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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陆欢回家一路上的伴奏。
杜绮芳一直在教紫衣说“你好”等礼貌用语,她是一个很执着的女孩子,想做什么就是用再多挫折也要坚持,此时就和紫衣较上了劲,一路上就没停过嘴。
可是这个这只鸟也是讨厌,除了装逼和傻吊之外再也不会开口,把杜绮芳起了一个够呛,差点给杜十一插上两个翅膀让他赔自己的鹦鹉。
她从小家教甚严,想养小动物但是家里都不让,这只鹦鹉算是她养的第一只宠物,一点一点照顾着恢复了身体,长大、学会了飞翔,感情很深。
而且紫衣是陆欢救下来送给她的,意义重大,一个管不到被杜十一教成了一只脏话鹦鹉实在是心疼欲死。
现在杜十一和罗安被苏瑾接了回去,只剩她和陆欢,总算有机会继续**紫衣,可是这个小家伙就是不怎么听自己的话,就是学不会那些比较好的话。
她记得自己高中语文老师家里有一只鹩哥,会背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现在一回想起来,她羡慕死了。
当然会记住那只鹦鹉,也是因为刚毕业的语文老师又帅又年轻,还没有结婚,当时全班九成九的女生都暗恋她,杜绮芳虽然没有多喜欢那个老师,但是老师却很喜欢身为班长又学习好的她,接触的时间比较多才记住了老师家的鹦鹉。
可是再看自己养出来的鹦鹉却只会骂人,她觉得太丢人了。
“亲爱的,要不我们不要它了,再让一只?”看到杜绮芳伤心的表情,陆欢忍不住逗她。
杜绮芳赌气的正要点头,却发现紫衣落到了她的肩膀上,用钓嘴讨好的替她把额前的乱发扫到了脑后,抖了一个身子,把小脑袋靠到了她的身上。
它似乎也是听懂了陆欢说的,没来由的全身颤抖,也不装逼装逼的乱骂了,乖巧的蜷了起来。
“还是,不要丢它了,我慢慢教就好了。”
杜绮芳坚决的摇摇头,摸摸它热乎乎的小脑袋,怜爱的替它扶顺了羽毛。
她想着,这个全身紫色没有一根杂毛的小鹦鹉从小就差点别人抛弃,她要是再抛弃了她,不一定有多伤心呢,你看现在可怜的小样子。
“你啊,就是心太软了。”陆欢无奈的摇摇头,但是杜绮芳就是这个性格。
其实,他喜欢的也是她的这个性格,一个善良重情的女孩,会让人感觉到安心,起码陆欢相信如果将来一起经历风雨,她会不畏艰险,陪伴自己。
“你不还是,要是楚贪狼或者是于六指在你今天的位置,今天肯定不会被高选一个挑战他们的机会。”杜绮芳立刻反唇相讥,有些不服气。
陆欢没有立刻回答她,而是在思索。他有复盘的习惯,分析自己一天的得失对错,为以后遇到相似的情景想想怎么才能处理的更好。
他回想着自己今天在烽火酒吧和高选见面的点点滴滴,从自己的每一个表情每一句话,其实都是在模仿自己小时候见过的那些大人物。
他家那个糟老头子虽然没品,但好歹在外面也有一个神医的名头,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从小耳濡目染这些的陆欢只不过是以前懒得想,但是他想和杜绮芳再一次的话,就不得不努力,不得不小时候见得那些乱七八糟的风度作派,听来的胡言乱语醒世通言,一点一滴的琢磨几分。
“绮芳,我不是善良,别忘了是你教我建立自己的团队,高选虽然有点想法,但是人不坏,管理能力和想法都很突出,如果能真心替我卖力,我觉得可以信任。还有很多人,如果有机会我会有我的人格魅力征服他们。”陆欢臭屁的一笑,“对了,你觉得我今天的发挥能打几分?”
“六分,也就将将及格。”杜绮芳想了一下,不想给这个家伙太高评价变骄傲,值得掩盖了自己其实已经被他惊艳到的事实,“你处理高选有点太怀柔了。他其实什么也没有,这种技术性的人才,身边也没有忠心的人,手段也不够狠,并不适合可能在这个人吃人的社会自己走下去。如果是我爸,直接霸气打击到他没自信,然后转天就是定输赢的决战,什么一个月的赌约,太长了,变数太多,不好。”
“你父亲不是当官的,不都是别人求着他的,还需要应付这种局面?”陆欢笑道。
“当官就不用动脑子了?你个白痴。”杜绮芳鄙夷道,“你想想每年才加公务员考试的都是什么人,挤破脑袋的又有多少,所以官场其实是华夏国精英最集中的地方,我爸说了,你别看那些家伙一个个和颜悦色,其实都是披着人皮的老虎。”
“那你家那头老虎王,会喜欢我吗?”陆欢看似随意,其实很忐忑的问道。
杜绮芳沉默了,很久才抬头道:“陆欢,如果你和我在一个大院里面长大,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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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陆欢回家一路上的伴奏。
杜绮芳一直在教紫衣说“你好”等礼貌用语,她是一个很执着的女孩子,想做什么就是用再多挫折也要坚持,此时就和紫衣较上了劲,一路上就没停过嘴。
可是这个这只鸟也是讨厌,除了装逼和傻吊之外再也不会开口,把杜绮芳起了一个够呛,差点给杜十一插上两个翅膀让他赔自己的鹦鹉。
她从小家教甚严,想养小动物但是家里都不让,这只鹦鹉算是她养的第一只宠物,一点一点照顾着恢复了身体,长大、学会了飞翔,感情很深。
而且紫衣是陆欢救下来送给她的,意义重大,一个管不到被杜十一教成了一只脏话鹦鹉实在是心疼欲死。
现在杜十一和罗安被苏瑾接了回去,只剩她和陆欢,总算有机会继续**紫衣,可是这个小家伙就是不怎么听自己的话,就是学不会那些比较好的话。
她记得自己高中语文老师家里有一只鹩哥,会背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现在一回想起来,她羡慕死了。
当然会记住那只鹦鹉,也是因为刚毕业的语文老师又帅又年轻,还没有结婚,当时全班九成九的女生都暗恋她,杜绮芳虽然没有多喜欢那个老师,但是老师却很喜欢身为班长又学习好的她,接触的时间比较多才记住了老师家的鹦鹉。
可是再看自己养出来的鹦鹉却只会骂人,她觉得太丢人了。
“亲爱的,要不我们不要它了,再让一只?”看到杜绮芳伤心的表情,陆欢忍不住逗她。
杜绮芳赌气的正要点头,却发现紫衣落到了她的肩膀上,用钓嘴讨好的替她把额前的乱发扫到了脑后,抖了一个身子,把小脑袋靠到了她的身上。
它似乎也是听懂了陆欢说的,没来由的全身颤抖,也不装逼装逼的乱骂了,乖巧的蜷了起来。
“还是,不要丢它了,我慢慢教就好了。”
杜绮芳坚决的摇摇头,摸摸它热乎乎的小脑袋,怜爱的替它扶顺了羽毛。
她想着,这个全身紫色没有一根杂毛的小鹦鹉从小就差点别人抛弃,她要是再抛弃了她,不一定有多伤心呢,你看现在可怜的小样子。
“你啊,就是心太软了。”陆欢无奈的摇摇头,但是杜绮芳就是这个性格。
其实,他喜欢的也是她的这个性格,一个善良重情的女孩,会让人感觉到安心,起码陆欢相信如果将来一起经历风雨,她会不畏艰险,陪伴自己。
“你不还是,要是楚贪狼或者是于六指在你今天的位置,今天肯定不会被高选一个挑战他们的机会。”杜绮芳立刻反唇相讥,有些不服气。
陆欢没有立刻回答她,而是在思索。他有复盘的习惯,分析自己一天的得失对错,为以后遇到相似的情景想想怎么才能处理的更好。
他回想着自己今天在烽火酒吧和高选见面的点点滴滴,从自己的每一个表情每一句话,其实都是在模仿自己小时候见过的那些大人物。
他家那个糟老头子虽然没品,但好歹在外面也有一个神医的名头,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从小耳濡目染这些的陆欢只不过是以前懒得想,但是他想和杜绮芳再一次的话,就不得不努力,不得不小时候见得那些乱七八糟的风度作派,听来的胡言乱语醒世通言,一点一滴的琢磨几分。
“绮芳,我不是善良,别忘了是你教我建立自己的团队,高选虽然有点想法,但是人不坏,管理能力和想法都很突出,如果能真心替我卖力,我觉得可以信任。还有很多人,如果有机会我会有我的人格魅力征服他们。”陆欢臭屁的一笑,“对了,你觉得我今天的发挥能打几分?”
“六分,也就将将及格。”杜绮芳想了一下,不想给这个家伙太高评价变骄傲,值得掩盖了自己其实已经被他惊艳到的事实,“你处理高选有点太怀柔了。他其实什么也没有,这种技术性的人才,身边也没有忠心的人,手段也不够狠,并不适合可能在这个人吃人的社会自己走下去。如果是我爸,直接霸气打击到他没自信,然后转天就是定输赢的决战,什么一个月的赌约,太长了,变数太多,不好。”
“你父亲不是当官的,不都是别人求着他的,还需要应付这种局面?”陆欢笑道。
“当官就不用动脑子了?你个白痴。”杜绮芳鄙夷道,“你想想每年才加公务员考试的都是什么人,挤破脑袋的又有多少,所以官场其实是华夏国精英最集中的地方,我爸说了,你别看那些家伙一个个和颜悦色,其实都是披着人皮的老虎。”
“那你家那头老虎王,会喜欢我吗?”陆欢看似随意,其实很忐忑的问道。
杜绮芳沉默了,很久才抬头道:“陆欢,如果你和我在一个大院里面长大,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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