要见他一面!之后我什么都听你的,回韩国也好,彻底断干净也好,婚期提前也好,放弃画画也好,我都听你的。”
罗宾起身,牧羊犬也跟着起身,还冷不丁的冲我汪了一声,像是嘲笑我的卑微我的反抗和我心有余而力不足。看着罗宾走出了书房,我却瘫了一样坐在地上,可怜到将站起来的力气都花光。
后来,我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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