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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会也是个小胖妞,肥嘟嘟的,然后长大摇身一变,变成个大美女亮瞎所有人的眼睛。
“好吧,我自己感觉去。”扭头看向一群蠢蠢欲动的将领士兵,还有几个上位者,安荞又撇了撇嘴,“我打算直接离开大金国,省得一群不怀好意思的家伙老惦记。”
雪韫看了一眼大金皇朝的皇帝,对安荞说道:“你不用担心,想休息多久就休息多久,没人敢对你做什么。”
安荞点头:“他们就算是想做什么,也做不了,别忘了我还有大牛跟黑丫头大。”
大牛&黑丫头:“……”
关窝们什么事?
雪韫点头:“还有我在。”
安荞瞥了一眼五行鼎,干脆冲大金国皇帝喊道:“我知道你们惦记这鼎,别怪我没给你们机会,别看这鼎厉害,事实上得看在谁的手里才行。不是所有人都能用,想要用也很简单,只要能把它扛起来就行。”
“现在我就给你们个机会,随你们派出十个人来,要是能把这鼎搬得动,我就把这鼎留下来,要是搬不动那就别怪我不给你们机会。”
大金国皇帝一脸笑眯眯,看起来十分和蔼的样子,手一挥就有十个壮士上前搬五行鼎。
可惜连吃奶的劲都用上也无法撼动,试了好几批人都没有用。
最后忽然出现五十个人,手里头拿着绳子,试图合力撼动五行鼎。
安荞面色一下子古怪了起来,说好的是十个人,怎么一下子多了五倍,这大金国皇帝想要耍赖?
不由得扭头看了过去,大金国皇帝仍旧一脸笑眯眯的样子。
却在五十个壮士都无法撼动时沉下脸来,无比威严的脸上一片阴森,狠狠地瞪了安荞一眼后挥袖离开。
安荞摸了摸鼻子,显然遭人嫉恨了。
不一会儿安荞又嘚瑟了起来,嫉恨算什么啊?
有本事来打她啊,一群智障!
伸手摸了摸肚子,朝五行鼎走过去,将五行鼎往后背上一背,大步朝宫门方向走起。
一群人看着眼珠子都要瞪出来,大金国皇帝更是气得直拂袖。
那金之灵原本是大金国圣灵,虽然变得不太正常,可于大金国皇朝来说,那就是皇朝的象征,却被那口鼎给装了去。
不是大金国皇帝不想留下那口鼎,而是将人请来时早有商议,金之灵由这些人来处置。
况且那口鼎谁也动不了,留在这里也怕金之灵会跑出来祸害人。
卢飞直到这时才将安荞认出来,当初的胖妞变成现在的窈窕女子,卢飞看着也是惊奇,却没打算与安荞多说些什么。
对方不是一般人,自己又是大金国将军,没必要深交。
安荞体内的灵力还能调动的时候,别说把五行鼎背回家去,就是背着绕整个大陆也不嫌累,可如今灵力不能用,才背到宫门就感觉到累。
不过从深宫里到宫门口,也走了一个多时辰,可见这皇宫有多大。
雪韫担忧地看着安荞的肚子,生怕安荞不小心伤到肚子,毕竟这鼎实在太大了点。
安荞只得安慰他说没事,只在门口歇了一会儿又背了起来。
没走两步安荞又将鼎放了下来,拧眉看着眼前挡道的少年:“我说这位孙……皇长孙阁下,你没事挡我道干嘛?”
皇长孙拦着安荞,大声说道:“我不嫌你老,我要娶你为正妃。”
安荞看了皇长孙一眼,无比认真地说道:“可我嫌你太小了,一点都不想嫁给你。”
皇长孙下意识道:“我能长大,等我长大了就不小了。”
安荞淡淡道:“等你长大了,我就老了,更加不稀罕你了。”
皇长孙:“……”
不是说不管男女都喜欢年轻貌美的些的吗,为何眼前这美人会那么奇怪,放着他这年轻又俊美的不要,偏生喜欢老男人?
又见安荞摸了摸肚子:“更何况我已经成了家,是个有孩子的人了。”
皇长孙瞪向安荞的肚子,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不敢相信安荞竟然怀了孩子,心底下无比想要弄死这孩子,嘴里头却说道:“没关系,我一点都不嫌弃,我可以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养大。”
安荞左看又看,尼玛老太子跑哪去了?没看到他家小畜生跑出来了吗?赶紧牵回去啊。
果然没多会安荞就见到匆匆赶来的老太子。
金太子先是抹了把汗,然后才小声问道:“安姑娘之前说的那番话是什么意思?”
安荞疑惑:“哪番话?”
金太子四下看了看,小声说道:“就是你说子程不对劲的那番话。”
安荞恍悟:“原来是这事啊!的确,他不正常,应该是让人在身上种了东西,而且量看起来还不小。”
金太子心中一急,伸手去抓安荞,急急道:“那是什么东西?”
安荞往边上躲了一下,不乐意让金太子碰到,眉头也因此皱了起来。
金太子有些尴尬,小声说道:“你别介意,本太子只是一时冲动,决无半点恶意。主人是子程他是本太子唯一的嫡子,本太子自是担心他的身体情况。况且本太子子嗣艰难,除子程以外就只有一个不满三岁的庶子。有些事情想必你会明白,倘若子程真有不对劲之处,本太子哪怕是倾尽所有,也要把这唯一的嫡子救回。”
安荞挑眉:“倾尽所有啊,你会舍得?”
金太子眼睛微闪,其实金太子心有怀疑,子程是在他去沙漠之前生的,从沙漠回来以后别人送了几个美人过来,再加上皇帝的奖赏,府上的美人不少,却没有一个能够怀上。
事实上金太子怀疑自己不能生,因为在沙漠里下面受过伤。
可三年前竟然有个女人怀上,之后给他生了个庶子,除此以外就再也没有女人怀上。
相比起那个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孩子的庶子,金太子自然更在乎这个嫡子,只是这个嫡子自十二岁生辰那天受伤起,就变得不太正常,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好起美色来。
毕竟是个少年郎,那种事情做多伤身,可不管怎么教导都无用。
哪怕是把人绑起来,也总会想到法子去乱来,最令金太子愤怒的莫过于,哪怕将所有服侍的女子都换走,那熊孩子也仍旧能够乱来。
他竟然荤素不忌,连男的也能上。
“是,只要你能确定子程真有问题,并且把这问题解决掉,哪怕把本太子的宫殿搬空也无妨。”金太子一脸认真,看得出的确是挺在乎这个儿子。
然而皇长孙听得一脸懵比,根本不知道这俩人在说点什么。
安荞将皇长孙由上至下打量了一番,说道:“我也不要多了,给我五万两……金子就行。”
金太子嘴角一抽,还以为是银子,没想到竟然是金子。
那可是五万两金子啊,可不是什么石头,哪是那和好得的,这女人果然不是个好东西,别说是过了十年,就算再过一百年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哪怕把他的宫殿给卖了,也换不出这么多银子来啊。
只是看了一眼不成器的儿子,金太子咬牙:“行,五万两就五万两,记得前提是要把子程给治好。”
安荞伸爪:“先给银子。”
金太子:“……”
就不能先治?
金太子默默地与安荞对望了一阵,最后还是败下阵来,只得垂头丧气地去找金票去。
其实也没多难找,自个府上出一般,再到熊孩子的外公家整一半,这数量就差不多出来了。
皇长孙内心不安,见金太子走了,下意识想要跟上去。
只是走了几步又退了回来,两眼放光地看着安荞:“你考虑好了没有,要知道我是皇长孙,又是当今太子唯一的嫡子,可是大有前途之人,你若跟我了,日后定然身份尊贵,享尽荣华富贵。”
安荞一把将皇长孙抓了过来,叫大牛来帮忙摁住,然后把匕首抽了出来。
皇长孙看到那锋利的匕首,吓得差点连魂都飞了,急得大喊:“你们要做什么?我可是皇长孙,你不能伤我……不,别杀我,我不要娶你了,以后我见着你一定会躲得远远的,再也不跟你跟前晃了,我说的是真的,我一定啊……”
安荞嫌这人聒噪,随手撕了块布塞进其嘴去。
被撕了块布的某大牛:……
安荞早就发现皇长孙有些不对劲,脖子侧边那里竟然有块凸起,而那块凸起看起来像块旧伤疤,想必那里曾经受过伤。
可就算是受了伤,那里也不至于凸得那么高。
给安荞的感觉,那里头似乎有个小生命,而皇长孙之所以好色,就是受这小生命的影响。
果然把那块凸起划开,里头露出来一只狰狞的小虫子,看起来与百足虫十分相似,每一根足都深入皮肉当中,甚至有些直接伸入血管当中。
安荞眉头皱了起来,将从天毒体上取来的一瓶子拿出来,拿针挑了一小滴抹在小虫子背上。
不过片刻小虫子突然挣扎起来,一根根足收了回来,吧嗒一下落到地上,满地打着滚,只是没多会就没有了声息。
皇长孙看着眼珠子一凸,虽然不知道安荞划破他脖子是做什么,可他能感觉得到,这条虫子就是从他脖子上掉下来的。
只是脖子上为什么会有虫,并且还是活着的,看起来还是真恶心。
皇长孙浑身抖了抖,最重要的是好可怕。
大牛几人看着也是一脸惊讶,这人脖子竟然长有虫子,而且还是这么长一条,看起来还真是恶心。
没多会金太子赶来了,带了整整五万两黄金票子。
安荞接过来看了看,上面戳了一下大大的雪字,是这一片大陆通用的银票,便笑眯眯地接呐了,完了丢给金太子一瓶治疗外伤的药。
“你家熊孩子之所以会变成那样,是因为脖子上被人种了一颗虫卵,完了这虫卵长出虫子,在它脖子上扎根,喝了他的血后产生的排泄物有毒,就是因为这个毒,你家熊孩子才痴迷于男女之事。”安荞指了指地上的虫子,好在发现得早,若是再晚一些,这虫子就会下卵,再变成虫子,到时候可就不好说了。
金太子一脸狐疑,不太相信这鬼话,可见自爱熊孩子一副被吓到又恶心到的样子,不免就有些狐疑,难不成真是这样。
又问了一下身边几个亲信,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
“本太子姑且相信你,只是为什么会有虫子呢?”金太子一脸疑惑。
安荞淡淡地说道:“这东西不是寄生虫,哪怕遇到顶多吸点人血,不会选择寄生在人体上。只有从破壳开始就一直寄居于人体的,才会选择继续寄居于人体里面。我提醒的只有这么多,剩下的就要看你自己了。”
金太子面色沉了下来,却不是针对安荞,而是另有其人。
安荞见没有自己什么事,就背起五行鼎继续赶路,打算趁天黑前离开大金国京城。
都什么人呐,竟然往人身上种这样的虫子,真特么恶心。
杀人不过点头地,真要看那皇长孙不顺眼,直接杀了不就得了,偏生就是不直接杀,往人家身上种恶心的虫子,让人家好好的一个半大的小子,愣是自己把自己作死在床上。
才十六岁的少年啊,最后很有可能就是死在女人肚皮上,那结果简直了。
算他们运气好,遇到她这个大神医,好心救了他一命。
以后怎么死的不知道,但至少不会死在女人肚皮上那么丢人了吧?
安荞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大好事,甩了甩上的银票子,不知打哪抽出个防水的袋子,往里头一装,然后塞到了怀里头去。
等回去就换成金子,然后存放在地下宫那里,留给子孙后代使用。
黑丫头一边走一边盯着安荞的怀里看,等出了城门终是忍不住开口:“胖姐你真厉害,随便动动刀子,就得了五万两黄金,真心黑。”
是真厉害,也是真黑心!
安荞瞥了她一眼:“我跟你讲,你嫉妒我也没用,我这叫有真本事,懂不?换成是你,你能一眼就看出那小子脖子不对劲?”
这还真不能,要不然哪能不服气,早就自己去赚这银子了。
黑丫头还记得十几年前,就是一个铜板也得计较好久,现在却五万两黄金就能随手得来,感觉都不太真实。
也不知是十几年前的过去不真实,还是现在的生活不真实。
“别不痛快啊,等你出嫁的时候,姐给你添多点嫁妆!”安荞一脸认真地说道。
黑丫头就问:“五万两黄金么?”
安荞翻了个白眼:“你咋不上天呢?”
黑丫头:“等我死了,我肯定上天。”
安荞:“……”
为什么会这么想呢?难道不知道死了最有可能是下地吗?还真是个会幻想的小黑驴子。
因为要背着五行鼎走,这一路上走得很慢,算着时间至少要走三个月才能到家。
一路上见到不少死人,大多都是饥寒交迫而死。
安荞不想承认自己是乌鸦嘴,可偏生六年前遭了大旱灾,旱情一直持续到现在,在过年前都不曾下过一场雨,也不曾下过一场雪,大多地方都颗粒无数。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五年,原先还以为今年会继续,不想刚离开大金国皇城就下起了大雨。
这是一场等了足足五年的雨,人们既期待又害怕。
大陆的各个地方都开仓振粮,那些意图将粮食收藏起来的,严重的被判流放,再轻也要重打三十大板,这种强硬的手段下,没人敢把粮食藏起来,宁愿把粮食拿出来换银子,反正天灾过后银子还能用。
倘若今年再不下雨,定然有许多地方没有办法再撑下去,到时候尸横遍地,甚至还有可能会出现人吃人现象。
或许那种事情早就发生,只是没传出来罢了。
这一场雨是人们所期待的,可也担心雨会一直下个不停,老话说久旱之后必有大涝,人们都怕会发生水灾。
只是天公似乎作美,大雨仅下了三天就停了下来。
人们所担心的大涝并没有出现,开春种下的粮食种子也不怕被大水冲走,只是这一次虽然没有冲走,可下一次呢?
对下一次的雨水,人们既盼望又害怕,担心下一次会成水涝。
安荞看了看雨后的天空,觉得天象还是可以的,最近这几天虽然还会有雨,但应该不会下太久,说不准还是三天那样。
天空放晴,几人继续赶路,一路上倒是采了不少蘑菇。
雨后的蘑菇一晚上就能冒起,若是仔细观察,会发现它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长。
只是遇到的毒蘑菇也不少,很多都是从尸体上长出来,安荞几人看到后都是一阵沉默。
人为什么会有三六九等之分,很多时候人们都不太明白,可显然易见的,一旦一个人有了能力,很轻易就能凌驾于比自己能力低的人之上。
虽然各处都在闹灾荒,可显然安荞几人并没有受到多少影响,上河村乃至整个丰县都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因为在灾情发生的那一年,整个丰县的城门都关闭了,这一关就是整整五年。
安荞家后山那片洼地开发出来后有六千多亩,全都种上了稻谷,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那个地方温度偏高,一年能种植两次,收获也是极高,勉强能供应整个丰县的食度。
只是粮食也贵得很,这五年上河村真的是肥得流油。
而丰县运气很好地在上青河的源头,一直到上青湖那一段都不曾断流,因此干旱虽然使得很多地方收成不高,但也绝不是颗粒无收。
与此相比较,成安府城的情况就不太好,为此蓝天锲还来过不少次上河村,为的是高价购买粮食。
那些洼地讲真蓝天锲很是眼红,却不敢动什么歪主意。
早在蓝天锲封王前,丰县就被荣王划分为顾惜之的封地,属于顾惜之的地盘。
蓝天锲还没脑残到跟顾惜之抢地盘,哪怕丰县不是顾惜之的地盘,蓝天锲也没那个胆子去动,毕竟安荞等人太过厉害,讲真那就不是个人。
再且蓝天锲还等着安荞回来,如果安荞再不回来他就得疯了。
上一次明明就说好要给看病的,结果病还没看人就跑了,最后还一跑就是十年,连个影子都找不到。
王府里的孩子已经多到住不下去了,纵观整个历史,说不定也没几个人跟他那么能生的,生孩子就跟下蛋那么简单,一个没注意就下了好几个,光是取名字就令人头疼。
好在姑娘比小子多,否则真得吃死他这老子。
阿啾!
安荞打了个喷嚏,觉得自己被人给惦记上了。
小心摸了摸肚子,听说有人打喷嚏,把孩子给喷早产了的,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
安荞虽然是个当大夫的,可生孩子这种事情是头一次,什么事情都觉得新鲜好奇,以前明明就懂得的事情,如今却变成一知半解。
还真是一孕傻三年,安荞摸了摸肚子,又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走快点吧,我看今年这年头应该不错,庄稼都长得挺好的,在外头流浪的人想必也回家了。”安荞觉得这是好兆头,虽说一路上遇到不少地方起了瘟疫的,可都被安荞给治了,自然就不担心会扩散。
至于上河村那个地方,安荞一点都不害怕,有得吃有得喝,一般都不会出事。
黑丫头翻了个白眼:“最慢就是你了。”
安荞斜目:“你要不给我找事情,你看我速度快不快?”
死丫头为了赚银子,还真是见着有钱人就不挪步,问清楚若是有病人,非得拉她去给人治病不可。
有银子不赚王八蛋,这是黑丫头原话。
安荞也是这么想的,能在混乱的五年里保持着富贵,想必底蕴不错。
至于对方是好人还是坏人,安荞则不去琢磨。
这个世界既然有好人,那就一定会有坏人,两者定然是并存的,永远也消灭不尽其中的一方。
黑丫头默默地看了一眼安荞背着的五行鼎:“那胖姐你还是慢点吧,我怕走得太快的话,你会受不了,毕竟背了那么大个东西。”
安荞翻了个白眼:“你真爱讲废话。”
黑丫头:“我这是关心你。”
安荞懒得理黑丫头,开始的时候的确有点吃力,可后来渐渐习惯了,就没觉得这五行鼎有多重,感觉就跟背了一个成年人一样。
讲真吃饱喝足,背习惯了以后,真不觉得有什么。
况且这不仅仅是一个鼎,里头还装着她的男人,她肚子里的女儿的爹。
有此动力,别说是一个成年人的重量,就是三个她也得背啊。
不回去的话留在这边生孩子,留在这边过年么?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这话大黑狗一定很赞同,只可惜了那条纯种母獒,竟然不敢跟大黑狗走。
想到当时大黑狗一步三回头的样,安荞就一脸幸灾乐祸。
果然狗不是好狗,主人也不是好主人。
一路上无聊,黑丫头就问起安荞走的这十年里,去过什么样的地方,又经历过什么样的事情。
安荞倒没有隐瞒什么,一路上不紧不慢地说了起来。
只是说话的时候,安荞总觉得有人在偷听,开始的时候安荞还想把人找出来,后来就当作没有发现一般,继续讲着自己的故事。
那个偷听的人,安荞觉得是雪韫。
也因为是雪韫,所以安荞才当作不知道一样,既然雪韫不打算露面,她也没必要去点破点什么。
如此相处,谁也不会觉得尴尬。
一直到快三个月,安荞几人回到成安城,那若有若无的气息才消失不见。
之前的那一丝不确定,这才终于完全确定,跟随着的那人就是雪韫。
原本安荞并不打算留在府城,想继续赶路直接回到家里,不想一进城就被拦了下来。
拦住的自然是蓝天锲的人,自打知道安荞要回来,并且很快就要回到府城,蓝天锲天天派人去堵,很多时候自己也去,堵了足足三个月的时间,才终于把人给堵着,可见蓝天锲有多么的执著。
事实上不执着也不行,王府里头的后院不够用了,再这么下去一人一个房间都不够,所有下人都得住大通铺去。
儿孙太多也不是件好事,至少蓝天锲是这么觉得的。
“本王可算是等到你回来了,这一路上肯定累了吧,本王已经命人准备好酒菜,为尔等接风洗尘。”蓝天锲一脸认真,看起来连半点虚伪都没有,完全是对安荞的关心。
安荞盯着蓝天锲的脸看了看,说了一句:“瞧你这面相,子孙宫挺繁荣的,看着就跟一颗结满了石榴的石榴树,等这石榴成熟以后,又能长出一堆的石榴籽来,一个家族若能繁衍至此,定然能屹立不倒啊!”
蓝天锲差点一头栽下去,这形容听起来还真他娘的恐怖。
想到自己最大的孩子今年已经要满十三岁,蓝天锲浑身寒毛一根根竖了起来,若孩子也跟自己这般能生,堂堂成安王府估计得去讨饭吃。
只需三代人,就能生出一个镇子的人来,四代就是一个县,五代那就是一个府城,六代……
蓝天锲只想‘咣当’躺下去,所谓的家族强盛他没有看到,只见到日后很有可能会连口饭都吃不上。
“安大姑娘啊,你就别取笑本王了,若是安大姑娘不累的话,还是快快给本王看一下,瞧瞧本王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为什么……”后头的话蓝天锲抹了把汗,不太好意思说出来。
等回到王府蓝天锲干脆一挥手,让人把所有的孩子都带上来。
安荞就算是有所猜测,可也没想到会有那么多,之前还以为顶多就三四十个,一年生三个左右,不曾想眼前这不是三四十个孩子,而是近两百个孩子。
看到这群孩子,安荞拍了拍脑门子,觉得自己不太地道。
生孩子不是生猪崽子,这孩子生下来不止要给吃喝穿用,还得要教育才行,怪不得蓝天锲会急成这样,换成自己那得疯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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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不会也是个小胖妞,肥嘟嘟的,然后长大摇身一变,变成个大美女亮瞎所有人的眼睛。
“好吧,我自己感觉去。”扭头看向一群蠢蠢欲动的将领士兵,还有几个上位者,安荞又撇了撇嘴,“我打算直接离开大金国,省得一群不怀好意思的家伙老惦记。”
雪韫看了一眼大金皇朝的皇帝,对安荞说道:“你不用担心,想休息多久就休息多久,没人敢对你做什么。”
安荞点头:“他们就算是想做什么,也做不了,别忘了我还有大牛跟黑丫头大。”
大牛&黑丫头:“……”
关窝们什么事?
雪韫点头:“还有我在。”
安荞瞥了一眼五行鼎,干脆冲大金国皇帝喊道:“我知道你们惦记这鼎,别怪我没给你们机会,别看这鼎厉害,事实上得看在谁的手里才行。不是所有人都能用,想要用也很简单,只要能把它扛起来就行。”
“现在我就给你们个机会,随你们派出十个人来,要是能把这鼎搬得动,我就把这鼎留下来,要是搬不动那就别怪我不给你们机会。”
大金国皇帝一脸笑眯眯,看起来十分和蔼的样子,手一挥就有十个壮士上前搬五行鼎。
可惜连吃奶的劲都用上也无法撼动,试了好几批人都没有用。
最后忽然出现五十个人,手里头拿着绳子,试图合力撼动五行鼎。
安荞面色一下子古怪了起来,说好的是十个人,怎么一下子多了五倍,这大金国皇帝想要耍赖?
不由得扭头看了过去,大金国皇帝仍旧一脸笑眯眯的样子。
却在五十个壮士都无法撼动时沉下脸来,无比威严的脸上一片阴森,狠狠地瞪了安荞一眼后挥袖离开。
安荞摸了摸鼻子,显然遭人嫉恨了。
不一会儿安荞又嘚瑟了起来,嫉恨算什么啊?
有本事来打她啊,一群智障!
伸手摸了摸肚子,朝五行鼎走过去,将五行鼎往后背上一背,大步朝宫门方向走起。
一群人看着眼珠子都要瞪出来,大金国皇帝更是气得直拂袖。
那金之灵原本是大金国圣灵,虽然变得不太正常,可于大金国皇朝来说,那就是皇朝的象征,却被那口鼎给装了去。
不是大金国皇帝不想留下那口鼎,而是将人请来时早有商议,金之灵由这些人来处置。
况且那口鼎谁也动不了,留在这里也怕金之灵会跑出来祸害人。
卢飞直到这时才将安荞认出来,当初的胖妞变成现在的窈窕女子,卢飞看着也是惊奇,却没打算与安荞多说些什么。
对方不是一般人,自己又是大金国将军,没必要深交。
安荞体内的灵力还能调动的时候,别说把五行鼎背回家去,就是背着绕整个大陆也不嫌累,可如今灵力不能用,才背到宫门就感觉到累。
不过从深宫里到宫门口,也走了一个多时辰,可见这皇宫有多大。
雪韫担忧地看着安荞的肚子,生怕安荞不小心伤到肚子,毕竟这鼎实在太大了点。
安荞只得安慰他说没事,只在门口歇了一会儿又背了起来。
没走两步安荞又将鼎放了下来,拧眉看着眼前挡道的少年:“我说这位孙……皇长孙阁下,你没事挡我道干嘛?”
皇长孙拦着安荞,大声说道:“我不嫌你老,我要娶你为正妃。”
安荞看了皇长孙一眼,无比认真地说道:“可我嫌你太小了,一点都不想嫁给你。”
皇长孙下意识道:“我能长大,等我长大了就不小了。”
安荞淡淡道:“等你长大了,我就老了,更加不稀罕你了。”
皇长孙:“……”
不是说不管男女都喜欢年轻貌美的些的吗,为何眼前这美人会那么奇怪,放着他这年轻又俊美的不要,偏生喜欢老男人?
又见安荞摸了摸肚子:“更何况我已经成了家,是个有孩子的人了。”
皇长孙瞪向安荞的肚子,眼珠子都快要瞪出来,不敢相信安荞竟然怀了孩子,心底下无比想要弄死这孩子,嘴里头却说道:“没关系,我一点都不嫌弃,我可以把他当成自己的孩子养大。”
安荞左看又看,尼玛老太子跑哪去了?没看到他家小畜生跑出来了吗?赶紧牵回去啊。
果然没多会安荞就见到匆匆赶来的老太子。
金太子先是抹了把汗,然后才小声问道:“安姑娘之前说的那番话是什么意思?”
安荞疑惑:“哪番话?”
金太子四下看了看,小声说道:“就是你说子程不对劲的那番话。”
安荞恍悟:“原来是这事啊!的确,他不正常,应该是让人在身上种了东西,而且量看起来还不小。”
金太子心中一急,伸手去抓安荞,急急道:“那是什么东西?”
安荞往边上躲了一下,不乐意让金太子碰到,眉头也因此皱了起来。
金太子有些尴尬,小声说道:“你别介意,本太子只是一时冲动,决无半点恶意。主人是子程他是本太子唯一的嫡子,本太子自是担心他的身体情况。况且本太子子嗣艰难,除子程以外就只有一个不满三岁的庶子。有些事情想必你会明白,倘若子程真有不对劲之处,本太子哪怕是倾尽所有,也要把这唯一的嫡子救回。”
安荞挑眉:“倾尽所有啊,你会舍得?”
金太子眼睛微闪,其实金太子心有怀疑,子程是在他去沙漠之前生的,从沙漠回来以后别人送了几个美人过来,再加上皇帝的奖赏,府上的美人不少,却没有一个能够怀上。
事实上金太子怀疑自己不能生,因为在沙漠里下面受过伤。
可三年前竟然有个女人怀上,之后给他生了个庶子,除此以外就再也没有女人怀上。
相比起那个不知道是不是自己孩子的庶子,金太子自然更在乎这个嫡子,只是这个嫡子自十二岁生辰那天受伤起,就变得不太正常,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竟然好起美色来。
毕竟是个少年郎,那种事情做多伤身,可不管怎么教导都无用。
哪怕是把人绑起来,也总会想到法子去乱来,最令金太子愤怒的莫过于,哪怕将所有服侍的女子都换走,那熊孩子也仍旧能够乱来。
他竟然荤素不忌,连男的也能上。
“是,只要你能确定子程真有问题,并且把这问题解决掉,哪怕把本太子的宫殿搬空也无妨。”金太子一脸认真,看得出的确是挺在乎这个儿子。
然而皇长孙听得一脸懵比,根本不知道这俩人在说点什么。
安荞将皇长孙由上至下打量了一番,说道:“我也不要多了,给我五万两……金子就行。”
金太子嘴角一抽,还以为是银子,没想到竟然是金子。
那可是五万两金子啊,可不是什么石头,哪是那和好得的,这女人果然不是个好东西,别说是过了十年,就算再过一百年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哪怕把他的宫殿给卖了,也换不出这么多银子来啊。
只是看了一眼不成器的儿子,金太子咬牙:“行,五万两就五万两,记得前提是要把子程给治好。”
安荞伸爪:“先给银子。”
金太子:“……”
就不能先治?
金太子默默地与安荞对望了一阵,最后还是败下阵来,只得垂头丧气地去找金票去。
其实也没多难找,自个府上出一般,再到熊孩子的外公家整一半,这数量就差不多出来了。
皇长孙内心不安,见金太子走了,下意识想要跟上去。
只是走了几步又退了回来,两眼放光地看着安荞:“你考虑好了没有,要知道我是皇长孙,又是当今太子唯一的嫡子,可是大有前途之人,你若跟我了,日后定然身份尊贵,享尽荣华富贵。”
安荞一把将皇长孙抓了过来,叫大牛来帮忙摁住,然后把匕首抽了出来。
皇长孙看到那锋利的匕首,吓得差点连魂都飞了,急得大喊:“你们要做什么?我可是皇长孙,你不能伤我……不,别杀我,我不要娶你了,以后我见着你一定会躲得远远的,再也不跟你跟前晃了,我说的是真的,我一定啊……”
安荞嫌这人聒噪,随手撕了块布塞进其嘴去。
被撕了块布的某大牛:……
安荞早就发现皇长孙有些不对劲,脖子侧边那里竟然有块凸起,而那块凸起看起来像块旧伤疤,想必那里曾经受过伤。
可就算是受了伤,那里也不至于凸得那么高。
给安荞的感觉,那里头似乎有个小生命,而皇长孙之所以好色,就是受这小生命的影响。
果然把那块凸起划开,里头露出来一只狰狞的小虫子,看起来与百足虫十分相似,每一根足都深入皮肉当中,甚至有些直接伸入血管当中。
安荞眉头皱了起来,将从天毒体上取来的一瓶子拿出来,拿针挑了一小滴抹在小虫子背上。
不过片刻小虫子突然挣扎起来,一根根足收了回来,吧嗒一下落到地上,满地打着滚,只是没多会就没有了声息。
皇长孙看着眼珠子一凸,虽然不知道安荞划破他脖子是做什么,可他能感觉得到,这条虫子就是从他脖子上掉下来的。
只是脖子上为什么会有虫,并且还是活着的,看起来还是真恶心。
皇长孙浑身抖了抖,最重要的是好可怕。
大牛几人看着也是一脸惊讶,这人脖子竟然长有虫子,而且还是这么长一条,看起来还真是恶心。
没多会金太子赶来了,带了整整五万两黄金票子。
安荞接过来看了看,上面戳了一下大大的雪字,是这一片大陆通用的银票,便笑眯眯地接呐了,完了丢给金太子一瓶治疗外伤的药。
“你家熊孩子之所以会变成那样,是因为脖子上被人种了一颗虫卵,完了这虫卵长出虫子,在它脖子上扎根,喝了他的血后产生的排泄物有毒,就是因为这个毒,你家熊孩子才痴迷于男女之事。”安荞指了指地上的虫子,好在发现得早,若是再晚一些,这虫子就会下卵,再变成虫子,到时候可就不好说了。
金太子一脸狐疑,不太相信这鬼话,可见自爱熊孩子一副被吓到又恶心到的样子,不免就有些狐疑,难不成真是这样。
又问了一下身边几个亲信,得到的答案都是一样的。
“本太子姑且相信你,只是为什么会有虫子呢?”金太子一脸疑惑。
安荞淡淡地说道:“这东西不是寄生虫,哪怕遇到顶多吸点人血,不会选择寄生在人体上。只有从破壳开始就一直寄居于人体的,才会选择继续寄居于人体里面。我提醒的只有这么多,剩下的就要看你自己了。”
金太子面色沉了下来,却不是针对安荞,而是另有其人。
安荞见没有自己什么事,就背起五行鼎继续赶路,打算趁天黑前离开大金国京城。
都什么人呐,竟然往人身上种这样的虫子,真特么恶心。
杀人不过点头地,真要看那皇长孙不顺眼,直接杀了不就得了,偏生就是不直接杀,往人家身上种恶心的虫子,让人家好好的一个半大的小子,愣是自己把自己作死在床上。
才十六岁的少年啊,最后很有可能就是死在女人肚皮上,那结果简直了。
算他们运气好,遇到她这个大神医,好心救了他一命。
以后怎么死的不知道,但至少不会死在女人肚皮上那么丢人了吧?
安荞觉得自己做了一件大好事,甩了甩上的银票子,不知打哪抽出个防水的袋子,往里头一装,然后塞到了怀里头去。
等回去就换成金子,然后存放在地下宫那里,留给子孙后代使用。
黑丫头一边走一边盯着安荞的怀里看,等出了城门终是忍不住开口:“胖姐你真厉害,随便动动刀子,就得了五万两黄金,真心黑。”
是真厉害,也是真黑心!
安荞瞥了她一眼:“我跟你讲,你嫉妒我也没用,我这叫有真本事,懂不?换成是你,你能一眼就看出那小子脖子不对劲?”
这还真不能,要不然哪能不服气,早就自己去赚这银子了。
黑丫头还记得十几年前,就是一个铜板也得计较好久,现在却五万两黄金就能随手得来,感觉都不太真实。
也不知是十几年前的过去不真实,还是现在的生活不真实。
“别不痛快啊,等你出嫁的时候,姐给你添多点嫁妆!”安荞一脸认真地说道。
黑丫头就问:“五万两黄金么?”
安荞翻了个白眼:“你咋不上天呢?”
黑丫头:“等我死了,我肯定上天。”
安荞:“……”
为什么会这么想呢?难道不知道死了最有可能是下地吗?还真是个会幻想的小黑驴子。
因为要背着五行鼎走,这一路上走得很慢,算着时间至少要走三个月才能到家。
一路上见到不少死人,大多都是饥寒交迫而死。
安荞不想承认自己是乌鸦嘴,可偏生六年前遭了大旱灾,旱情一直持续到现在,在过年前都不曾下过一场雨,也不曾下过一场雪,大多地方都颗粒无数。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五年,原先还以为今年会继续,不想刚离开大金国皇城就下起了大雨。
这是一场等了足足五年的雨,人们既期待又害怕。
大陆的各个地方都开仓振粮,那些意图将粮食收藏起来的,严重的被判流放,再轻也要重打三十大板,这种强硬的手段下,没人敢把粮食藏起来,宁愿把粮食拿出来换银子,反正天灾过后银子还能用。
倘若今年再不下雨,定然有许多地方没有办法再撑下去,到时候尸横遍地,甚至还有可能会出现人吃人现象。
或许那种事情早就发生,只是没传出来罢了。
这一场雨是人们所期待的,可也担心雨会一直下个不停,老话说久旱之后必有大涝,人们都怕会发生水灾。
只是天公似乎作美,大雨仅下了三天就停了下来。
人们所担心的大涝并没有出现,开春种下的粮食种子也不怕被大水冲走,只是这一次虽然没有冲走,可下一次呢?
对下一次的雨水,人们既盼望又害怕,担心下一次会成水涝。
安荞看了看雨后的天空,觉得天象还是可以的,最近这几天虽然还会有雨,但应该不会下太久,说不准还是三天那样。
天空放晴,几人继续赶路,一路上倒是采了不少蘑菇。
雨后的蘑菇一晚上就能冒起,若是仔细观察,会发现它们以肉眼可见的速度在长。
只是遇到的毒蘑菇也不少,很多都是从尸体上长出来,安荞几人看到后都是一阵沉默。
人为什么会有三六九等之分,很多时候人们都不太明白,可显然易见的,一旦一个人有了能力,很轻易就能凌驾于比自己能力低的人之上。
虽然各处都在闹灾荒,可显然安荞几人并没有受到多少影响,上河村乃至整个丰县都没有受到太大的影响,因为在灾情发生的那一年,整个丰县的城门都关闭了,这一关就是整整五年。
安荞家后山那片洼地开发出来后有六千多亩,全都种上了稻谷,因为地理位置的原因,那个地方温度偏高,一年能种植两次,收获也是极高,勉强能供应整个丰县的食度。
只是粮食也贵得很,这五年上河村真的是肥得流油。
而丰县运气很好地在上青河的源头,一直到上青湖那一段都不曾断流,因此干旱虽然使得很多地方收成不高,但也绝不是颗粒无收。
与此相比较,成安府城的情况就不太好,为此蓝天锲还来过不少次上河村,为的是高价购买粮食。
那些洼地讲真蓝天锲很是眼红,却不敢动什么歪主意。
早在蓝天锲封王前,丰县就被荣王划分为顾惜之的封地,属于顾惜之的地盘。
蓝天锲还没脑残到跟顾惜之抢地盘,哪怕丰县不是顾惜之的地盘,蓝天锲也没那个胆子去动,毕竟安荞等人太过厉害,讲真那就不是个人。
再且蓝天锲还等着安荞回来,如果安荞再不回来他就得疯了。
上一次明明就说好要给看病的,结果病还没看人就跑了,最后还一跑就是十年,连个影子都找不到。
王府里的孩子已经多到住不下去了,纵观整个历史,说不定也没几个人跟他那么能生的,生孩子就跟下蛋那么简单,一个没注意就下了好几个,光是取名字就令人头疼。
好在姑娘比小子多,否则真得吃死他这老子。
阿啾!
安荞打了个喷嚏,觉得自己被人给惦记上了。
小心摸了摸肚子,听说有人打喷嚏,把孩子给喷早产了的,也不知道是真还是假。
安荞虽然是个当大夫的,可生孩子这种事情是头一次,什么事情都觉得新鲜好奇,以前明明就懂得的事情,如今却变成一知半解。
还真是一孕傻三年,安荞摸了摸肚子,又摸了摸自己的脑袋。
“走快点吧,我看今年这年头应该不错,庄稼都长得挺好的,在外头流浪的人想必也回家了。”安荞觉得这是好兆头,虽说一路上遇到不少地方起了瘟疫的,可都被安荞给治了,自然就不担心会扩散。
至于上河村那个地方,安荞一点都不害怕,有得吃有得喝,一般都不会出事。
黑丫头翻了个白眼:“最慢就是你了。”
安荞斜目:“你要不给我找事情,你看我速度快不快?”
死丫头为了赚银子,还真是见着有钱人就不挪步,问清楚若是有病人,非得拉她去给人治病不可。
有银子不赚王八蛋,这是黑丫头原话。
安荞也是这么想的,能在混乱的五年里保持着富贵,想必底蕴不错。
至于对方是好人还是坏人,安荞则不去琢磨。
这个世界既然有好人,那就一定会有坏人,两者定然是并存的,永远也消灭不尽其中的一方。
黑丫头默默地看了一眼安荞背着的五行鼎:“那胖姐你还是慢点吧,我怕走得太快的话,你会受不了,毕竟背了那么大个东西。”
安荞翻了个白眼:“你真爱讲废话。”
黑丫头:“我这是关心你。”
安荞懒得理黑丫头,开始的时候的确有点吃力,可后来渐渐习惯了,就没觉得这五行鼎有多重,感觉就跟背了一个成年人一样。
讲真吃饱喝足,背习惯了以后,真不觉得有什么。
况且这不仅仅是一个鼎,里头还装着她的男人,她肚子里的女儿的爹。
有此动力,别说是一个成年人的重量,就是三个她也得背啊。
不回去的话留在这边生孩子,留在这边过年么?
金窝银窝不如自己的狗窝,这话大黑狗一定很赞同,只可惜了那条纯种母獒,竟然不敢跟大黑狗走。
想到当时大黑狗一步三回头的样,安荞就一脸幸灾乐祸。
果然狗不是好狗,主人也不是好主人。
一路上无聊,黑丫头就问起安荞走的这十年里,去过什么样的地方,又经历过什么样的事情。
安荞倒没有隐瞒什么,一路上不紧不慢地说了起来。
只是说话的时候,安荞总觉得有人在偷听,开始的时候安荞还想把人找出来,后来就当作没有发现一般,继续讲着自己的故事。
那个偷听的人,安荞觉得是雪韫。
也因为是雪韫,所以安荞才当作不知道一样,既然雪韫不打算露面,她也没必要去点破点什么。
如此相处,谁也不会觉得尴尬。
一直到快三个月,安荞几人回到成安城,那若有若无的气息才消失不见。
之前的那一丝不确定,这才终于完全确定,跟随着的那人就是雪韫。
原本安荞并不打算留在府城,想继续赶路直接回到家里,不想一进城就被拦了下来。
拦住的自然是蓝天锲的人,自打知道安荞要回来,并且很快就要回到府城,蓝天锲天天派人去堵,很多时候自己也去,堵了足足三个月的时间,才终于把人给堵着,可见蓝天锲有多么的执著。
事实上不执着也不行,王府里头的后院不够用了,再这么下去一人一个房间都不够,所有下人都得住大通铺去。
儿孙太多也不是件好事,至少蓝天锲是这么觉得的。
“本王可算是等到你回来了,这一路上肯定累了吧,本王已经命人准备好酒菜,为尔等接风洗尘。”蓝天锲一脸认真,看起来连半点虚伪都没有,完全是对安荞的关心。
安荞盯着蓝天锲的脸看了看,说了一句:“瞧你这面相,子孙宫挺繁荣的,看着就跟一颗结满了石榴的石榴树,等这石榴成熟以后,又能长出一堆的石榴籽来,一个家族若能繁衍至此,定然能屹立不倒啊!”
蓝天锲差点一头栽下去,这形容听起来还真他娘的恐怖。
想到自己最大的孩子今年已经要满十三岁,蓝天锲浑身寒毛一根根竖了起来,若孩子也跟自己这般能生,堂堂成安王府估计得去讨饭吃。
只需三代人,就能生出一个镇子的人来,四代就是一个县,五代那就是一个府城,六代……
蓝天锲只想‘咣当’躺下去,所谓的家族强盛他没有看到,只见到日后很有可能会连口饭都吃不上。
“安大姑娘啊,你就别取笑本王了,若是安大姑娘不累的话,还是快快给本王看一下,瞧瞧本王是怎么回事,为什么……为什么……”后头的话蓝天锲抹了把汗,不太好意思说出来。
等回到王府蓝天锲干脆一挥手,让人把所有的孩子都带上来。
安荞就算是有所猜测,可也没想到会有那么多,之前还以为顶多就三四十个,一年生三个左右,不曾想眼前这不是三四十个孩子,而是近两百个孩子。
看到这群孩子,安荞拍了拍脑门子,觉得自己不太地道。
生孩子不是生猪崽子,这孩子生下来不止要给吃喝穿用,还得要教育才行,怪不得蓝天锲会急成这样,换成自己那得疯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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