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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客人们都坐好了之后,方晓开始说话了:“各位,幸不辱命,我忙了一头汗,终于把四首歌给写好了。”
虽然明知如此,但这句话还是让客人们小小的骚动了一下。
“时间宝贵,话不多说,下面就由我先来演唱第一首歌。”方晓刚才把高脚凳搬走了,他用背带背着吉他,站在麦克风前,说道:“我要唱的是一首情歌,一首节奏感比较强烈的分手情歌。”
“爱情就像春天的晚风一样,虽然美好温馨,可是一旦走了,谁也留不住。有哲人说过,能笑的时候,就不要哭,既然无可挽留,又何必悲伤呢?不如快乐一点,跳跳舞,跺跺脚,摇摆着欢送它走好了。”
然后他就开始唱,唱的正是伍佰的《晚风》。
“……
慢慢吹,轻轻送
人生路,你就走
就当我俩没有明天
就当我俩只剩眼前
就当我都不曾离开
还仍占满你心怀
你的眼神充满期待
我的心中尽是未来
空气之中弥漫着恋和爱
发现感觉已经不再
默默的你却不肯说
……”
这首歌的节奏非常好,他弹唱的时候又不看吉他,在舞台动来动去,用肢体语言打拍子,和三个女孩子以及在场的客人互动,没过多久,就把全场的气氛调动起来了,所有人不由自主的随着他的节奏律动,跟着哼唱。
和莎莎一起的那个中年男子听到一半,回头说道:“宝叔,这首歌的感染力很强,非常适合拿给李品哲用。”
宝叔双手握拳,模拟敲鼓的动作,随着方晓的节奏,一上一下的敲击,闻言只是点了点头。
昆哥则点评道:“他应该把Martin换成Gibson的吉他,这样扫弦会更好。”
莎莎双手抱胸,抿着嘴唇,目光闪烁,面色变幻不定的看着舞台。
一曲终了,方晓松开吉他,双手做手枪状,保持刚才的节奏,从左到右对着酒吧扫射了一遍,然后大声问道:“这首歌,算不算胡编乱造?!认为是胡编乱造的,请把手举起来!”
全场几乎异口同声的喊了一声“不算”,然后热烈鼓掌,百十人发出来的声浪,似乎要把屋顶掀翻,气氛从五六十度的洗澡水直接跳到冒着腾腾热气的沸点。
等声音平息后,方晓才笑着说道:“这首歌的节奏只能算强劲,算不上劲爆,其实劲爆的歌我也能写,但是考虑到今晚的客人,男的衣装革履,女的珠环翠绕,不适合太High,所有就没有拿出来,等下次大家换了轻便装,咱们再High!”
客人们轰然叫好,再度鼓掌。
“下面是乔雅丹小姐的歌。”方晓伸出手,很绅士的牵着她上前一步,说道:“我今天走进酒吧的时候,她正在唱一首带有怀旧爵士风的歌曲,很好听,我看你们都很喜欢,于是依葫芦画瓢,也写了一首风格类似的歌。”
然后他松手,后退,把麦克风让出来,乔雅丹回头,目光盈盈的看了他一眼,然后才正对观众,她的台风非常稳,虽然穿的是服务员的制服,却落落大方,没有一丝局促和不安。
乔雅丹唱的歌,是黄沾作词作曲,叶倩文原唱的《晚风》,这是徐克的“电影工作室”创业作《上海之夜》的插曲,曾有乐评人认为这是叶倩文演艺生涯中生命力最强的歌,1984年发行之后,历经20余年而不衰,徐小凤,崔苔菁,王芷蕾等天后级的歌手都曾翻唱过。
徐克拍《上海之夜》,讲述的是抗日战乱时代上海滩两女一男的爱情故事,黄沾惊采绝艳,在做配乐的时候,从旧上海的经典歌曲《夜来香》里,化用了其中“那南风吹来清凉,那夜莺啼声凄怆”的歌词和旋律,谱成了这首《晚风》,所以曲风带有浓浓的旧上海夜总会风情。
十里洋场,百丈红尘,流光异彩,醉生梦死,仿佛夜风中的一场美梦,乔雅丹的声音率真自然,不酥柔,也不甜美,也正因为如此,歌声中少了几分风尘,多了一些平实,有一种岁月流逝,美梦不再的味道,让人油然而生“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的感怀。
这首歌非常符合酒吧的气质和客人的品味,因此她一唱完,立刻掌声阵阵,连绵不断。
方晓刚才的掌声更喧嚣更热闹,但那是他用言语动作挑逗起来的,掌声很浮,而这次,掌声平实,充满欣赏的情绪。
方晓刚才自弹自唱的时候,张扬外放,而给乔雅丹伴奏的时候,安静的站在后面,内敛低调,几乎成了隐身人,昆哥一边鼓掌,一边赞叹,说道:“能写能唱,能进能退,是个奇才啊!王老板,我建议你赶紧去把他签了,这小子,比你当宝贝的那个李什么,更有发展前途。”
“不仅如此,不仅如此啊!”宝叔很兴奋,他扳着手指,说道:“他一连换了三种曲风,从民谣到轻摇滚,再从轻摇滚到爵士——当然他这个不能算正统的爵士,只是有一点爵士的味道——你们听他伴奏的旋律,没有一点迟滞犹豫的地方,显然每一种曲风都能游刃有余。”
“半个小时写三五首歌,是有难度,但也不算太难,林智成就曾在一个小时内写了十首歌,难得的是他这三首歌,完成度都非常高,几乎不需要做任何改动,就可以直接进录音室,这是顶级的音乐制作人水平啊!我觉得他能成为第二个林智成,小王,要是能招揽到他,你的公司说不定就是下一个云雀唱片。”
云雀唱片是这个世界里中国最具实力的本土唱片公司,影响力不亚于EMI百代和华纳这样的国际巨头,林智成是云雀唱片的招牌人物,在八十年代末到二十一世纪初的十多年里,写了很多脍炙人口的金曲名作。
那个中年男子紧盯着舞台,连连点头,莎莎紧紧抿着嘴,似乎要把嘴唇咬碎了都吃进肚子里去。
PS:多谢大家的投票支持,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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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客人们都坐好了之后,方晓开始说话了:“各位,幸不辱命,我忙了一头汗,终于把四首歌给写好了。”
虽然明知如此,但这句话还是让客人们小小的骚动了一下。
“时间宝贵,话不多说,下面就由我先来演唱第一首歌。”方晓刚才把高脚凳搬走了,他用背带背着吉他,站在麦克风前,说道:“我要唱的是一首情歌,一首节奏感比较强烈的分手情歌。”
“爱情就像春天的晚风一样,虽然美好温馨,可是一旦走了,谁也留不住。有哲人说过,能笑的时候,就不要哭,既然无可挽留,又何必悲伤呢?不如快乐一点,跳跳舞,跺跺脚,摇摆着欢送它走好了。”
然后他就开始唱,唱的正是伍佰的《晚风》。
“……
慢慢吹,轻轻送
人生路,你就走
就当我俩没有明天
就当我俩只剩眼前
就当我都不曾离开
还仍占满你心怀
你的眼神充满期待
我的心中尽是未来
空气之中弥漫着恋和爱
发现感觉已经不再
默默的你却不肯说
……”
这首歌的节奏非常好,他弹唱的时候又不看吉他,在舞台动来动去,用肢体语言打拍子,和三个女孩子以及在场的客人互动,没过多久,就把全场的气氛调动起来了,所有人不由自主的随着他的节奏律动,跟着哼唱。
和莎莎一起的那个中年男子听到一半,回头说道:“宝叔,这首歌的感染力很强,非常适合拿给李品哲用。”
宝叔双手握拳,模拟敲鼓的动作,随着方晓的节奏,一上一下的敲击,闻言只是点了点头。
昆哥则点评道:“他应该把Martin换成Gibson的吉他,这样扫弦会更好。”
莎莎双手抱胸,抿着嘴唇,目光闪烁,面色变幻不定的看着舞台。
一曲终了,方晓松开吉他,双手做手枪状,保持刚才的节奏,从左到右对着酒吧扫射了一遍,然后大声问道:“这首歌,算不算胡编乱造?!认为是胡编乱造的,请把手举起来!”
全场几乎异口同声的喊了一声“不算”,然后热烈鼓掌,百十人发出来的声浪,似乎要把屋顶掀翻,气氛从五六十度的洗澡水直接跳到冒着腾腾热气的沸点。
等声音平息后,方晓才笑着说道:“这首歌的节奏只能算强劲,算不上劲爆,其实劲爆的歌我也能写,但是考虑到今晚的客人,男的衣装革履,女的珠环翠绕,不适合太High,所有就没有拿出来,等下次大家换了轻便装,咱们再High!”
客人们轰然叫好,再度鼓掌。
“下面是乔雅丹小姐的歌。”方晓伸出手,很绅士的牵着她上前一步,说道:“我今天走进酒吧的时候,她正在唱一首带有怀旧爵士风的歌曲,很好听,我看你们都很喜欢,于是依葫芦画瓢,也写了一首风格类似的歌。”
然后他松手,后退,把麦克风让出来,乔雅丹回头,目光盈盈的看了他一眼,然后才正对观众,她的台风非常稳,虽然穿的是服务员的制服,却落落大方,没有一丝局促和不安。
乔雅丹唱的歌,是黄沾作词作曲,叶倩文原唱的《晚风》,这是徐克的“电影工作室”创业作《上海之夜》的插曲,曾有乐评人认为这是叶倩文演艺生涯中生命力最强的歌,1984年发行之后,历经20余年而不衰,徐小凤,崔苔菁,王芷蕾等天后级的歌手都曾翻唱过。
徐克拍《上海之夜》,讲述的是抗日战乱时代上海滩两女一男的爱情故事,黄沾惊采绝艳,在做配乐的时候,从旧上海的经典歌曲《夜来香》里,化用了其中“那南风吹来清凉,那夜莺啼声凄怆”的歌词和旋律,谱成了这首《晚风》,所以曲风带有浓浓的旧上海夜总会风情。
十里洋场,百丈红尘,流光异彩,醉生梦死,仿佛夜风中的一场美梦,乔雅丹的声音率真自然,不酥柔,也不甜美,也正因为如此,歌声中少了几分风尘,多了一些平实,有一种岁月流逝,美梦不再的味道,让人油然而生“舞榭歌台,风-流总被雨打风吹去”的感怀。
这首歌非常符合酒吧的气质和客人的品味,因此她一唱完,立刻掌声阵阵,连绵不断。
方晓刚才的掌声更喧嚣更热闹,但那是他用言语动作挑逗起来的,掌声很浮,而这次,掌声平实,充满欣赏的情绪。
方晓刚才自弹自唱的时候,张扬外放,而给乔雅丹伴奏的时候,安静的站在后面,内敛低调,几乎成了隐身人,昆哥一边鼓掌,一边赞叹,说道:“能写能唱,能进能退,是个奇才啊!王老板,我建议你赶紧去把他签了,这小子,比你当宝贝的那个李什么,更有发展前途。”
“不仅如此,不仅如此啊!”宝叔很兴奋,他扳着手指,说道:“他一连换了三种曲风,从民谣到轻摇滚,再从轻摇滚到爵士——当然他这个不能算正统的爵士,只是有一点爵士的味道——你们听他伴奏的旋律,没有一点迟滞犹豫的地方,显然每一种曲风都能游刃有余。”
“半个小时写三五首歌,是有难度,但也不算太难,林智成就曾在一个小时内写了十首歌,难得的是他这三首歌,完成度都非常高,几乎不需要做任何改动,就可以直接进录音室,这是顶级的音乐制作人水平啊!我觉得他能成为第二个林智成,小王,要是能招揽到他,你的公司说不定就是下一个云雀唱片。”
云雀唱片是这个世界里中国最具实力的本土唱片公司,影响力不亚于EMI百代和华纳这样的国际巨头,林智成是云雀唱片的招牌人物,在八十年代末到二十一世纪初的十多年里,写了很多脍炙人口的金曲名作。
那个中年男子紧盯着舞台,连连点头,莎莎紧紧抿着嘴,似乎要把嘴唇咬碎了都吃进肚子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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