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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住在临山郡王府,琉璃是有点紧张的,怕萧十一借机亲近。
不过她实在有点想多,在郡王府逗留了三天,虽然好吃好喝的被供着,还有两个明显会武的丫头尽心侍候,却连萧十一的影子都没见着。想想,又觉得自己可笑。
阿鲁台在大赵的都城,在萧左的眼皮子低下失踪,萧左得多么震怒啊,追剿措施必然前所未有的严厉!萧左是愚蠢,但那是相较萧十一而。若以平常眼光看,也不能算草包皇帝。而萧十一看似闲散,是个除了吃喝玩乐外,什么也不管的花花公子,实则手下一大摊子事,又在这么重要的关头,哪来的时间和精力来缠磨她?
这让她感觉很轻松,好像拢在心头的迷雾都散开了。到这时候她才明白,原来爱这种事,给了现在的她十足压力。以目前的况而,真的不适合谈说爱。她不是能心分几处的伶俐人,她只能在同一时间里,一根筋的做一件事。
如今没别的,只两个字:复仇!
但不被打扰的在郡王府住了三天后,她也现了些事。一就是萧十一貌似特别喜欢空旷的地方,喜欢享受近乎于冷漠的孤独。
她住的地方就在萧十一所住主院的侧跨院,地方大,但侍候的人极少,花木也少,而且管理得特别严格。她注意过,平时别说普通的仆人过来,就算靠近也是不允许的。据说,是因为临山郡王在这里摆了桃花阵和财阵,人多就气息杂乱,坏了他的风水。只有特殊时辰出生的下仆,才可以进来打扫侍候。
她不知道,他是怎么用这种说词把萧左也蒙了的,总之来过几次,这次又住了几天。倒是安静得很,也安全得很,除了几个郡王府的心腹,没见过生脸儿。
但。这是她有弟弟陪同的况下,是只独处几天的况下,萧十一平时都是自己,长年累月的自己,就连萧蛮和袁凡青也不经常过来,难道他就不感觉孤单吗?整个主宅孤单凄清,倒是桃花潭那个销金窟、风流地,像是他的家似的。
“我十一哥说了,孤单会提醒他,活着就要靠自己。就连这举头三尺的青天。也是指望不上的。”萧蛮告诉琉璃。这得是多么孤决惨痛的经历,才造就他这样的性子。可是若有时间和机会的话,他却喜欢黏着她。而他喧嚣嚣张的外表下,事实上内心极其宁静。
这个男人,实在是太双面了!
第二个现就是:这几天来她没有觉得寂寞。不仅因为摇光在,还因为萧蛮这小子除了睡觉以外,几乎整天都耗在琉璃这儿。开始还是冲着琉璃来的,围着她转,嘴甜,笑也甜。但短短不到两个时辰,他的目标就改换成了摇光。坚定不移的!
两“只”少年,简直火星撞地球。
不知道是不是雄性生物都有很强的独占心理,不管是不是年幼,反正两个少年都是如此出色,摇光对萧蛮的出现,表现得非常不爽。本来么。姐姐是我的,凭什么你来撒娇卖乖?扭股糖一样往姐姐身上死贴,那是我霍摇光的专利好不好?我的姐姐,自然只能疼爱我一个,不是什么外面来的人都可以分一杯羹的!偏偏。他的身份不能让太多人知道,萧蛮又是明显不知其中细节的,只以为摇光是个小厮,语间有些不尊重。
所谓屁股决定脑袋,每个人的位置不同,决定他们的想法也不同,倒不是善恶的问题。
萧蛮对摇光也很不服气,你说你一个下仆,天天在小姐面前腻乎什么?我这是保护琉璃姐姐好吗?琉璃姐姐是我十一哥的,注定的,我必须守护。那个猫什么的年纪小怎么了?年纪小就没有犯罪的吗?有志不在年高,同样,坏心眼也不分年龄。再说了,一个小厮长这么漂亮干吗?生生把我盖过去了,我可一直是大赵国第二美男子。没办法呀,吃人的嘴短,被十一哥养着,第一的名份只能让出去。可你个叫小猫的,又算哪根葱!
不过好在两个小少年年纪虽小,却是知道分寸进退的。摇光知道萧蛮是半个主人,不好太过得罪。萧蛮只道是打狗也要看主人,猫嘛,自然也看在琉璃姐姐的面上,不能太欺侮。于是琉璃乐得看他们无伤大雅的明争暗斗,只当看小孩子耍猴戏了。两只少年一个古灵精怪,一个腹黑阴险,斗得还蛮好看的。
到后来琉璃看出了点道道来:摇光到底比萧蛮大一岁,事事都略占上风,搞得从来是天之骄子,在萧左那儿都敢混赖的萧蛮很郁闷。
可别小看这一岁的差距,对于七老八十的人来说可以忽略,但对于正在成长的人来说,一年可以有很大的差别。而且摇光从小刻苦,人又极聪慧,本来萧蛮以为摇光是个竹竿似的瘦高个,必定是读过几年书的一个尘世里的迷途小书僮。比文,诗词歌赋、书画琴棋什么的,比不过就罢了,谁会和书呆子计较。就像十一哥那样的绝顶高手,拼写诗作画,是必定输给小温状元郎的。可比武……哈哈,他萧蛮胜算很大!没想到的是,结果仍然是小负。那猫小子的拳脚厉害得很,而且又狠又辣,像是战场上的招式。
“打得一点不好看!”萧蛮乌青着一只眼,只能这样找回场子,“没有半分贵族风范。”
“原来被打得趴在... -->>
其实住在临山郡王府,琉璃是有点紧张的,怕萧十一借机亲近。
不过她实在有点想多,在郡王府逗留了三天,虽然好吃好喝的被供着,还有两个明显会武的丫头尽心侍候,却连萧十一的影子都没见着。想想,又觉得自己可笑。
阿鲁台在大赵的都城,在萧左的眼皮子低下失踪,萧左得多么震怒啊,追剿措施必然前所未有的严厉!萧左是愚蠢,但那是相较萧十一而。若以平常眼光看,也不能算草包皇帝。而萧十一看似闲散,是个除了吃喝玩乐外,什么也不管的花花公子,实则手下一大摊子事,又在这么重要的关头,哪来的时间和精力来缠磨她?
这让她感觉很轻松,好像拢在心头的迷雾都散开了。到这时候她才明白,原来爱这种事,给了现在的她十足压力。以目前的况而,真的不适合谈说爱。她不是能心分几处的伶俐人,她只能在同一时间里,一根筋的做一件事。
如今没别的,只两个字:复仇!
但不被打扰的在郡王府住了三天后,她也现了些事。一就是萧十一貌似特别喜欢空旷的地方,喜欢享受近乎于冷漠的孤独。
她住的地方就在萧十一所住主院的侧跨院,地方大,但侍候的人极少,花木也少,而且管理得特别严格。她注意过,平时别说普通的仆人过来,就算靠近也是不允许的。据说,是因为临山郡王在这里摆了桃花阵和财阵,人多就气息杂乱,坏了他的风水。只有特殊时辰出生的下仆,才可以进来打扫侍候。
她不知道,他是怎么用这种说词把萧左也蒙了的,总之来过几次,这次又住了几天。倒是安静得很,也安全得很,除了几个郡王府的心腹,没见过生脸儿。
但。这是她有弟弟陪同的况下,是只独处几天的况下,萧十一平时都是自己,长年累月的自己,就连萧蛮和袁凡青也不经常过来,难道他就不感觉孤单吗?整个主宅孤单凄清,倒是桃花潭那个销金窟、风流地,像是他的家似的。
“我十一哥说了,孤单会提醒他,活着就要靠自己。就连这举头三尺的青天。也是指望不上的。”萧蛮告诉琉璃。这得是多么孤决惨痛的经历,才造就他这样的性子。可是若有时间和机会的话,他却喜欢黏着她。而他喧嚣嚣张的外表下,事实上内心极其宁静。
这个男人,实在是太双面了!
第二个现就是:这几天来她没有觉得寂寞。不仅因为摇光在,还因为萧蛮这小子除了睡觉以外,几乎整天都耗在琉璃这儿。开始还是冲着琉璃来的,围着她转,嘴甜,笑也甜。但短短不到两个时辰,他的目标就改换成了摇光。坚定不移的!
两“只”少年,简直火星撞地球。
不知道是不是雄性生物都有很强的独占心理,不管是不是年幼,反正两个少年都是如此出色,摇光对萧蛮的出现,表现得非常不爽。本来么。姐姐是我的,凭什么你来撒娇卖乖?扭股糖一样往姐姐身上死贴,那是我霍摇光的专利好不好?我的姐姐,自然只能疼爱我一个,不是什么外面来的人都可以分一杯羹的!偏偏。他的身份不能让太多人知道,萧蛮又是明显不知其中细节的,只以为摇光是个小厮,语间有些不尊重。
所谓屁股决定脑袋,每个人的位置不同,决定他们的想法也不同,倒不是善恶的问题。
萧蛮对摇光也很不服气,你说你一个下仆,天天在小姐面前腻乎什么?我这是保护琉璃姐姐好吗?琉璃姐姐是我十一哥的,注定的,我必须守护。那个猫什么的年纪小怎么了?年纪小就没有犯罪的吗?有志不在年高,同样,坏心眼也不分年龄。再说了,一个小厮长这么漂亮干吗?生生把我盖过去了,我可一直是大赵国第二美男子。没办法呀,吃人的嘴短,被十一哥养着,第一的名份只能让出去。可你个叫小猫的,又算哪根葱!
不过好在两个小少年年纪虽小,却是知道分寸进退的。摇光知道萧蛮是半个主人,不好太过得罪。萧蛮只道是打狗也要看主人,猫嘛,自然也看在琉璃姐姐的面上,不能太欺侮。于是琉璃乐得看他们无伤大雅的明争暗斗,只当看小孩子耍猴戏了。两只少年一个古灵精怪,一个腹黑阴险,斗得还蛮好看的。
到后来琉璃看出了点道道来:摇光到底比萧蛮大一岁,事事都略占上风,搞得从来是天之骄子,在萧左那儿都敢混赖的萧蛮很郁闷。
可别小看这一岁的差距,对于七老八十的人来说可以忽略,但对于正在成长的人来说,一年可以有很大的差别。而且摇光从小刻苦,人又极聪慧,本来萧蛮以为摇光是个竹竿似的瘦高个,必定是读过几年书的一个尘世里的迷途小书僮。比文,诗词歌赋、书画琴棋什么的,比不过就罢了,谁会和书呆子计较。就像十一哥那样的绝顶高手,拼写诗作画,是必定输给小温状元郎的。可比武……哈哈,他萧蛮胜算很大!没想到的是,结果仍然是小负。那猫小子的拳脚厉害得很,而且又狠又辣,像是战场上的招式。
“打得一点不好看!”萧蛮乌青着一只眼,只能这样找回场子,“没有半分贵族风范。”
“原来被打得趴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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