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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那个星期。
那个星期,饶是活了那么久的他,也是战战兢兢的,生怕当年的事再来一次,几乎可以说,那个星期,他和晨夕是形影不离的,他的视线里必须有晨夕,就连晨夕也突然说她变得缠人了很多。
万幸的是那个星期很平安的度过了,至于那群流氓,他们是出现过的,只是将目标换了一个人而已,至于那个人是谁,子书当然不关心了。
时间眨眼而过,这样平淡的日子也是过的飞快,没有悲伤没有伤痛也没有分离,一切都很好。
六月,他们迎来了高考,所有的所有都顺利的不可思议。
他没有填交大,而是上了北方的一所全国知名的大学,晨夕虽然没有和他考到同一个学校,但是两人在同一所城市,而且两人的学校隔得很近,出门就能看到对方大学的大门。
晨夕越长越好看,加上她本来就足够优秀,喜欢她的人,追求她的人也越来越多,可这次子书却不慌不忙了,他和她的感情很稳定,他知道她想要什么,他打造了一座温柔的城来留住她。
可能是越幸福的时光过得就越快,这些年来他们的生活没有波折,没有磨难,很平凡就又到了毕业那天。
他们顺其自然的接吻,又顺其自然的做ài。
他们就像是这个世上最普通的情侣。
子书早就在大一就被生父认回去了,虽然他很厌恶他父亲,但是他想,那个男人也并不是一无是处的,至少能给他想要的权势和金钱。
到大四的时候,他父亲的企业已经被他大换血,很多心腹都是他自己的人,他开始掌控了自己的命运。
毕业那天,他跟晨夕求婚了,拿着最普通的一枚铂金钻戒,跪在她面前,她看着半跪在地上的她哭的梨花带雨不能自己,含着泪点头答应了,他们给对方带上了戒指,他们在学校门口肆无忌惮的拥吻着,唇齿相依的感觉真的很好。
这是他第二次看见晨夕穿着洁白的婚纱,第一次的印象太不好了,他已经不想也不愿意去回忆了。
这一次她站在他面前,明艳动人。
他们自教父面前许下各自的承诺,他们成为了一对夫妻。
他在亲友的祝福中,抱着她,在她耳边低声道:“我会好好照顾你,一辈子。”
……
子书醒过来之后,看见了医院的天花板,他的视线还有些模糊,他看着眼前的人,眯着眼才看清楚了,是他的司机老刘,他出声,喉咙被磨的生疼,“这是怎么了?”
老刘老泪纵横,“少爷您终于醒过来了,您不记得了?您坐的飞机出事了,航道偏离,飞机坠海了,索性您还是被救了,捡回了一条命,这被救过来的人总共也不过就是二十多个。”
子书只觉得自己的耳边是嗡嗡的响声,像是一个炸弹一样炸在他的耳边。
尽管他浑身都没什么力气,他还是拿起床边的花瓶,狠狠朝墙壁一砸,花瓶瞬间四分五裂,他指着门,手都在哆嗦,“滚,你给我滚出去!”
老刘也不知道一向温柔尔雅的少爷怎么就成现在这样了,他不敢再留,抹了抹眼泪就从病房里退出去了。
子书大口大口的喘气,呼吸间都带着疼。
他就知道!他就知道老天爷就是在耍他!
为什么!!?如果那是一个梦,也太真实了!为什么要让他回来?
他不服!
子书以惊人的速度恢复了过来,他很快就出院了。
虽然他的心情很不好,但是他还是没有忘记自己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做,那就是他的女儿。
那天是他第一次见到他的女儿,不顾众人的担忧,拖着病躯到了北京。
他一到北京天空中就下起了鹅毛大雪,飘飘荡荡的好看极了。
小姑娘十岁了,穿着红色羽绒服,一双眼睛长得很像晨夕,圆圆的,眸子漆黑,看上去很可爱,看的出来那户人家将她养的很好。
他一步步走到小姑娘面前,在她脚底一滑的时候,接住了她,使得她没有一屁股跌在地上,小姑娘睁着乌溜溜的眼睛对他笑了笑,“谢谢你,叔叔。”
他词穷,什么都说不出。
等他想到应该说什么的时候,小姑娘已经走远了。
他看着红色的一小团,目光温柔。
从此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去过北京,也没有回上海。
时隔十年,他再一次回到了小镇,他像个雕塑一般站在墓碑前,手中握着枪,他抬手,慢慢的将枪口移到自己的太阳穴。
他眼神迷离的看着墓碑上的照片,抖动着唇角,轻轻的说了一句,“我来看你了。”
我活着,再也没了任何意义。
“砰”的一声,安静的墓园被这声巨响打破,子书躺在地上,脑袋源源不断的流着血,他阖上眼眸,他想,他终于能睡上一觉了,这些年,他很少有睡着的时候。
在我心上用力的开一枪,让一切都归零于这一声巨响。
就是那个星期。
那个星期,饶是活了那么久的他,也是战战兢兢的,生怕当年的事再来一次,几乎可以说,那个星期,他和晨夕是形影不离的,他的视线里必须有晨夕,就连晨夕也突然说她变得缠人了很多。
万幸的是那个星期很平安的度过了,至于那群流氓,他们是出现过的,只是将目标换了一个人而已,至于那个人是谁,子书当然不关心了。
时间眨眼而过,这样平淡的日子也是过的飞快,没有悲伤没有伤痛也没有分离,一切都很好。
六月,他们迎来了高考,所有的所有都顺利的不可思议。
他没有填交大,而是上了北方的一所全国知名的大学,晨夕虽然没有和他考到同一个学校,但是两人在同一所城市,而且两人的学校隔得很近,出门就能看到对方大学的大门。
晨夕越长越好看,加上她本来就足够优秀,喜欢她的人,追求她的人也越来越多,可这次子书却不慌不忙了,他和她的感情很稳定,他知道她想要什么,他打造了一座温柔的城来留住她。
可能是越幸福的时光过得就越快,这些年来他们的生活没有波折,没有磨难,很平凡就又到了毕业那天。
他们顺其自然的接吻,又顺其自然的做ài。
他们就像是这个世上最普通的情侣。
子书早就在大一就被生父认回去了,虽然他很厌恶他父亲,但是他想,那个男人也并不是一无是处的,至少能给他想要的权势和金钱。
到大四的时候,他父亲的企业已经被他大换血,很多心腹都是他自己的人,他开始掌控了自己的命运。
毕业那天,他跟晨夕求婚了,拿着最普通的一枚铂金钻戒,跪在她面前,她看着半跪在地上的她哭的梨花带雨不能自己,含着泪点头答应了,他们给对方带上了戒指,他们在学校门口肆无忌惮的拥吻着,唇齿相依的感觉真的很好。
这是他第二次看见晨夕穿着洁白的婚纱,第一次的印象太不好了,他已经不想也不愿意去回忆了。
这一次她站在他面前,明艳动人。
他们自教父面前许下各自的承诺,他们成为了一对夫妻。
他在亲友的祝福中,抱着她,在她耳边低声道:“我会好好照顾你,一辈子。”
……
子书醒过来之后,看见了医院的天花板,他的视线还有些模糊,他看着眼前的人,眯着眼才看清楚了,是他的司机老刘,他出声,喉咙被磨的生疼,“这是怎么了?”
老刘老泪纵横,“少爷您终于醒过来了,您不记得了?您坐的飞机出事了,航道偏离,飞机坠海了,索性您还是被救了,捡回了一条命,这被救过来的人总共也不过就是二十多个。”
子书只觉得自己的耳边是嗡嗡的响声,像是一个炸弹一样炸在他的耳边。
尽管他浑身都没什么力气,他还是拿起床边的花瓶,狠狠朝墙壁一砸,花瓶瞬间四分五裂,他指着门,手都在哆嗦,“滚,你给我滚出去!”
老刘也不知道一向温柔尔雅的少爷怎么就成现在这样了,他不敢再留,抹了抹眼泪就从病房里退出去了。
子书大口大口的喘气,呼吸间都带着疼。
他就知道!他就知道老天爷就是在耍他!
为什么!!?如果那是一个梦,也太真实了!为什么要让他回来?
他不服!
子书以惊人的速度恢复了过来,他很快就出院了。
虽然他的心情很不好,但是他还是没有忘记自己还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没有做,那就是他的女儿。
那天是他第一次见到他的女儿,不顾众人的担忧,拖着病躯到了北京。
他一到北京天空中就下起了鹅毛大雪,飘飘荡荡的好看极了。
小姑娘十岁了,穿着红色羽绒服,一双眼睛长得很像晨夕,圆圆的,眸子漆黑,看上去很可爱,看的出来那户人家将她养的很好。
他一步步走到小姑娘面前,在她脚底一滑的时候,接住了她,使得她没有一屁股跌在地上,小姑娘睁着乌溜溜的眼睛对他笑了笑,“谢谢你,叔叔。”
他词穷,什么都说不出。
等他想到应该说什么的时候,小姑娘已经走远了。
他看着红色的一小团,目光温柔。
从此之后,他就再也没有去过北京,也没有回上海。
时隔十年,他再一次回到了小镇,他像个雕塑一般站在墓碑前,手中握着枪,他抬手,慢慢的将枪口移到自己的太阳穴。
他眼神迷离的看着墓碑上的照片,抖动着唇角,轻轻的说了一句,“我来看你了。”
我活着,再也没了任何意义。
“砰”的一声,安静的墓园被这声巨响打破,子书躺在地上,脑袋源源不断的流着血,他阖上眼眸,他想,他终于能睡上一觉了,这些年,他很少有睡着的时候。
在我心上用力的开一枪,让一切都归零于这一声巨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