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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和方晓侃音乐,只说了一会,方晓冷汗都下来了——要是侃吉他,或者侃乐理,方晓还能支吾一番,可是这老头跟他谈80年代的流行音乐……
我知道邓丽君,我知道甄妮,我知道罗大佑,我知道张国荣,我知道刘欢……
可TM这世界上没有啊……
白晓琪,那是谁?李博然,唱过啥?陈佑,写过什么?青草二重唱,有什么影响?
方晓穿越之后,一直东忙西忙,只来得及在网络上查了一下这个世界八九十年代的流行音乐简史,记住了几个知名度很高的天王天后和他们的招牌歌,其余的,那是一片空白,而宝叔聊的,他一个都没听过,应该全是小众歌手和小众歌曲。
好在就在他要溃不成军的时候,乔雅丹走出来了,她把头发盘了起来,穿着和阿达一样款式的制服,简洁干练,和刚才的俏丽佳人又不一样了,气质一日三变,放方晓为之侧目。
乔雅丹见方晓盯着她看,嫣然一笑,问道:“聊什么呢?”
她这次换衣服换的有点久,身上有淡淡的沐浴露香味,似乎在后面洗了个澡,方晓收回目光,揉了揉鼻子,说道:“宝叔在考我,要给我来个下马威。”
“什么下马威,只是随便聊聊。”宝叔呵呵而笑,用拿着玻璃杯的手指了指方晓,说道:“丹丹啊,你这个男朋友,似乎不怎么爱说话嘛,太沉闷了点。”
“他就是个呆头鹅,宝叔你不要欺负他。”
“我一个老头子,怎么欺负他?他欺负我还差不多。”宝叔人笑着打趣道:“真真是女生外向,不问青红皂白,就知道护着情郎。”
乔雅丹显然和宝叔关系很好,她伸着舌头,做了个鬼脸,然后去酒吧门口,按下霓虹灯招牌的开关,挂上“正在营业”的招牌,阿达也打开了整个酒吧的灯光,是桔色的灯,朦朦胧胧的,很有温馨的感觉。
方晓回头,在灯光下细看,才发现酒吧空间比下午感觉的要大一点点,大概能容纳一百二十个人左右,装修非常朴素,没有画框墙,没有液晶拼接屏,没有五颜六色的LED灯,只有圆圆的桌子,方方的椅子,还有一个摆着架子鼓和钢琴,没有任何其他装饰的小舞台,乍一看,似乎有点像给学生作表演的小礼堂。
然而朴素不代表简陋低端,酒吧的吧台、地板、桌椅等器具,都是实木打造的,方晓不知道用的是什么木头,但质地细密,沉甸甸的,做工非常精致,整个酒吧有种含而不露,简约但不简单的调调。
真是和沈叔的气质一脉相承……
正如乔雅丹介绍的那样,七点多生意很冷清,只有两三个人光顾,而且都是熟客,要了酒之后,就坐在吧台闲聊,等到快八点的时候,乐队的人才陆续到达,除了那个叫莎莎的女歌手比较年轻之外,其余的,都是和宝叔差不多年纪的老头子。
难怪叫暮色酒吧……
夕阳红啊……
方晓和他们一一认识了一下,但因为顾客渐多,人到齐后马上就开始了表演,都没有深谈。
酒吧的乐队偏爵士风,但不限于爵士,穿插着乐器独奏或者单独伴奏,同样如乔雅丹介绍的那样,水平很高,每一个人都是玩乐器的高手,而且精通的不止一种,像宝叔就吹过萨克斯,敲过爵士鼓,昆哥弹完木吉他又去弹贝斯,李伯只弹了钢琴,但阿达说他还会四五种民族乐器。
酒吧的气氛很好,顾客大都是三四十岁的中年人,有男有女,有孤家寡人进来的,有成双结对进来的,有喝啤酒的,有喝烈酒的,有专心欣赏演奏的,有低声闲谈的,充满温和守礼的中产阶级气氛。
“怎么样?”乔雅丹送完一杯酒,拿着托盘,站在吧台前,一边欣赏舞台上的表演,一边轻声问方晓:“是不是很厉害?”
“确实很厉害。”方晓心悦诚服,问道:“他们都是什么来头?”
“都是富贵闲人。”乔雅丹一个个的介绍道:“宝叔有两个好儿子,一个在美国,一个在澳大利亚,每个月给他上万美元的生活费;昆哥年轻时候组过乐队,发过专辑,现在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不过已经不怎么管事了;李伯是包租公,有十几套商铺,除了他们之外,乐队还有几个人,不过今天没来。”
原来是一些有钱又有追求的老头子……
方晓哦了一声,他抬了抬下巴,问道:“莎莎姐是做什么的?”
“莎莎姐你都不认识?”乔雅丹有些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说道:“她是《回不去的爱人》的原唱啊。”
这歌很出名么……
“我说怎么听着这么耳熟。”方晓遮掩,说道:“原来真是她啊。”
这时候有人抬手叫服务员,乔雅丹在去招待之前,提醒道:“十点多了,你赶紧回学校吧。我现在很忙,没法送你。”
“嗯,我这就走。”
方晓嘴上说走,却没有急着走,而是继续听舞台上的莎莎唱歌——她的声音很特别,低沉醇厚,有点像蔡琴的,但比蔡琴沙哑一点。
脑子里的那些好歌,需要有好嗓子配合,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
乐器好买,乐手好找,好嗓子,就不是想遇到就能遇得到……
说起来,乔雅丹,许可,施丽琳都是音乐系的,都经过专业的声乐训练,但从没听过她们唱歌,不知道她们的歌喉如何?
方晓如是想着,他和阿达打了声招呼,又对在顾客中穿梭的乔雅丹挥了挥手,走出了酒吧。
PS:看到橙子大大推荐了我的书,非常感谢他的青睐和抬爱。
橙大的《工业霸主》是我非常喜欢的书,当年天天追看,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和写作思路,受益良多,我码上一本书,最初的灵感,就来自《工业霸主》。
橙大的新书《材料帝国》也写的非常好,推荐还没看过的书友去看看。
一边和方晓侃音乐,只说了一会,方晓冷汗都下来了——要是侃吉他,或者侃乐理,方晓还能支吾一番,可是这老头跟他谈80年代的流行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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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晓琪,那是谁?李博然,唱过啥?陈佑,写过什么?青草二重唱,有什么影响?
方晓穿越之后,一直东忙西忙,只来得及在网络上查了一下这个世界八九十年代的流行音乐简史,记住了几个知名度很高的天王天后和他们的招牌歌,其余的,那是一片空白,而宝叔聊的,他一个都没听过,应该全是小众歌手和小众歌曲。
好在就在他要溃不成军的时候,乔雅丹走出来了,她把头发盘了起来,穿着和阿达一样款式的制服,简洁干练,和刚才的俏丽佳人又不一样了,气质一日三变,放方晓为之侧目。
乔雅丹见方晓盯着她看,嫣然一笑,问道:“聊什么呢?”
她这次换衣服换的有点久,身上有淡淡的沐浴露香味,似乎在后面洗了个澡,方晓收回目光,揉了揉鼻子,说道:“宝叔在考我,要给我来个下马威。”
“什么下马威,只是随便聊聊。”宝叔呵呵而笑,用拿着玻璃杯的手指了指方晓,说道:“丹丹啊,你这个男朋友,似乎不怎么爱说话嘛,太沉闷了点。”
“他就是个呆头鹅,宝叔你不要欺负他。”
“我一个老头子,怎么欺负他?他欺负我还差不多。”宝叔人笑着打趣道:“真真是女生外向,不问青红皂白,就知道护着情郎。”
乔雅丹显然和宝叔关系很好,她伸着舌头,做了个鬼脸,然后去酒吧门口,按下霓虹灯招牌的开关,挂上“正在营业”的招牌,阿达也打开了整个酒吧的灯光,是桔色的灯,朦朦胧胧的,很有温馨的感觉。
方晓回头,在灯光下细看,才发现酒吧空间比下午感觉的要大一点点,大概能容纳一百二十个人左右,装修非常朴素,没有画框墙,没有液晶拼接屏,没有五颜六色的LED灯,只有圆圆的桌子,方方的椅子,还有一个摆着架子鼓和钢琴,没有任何其他装饰的小舞台,乍一看,似乎有点像给学生作表演的小礼堂。
然而朴素不代表简陋低端,酒吧的吧台、地板、桌椅等器具,都是实木打造的,方晓不知道用的是什么木头,但质地细密,沉甸甸的,做工非常精致,整个酒吧有种含而不露,简约但不简单的调调。
真是和沈叔的气质一脉相承……
正如乔雅丹介绍的那样,七点多生意很冷清,只有两三个人光顾,而且都是熟客,要了酒之后,就坐在吧台闲聊,等到快八点的时候,乐队的人才陆续到达,除了那个叫莎莎的女歌手比较年轻之外,其余的,都是和宝叔差不多年纪的老头子。
难怪叫暮色酒吧……
夕阳红啊……
方晓和他们一一认识了一下,但因为顾客渐多,人到齐后马上就开始了表演,都没有深谈。
酒吧的乐队偏爵士风,但不限于爵士,穿插着乐器独奏或者单独伴奏,同样如乔雅丹介绍的那样,水平很高,每一个人都是玩乐器的高手,而且精通的不止一种,像宝叔就吹过萨克斯,敲过爵士鼓,昆哥弹完木吉他又去弹贝斯,李伯只弹了钢琴,但阿达说他还会四五种民族乐器。
酒吧的气氛很好,顾客大都是三四十岁的中年人,有男有女,有孤家寡人进来的,有成双结对进来的,有喝啤酒的,有喝烈酒的,有专心欣赏演奏的,有低声闲谈的,充满温和守礼的中产阶级气氛。
“怎么样?”乔雅丹送完一杯酒,拿着托盘,站在吧台前,一边欣赏舞台上的表演,一边轻声问方晓:“是不是很厉害?”
“确实很厉害。”方晓心悦诚服,问道:“他们都是什么来头?”
“都是富贵闲人。”乔雅丹一个个的介绍道:“宝叔有两个好儿子,一个在美国,一个在澳大利亚,每个月给他上万美元的生活费;昆哥年轻时候组过乐队,发过专辑,现在是一家广告公司的老板,不过已经不怎么管事了;李伯是包租公,有十几套商铺,除了他们之外,乐队还有几个人,不过今天没来。”
原来是一些有钱又有追求的老头子……
方晓哦了一声,他抬了抬下巴,问道:“莎莎姐是做什么的?”
“莎莎姐你都不认识?”乔雅丹有些奇怪的看了他一眼,说道:“她是《回不去的爱人》的原唱啊。”
这歌很出名么……
“我说怎么听着这么耳熟。”方晓遮掩,说道:“原来真是她啊。”
这时候有人抬手叫服务员,乔雅丹在去招待之前,提醒道:“十点多了,你赶紧回学校吧。我现在很忙,没法送你。”
“嗯,我这就走。”
方晓嘴上说走,却没有急着走,而是继续听舞台上的莎莎唱歌——她的声音很特别,低沉醇厚,有点像蔡琴的,但比蔡琴沙哑一点。
脑子里的那些好歌,需要有好嗓子配合,才能发挥最大的威力……
乐器好买,乐手好找,好嗓子,就不是想遇到就能遇得到……
说起来,乔雅丹,许可,施丽琳都是音乐系的,都经过专业的声乐训练,但从没听过她们唱歌,不知道她们的歌喉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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