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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子扬上前两步,大声吆喝说,“江小七,你疯了,现在居然为了一个女人不顾兄弟之情。别忘了,我们是兄弟,这辈子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你们都回去。”秦海依旧不紧不慢地说着,表情是一如既往的深沉,让人捉摸不透。
脸颊涨得通红的江小七没有说话,眼底含着倦意。他也很意外刚才脱口而出的说话,明知道陆晓岚是秦海的女人,却说直言不讳地道出心底话。可是每次想到躺在病房里昏迷不醒的陆晓岚,他的心就会很痛。
“走吧小七。”雷子扬上前两步抓住了江小七的手臂,他深知秦海这种表情之下,如果他们再不离开,火爆的脾气就会当场爆发。
“海哥,你不会把他赶尽杀绝,对吧?”
“或许吧。”
一脸怨气的江小七甩开了雷子扬的手,莫名地看了秦海一眼,然后转身离去。秦海站在寂静的走廊里,略微黯然的眼神盯着江小七离去的方向沉思。
片刻,秦海才推开了半掩着的病房门,大步走到窗边,迎着晨曦的阳光仔细地观察安静地躺在床上的女人。
陆晓岚穿着浅灰色的病号服,安静地躺在柔和的光线下。她脸颊的浮肿还没消退,可以看到淡淡的划痕。凌乱的刘海遮住了她紧闭的双眼,无血色的小脸在阳光下显得尤其苍白。
秦海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安静的陆晓岚,仅余的两次被她抱着手臂醒来的时候,她都睡得不安稳,眉头紧锁,似乎有数不尽的心事。
人在江湖,他学会用冷漠和绝情去保护自己,借着阿公的庇护逐步让银濠壮大起来。三年后的重磅回归,他已经决心要亲自接管阿公的生意,算是对他老人家的一个交代,也是告别那些伤感往事的开始。
对于秦海而言,陆晓岚只是他生活的一个小意外。俗套的相遇,然后是两人之间的纠缠,他从没想过这个性格倔强的女人,会待在自己身边这么久。女人对他而言如同衣服,穿久了,会厌倦。
可是陆晓岚比起其她女人,却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同。她的性格总让人捉摸不透,表面看上去乖巧,小心翼翼地伺候自己;但同时她也很有自己的小脾气,就像一头小蛮牛般在某些时候不肯低头。
与她共度欢愉的时候,他可以感受到属于她内心的热情和疯狂;可是大部分时间,她总会显得冷漠而不易亲近,甚至对自己有种明显的排挤和厌恶。
越是这样,秦海对陆晓岚就会有种强烈的征服感。男人总会对自己双手无法掌握的东西甘兴趣,例如陆晓岚丰满的身材,又例如她让自己捉摸不透的小性子。
秦海觉得这不是一种喜欢,只是属于男人的执着,让他想要彻底征服眼前这个女人。
无论是心,还是身体。
在休息室的那天,其实他很快就看出那十万块并不是陆晓岚偷的。他是个观察力和判断力很强的男人,她的眼神无比坚定,是一种小偷无法装出的气势。相反玫瑰的眼神闪躲,自从他走进休息室以后,不敢直视他的双眼。
玫瑰跟了他四年,他又怎会不知道她的小心思。因为陆晓岚,他冷落了玫瑰很长一段时间,她心有怨言却不敢说出来,想要用这些小手段让陆晓岚消失。
于是他支开了所有人,质问她的同时,内心有种强烈而扭曲的想法,想要看到她低声下气地哀求自己。
可是秦海想不到她会如此固执,宁愿面对未知的后果,也不肯低头求他放自己一条生路。他那天很想说,“不求我,你会后悔。”
可是,事实证明后悔的不是陆晓岚。
看着她身负重伤昏迷不醒,秦海的内心有一丝的不忍。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或许是因为习惯。这些日子以来他习惯了她的冷眼相对,也习惯了她总是心不甘、情不愿地跟在自己身旁,却总会情不自禁在自己的身下娇.吟。
雷子扬上前两步,大声吆喝说,“江小七,你疯了,现在居然为了一个女人不顾兄弟之情。别忘了,我们是兄弟,这辈子有福同享有难同当。”
“你们都回去。”秦海依旧不紧不慢地说着,表情是一如既往的深沉,让人捉摸不透。
脸颊涨得通红的江小七没有说话,眼底含着倦意。他也很意外刚才脱口而出的说话,明知道陆晓岚是秦海的女人,却说直言不讳地道出心底话。可是每次想到躺在病房里昏迷不醒的陆晓岚,他的心就会很痛。
“走吧小七。”雷子扬上前两步抓住了江小七的手臂,他深知秦海这种表情之下,如果他们再不离开,火爆的脾气就会当场爆发。
“海哥,你不会把他赶尽杀绝,对吧?”
“或许吧。”
一脸怨气的江小七甩开了雷子扬的手,莫名地看了秦海一眼,然后转身离去。秦海站在寂静的走廊里,略微黯然的眼神盯着江小七离去的方向沉思。
片刻,秦海才推开了半掩着的病房门,大步走到窗边,迎着晨曦的阳光仔细地观察安静地躺在床上的女人。
陆晓岚穿着浅灰色的病号服,安静地躺在柔和的光线下。她脸颊的浮肿还没消退,可以看到淡淡的划痕。凌乱的刘海遮住了她紧闭的双眼,无血色的小脸在阳光下显得尤其苍白。
秦海还是第一次看到如此安静的陆晓岚,仅余的两次被她抱着手臂醒来的时候,她都睡得不安稳,眉头紧锁,似乎有数不尽的心事。
人在江湖,他学会用冷漠和绝情去保护自己,借着阿公的庇护逐步让银濠壮大起来。三年后的重磅回归,他已经决心要亲自接管阿公的生意,算是对他老人家的一个交代,也是告别那些伤感往事的开始。
对于秦海而言,陆晓岚只是他生活的一个小意外。俗套的相遇,然后是两人之间的纠缠,他从没想过这个性格倔强的女人,会待在自己身边这么久。女人对他而言如同衣服,穿久了,会厌倦。
可是陆晓岚比起其她女人,却有那么一点点的不同。她的性格总让人捉摸不透,表面看上去乖巧,小心翼翼地伺候自己;但同时她也很有自己的小脾气,就像一头小蛮牛般在某些时候不肯低头。
与她共度欢愉的时候,他可以感受到属于她内心的热情和疯狂;可是大部分时间,她总会显得冷漠而不易亲近,甚至对自己有种明显的排挤和厌恶。
越是这样,秦海对陆晓岚就会有种强烈的征服感。男人总会对自己双手无法掌握的东西甘兴趣,例如陆晓岚丰满的身材,又例如她让自己捉摸不透的小性子。
秦海觉得这不是一种喜欢,只是属于男人的执着,让他想要彻底征服眼前这个女人。
无论是心,还是身体。
在休息室的那天,其实他很快就看出那十万块并不是陆晓岚偷的。他是个观察力和判断力很强的男人,她的眼神无比坚定,是一种小偷无法装出的气势。相反玫瑰的眼神闪躲,自从他走进休息室以后,不敢直视他的双眼。
玫瑰跟了他四年,他又怎会不知道她的小心思。因为陆晓岚,他冷落了玫瑰很长一段时间,她心有怨言却不敢说出来,想要用这些小手段让陆晓岚消失。
于是他支开了所有人,质问她的同时,内心有种强烈而扭曲的想法,想要看到她低声下气地哀求自己。
可是秦海想不到她会如此固执,宁愿面对未知的后果,也不肯低头求他放自己一条生路。他那天很想说,“不求我,你会后悔。”
可是,事实证明后悔的不是陆晓岚。
看着她身负重伤昏迷不醒,秦海的内心有一丝的不忍。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或许是因为习惯。这些日子以来他习惯了她的冷眼相对,也习惯了她总是心不甘、情不愿地跟在自己身旁,却总会情不自禁在自己的身下娇.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