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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娘们。
两个又年轻又漂亮的小娘们。
这种小娘们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吸引一大片眼光,现在也不例外,从她们两进门开始,酒馆大唐里几十只眼睛就朝她们身上移过去。
她们两只能装作没有看到这些眼神,找了张桌子坐下来,一个在喝茶,一个在喝酒。
喝茶的是个很文静的女孩子,很美、很害羞,只要有男人多看她几眼,她就会脸红。
有些女人就象是jing美的瓷器一样,只能远远地欣赏,轻轻地捧着,只要有一点儿粗心大意,她就会碎了。
这女孩就正是属于这一类的。
而喝酒的女孩子看起来也很文静,也很美,甚至可以说出她的同伴更美。
只不过她的美是另一种美,若说她的同伴美如新月,那么她的美就像是阳光,美得令人全身发热,美得令人心跳。
她们穿的都是一身雪白的衣服,既没有打扮,也没有首饰,出奇的朴素。
喝酒的女孩子脸sè好象有点苍白,喝茶的女孩子却一直红着脸。
“这里有两个漂亮女人,你却一直只盯着一个看。”丁喜问苏阳。
“你居然还能有心思看我在看谁,真实佩服。”苏阳笑道:“但是你应该知道,人的jing力是有限的,所以我要把有限的jing力,专注在最值得看的那个身上。”
“你是说那个喝茶的女孩子更好看一些?”丁喜问。
“更值得看。”苏阳纠正道。
喝茶的女孩子似乎也听到了他们说话,头低的更低了,脸也更红了,像是熟透了的水蜜桃。
熟透了的水蜜桃不仅仅让人想看,更让人想扑上去咬两口,她越是这样,看她的人就越多。
丁喜道忽然笑了,他低声道:“你发现没有,她俩一个喝起茶来象喝酒,一个喝起酒来却象喝茶。”
“难道是因为喝茶的那个,平时喝的是酒,当着别人面的时候却喜欢装成淑女,而喝酒的那个,却恰恰相反?”苏阳笑了。
原剧情里,这个喝茶的女孩子和小马之间似乎发生了一段奇怪的感情,虽然不知道这种感情的由来和原因,但苏阳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种利用。
因为如果这个女人真的爱小马,就不会一次次的让他陷入几乎要死的局面。
喝茶的女孩子头垂得很低,喝酒的女孩子却抬起头狠狠瞪了他们一眼。
丁喜震了一下,赶快埋头喝酒。
苏阳还是笑嘻嘻的盯着那个喝茶的女孩子,全然不顾人家已经几乎要把头埋进胸脯里。
也许苏阳看的就是胸口,一对能把头埋进去的胸脯,当然也很有看头。
“难道说,这两个小姑娘其中之一,就是霸王枪?”丁喜又重新把话题牵引回正题上。
“如果不是霸王枪,她为什么明明不会喝酒,却非要喝酒。”苏阳道:“霸王枪的jing髓,就是霸道两个字,女孩子功夫如果不到家,在战前喝的醉醺醺的,也多少能显得霸道一些。”
“你是说,霸王枪在这里,要和人动手?”丁喜问。
“难不成你以为她们两来这里就是专门给我们看的?”苏阳反问。
丁喜笑了,又问:“和谁动手?”
“据说是金枪徐。”苏阳说。
“金枪徐?”丁喜皱了皱眉。
“不错,正是金枪徐。”苏阳问:“你估计金枪战霸王枪谁能赢?”
“如果是真正的霸王枪,就不需要估计。但她只是一个女孩子,就算有霸王枪在手,也不是霸王枪。”丁喜摇头道。
“不错,任何武器最终都要靠人来使用。”苏阳点头笑道:“我有一个朋友,如果他能明白这个道理的话我就省心了。”
“秋凤梧?”丁喜问。
“你也知道?”
“孔雀山庄最近发生的事谁都知道。”丁喜摇头叹道:“其实秋家的家传剑法如果练得好了,未必会比长生剑差。”
“你见过?”苏阳问。
丁喜摇摇头,道:“我既没有见过长生剑,也没有见过孔雀山庄的人,但是我一向认为,如果一个家族仅仅凭着一种神奇的兵器就想要在江湖里屹立几百年不倒,恐怕是完全不可能的。再厉害的兵器也要靠人来使用,若是人不行,对手完全可以让这个兵器成为摆设,连发都发不出来。所以如果孔雀山庄能挺过这一关,也许是件好事。”
苏阳笑了,丁喜就是丁喜,没有让自己失望。小武原本也不应该王自己失望,只是他是局中人,难免当局者迷,世上的道理说起来都很简单,但做起来却没有一件容易的。
“话说回来,王万武倒是有个女儿,但怎么会允许她带着霸王枪来挑战金枪徐?”丁喜又道。
苏阳忽然问了一个看起来跟他们的话题没有一毛钱关系的问题:“你说王万武算不算有钱?”
“大王镖局虽然比不上联营镖局,但是在关内也是一流的镖局,王万武祖上本来就是大财主,就算不如张金鼎,也差不多了多少。”丁喜说。
“那你再看看,这两个女人,她们穿的是不是太素了一点,衣服纯白不说,连一件首饰都没有戴。”苏阳沉声道:“女孩子没有不爱美的,就算来打架,发钗之类的不方便,但至少耳环戒指什么的也该有一件。”
丁喜意外道:“你是说,王万武死了!”
话音未落,门帘又一次被人掀开了,一个瘦削长头高颧鹰鼻,穿着很讲究气派很大的中年人,背负着双手,施施然走进来,顾盼之间,棱棱有威。
两个劲装急服的彪形大汉,扛着个很长很长的布袋,站在他身后。
“金枪徐三爷来了。”
大堂里顿时有不少人站了起来,朝进来的中年人拱手为礼。
金枪徐成名多年,称霸一方,凭掌中一杆金枪,囊中一袋银梭,也曾会过不少高人,一向很少遇过敌手。
在大堂里这些江湖豪杰心目中,他一向是个很受尊敬的人物。
金枪徐朝众人微微点头,算是回礼,却也多看他们一眼,而是径直走到了苏阳和丁喜的面前,朝他们一报拳,道:“想不到能在这里看到你。”
丁喜道:“我也想不到你会来应这场约会。”
金枪徐道:“也许你会认为我根本不值得霸王枪出手,我自己也自知不敌,可是他既已找上我,我就万无退缩之理。”他脸上露出种奇怪的表情,接着道:“使枪的人,能死在霸王枪下,岂非也是人生一快!”
丁喜立即拢起拇指,道:“好,好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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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娘们。
两个又年轻又漂亮的小娘们。
这种小娘们无论走到哪里,都会吸引一大片眼光,现在也不例外,从她们两进门开始,酒馆大唐里几十只眼睛就朝她们身上移过去。
她们两只能装作没有看到这些眼神,找了张桌子坐下来,一个在喝茶,一个在喝酒。
喝茶的是个很文静的女孩子,很美、很害羞,只要有男人多看她几眼,她就会脸红。
有些女人就象是jing美的瓷器一样,只能远远地欣赏,轻轻地捧着,只要有一点儿粗心大意,她就会碎了。
这女孩就正是属于这一类的。
而喝酒的女孩子看起来也很文静,也很美,甚至可以说出她的同伴更美。
只不过她的美是另一种美,若说她的同伴美如新月,那么她的美就像是阳光,美得令人全身发热,美得令人心跳。
她们穿的都是一身雪白的衣服,既没有打扮,也没有首饰,出奇的朴素。
喝酒的女孩子脸sè好象有点苍白,喝茶的女孩子却一直红着脸。
“这里有两个漂亮女人,你却一直只盯着一个看。”丁喜问苏阳。
“你居然还能有心思看我在看谁,真实佩服。”苏阳笑道:“但是你应该知道,人的jing力是有限的,所以我要把有限的jing力,专注在最值得看的那个身上。”
“你是说那个喝茶的女孩子更好看一些?”丁喜问。
“更值得看。”苏阳纠正道。
喝茶的女孩子似乎也听到了他们说话,头低的更低了,脸也更红了,像是熟透了的水蜜桃。
熟透了的水蜜桃不仅仅让人想看,更让人想扑上去咬两口,她越是这样,看她的人就越多。
丁喜道忽然笑了,他低声道:“你发现没有,她俩一个喝起茶来象喝酒,一个喝起酒来却象喝茶。”
“难道是因为喝茶的那个,平时喝的是酒,当着别人面的时候却喜欢装成淑女,而喝酒的那个,却恰恰相反?”苏阳笑了。
原剧情里,这个喝茶的女孩子和小马之间似乎发生了一段奇怪的感情,虽然不知道这种感情的由来和原因,但苏阳可以肯定的是,这是一种利用。
因为如果这个女人真的爱小马,就不会一次次的让他陷入几乎要死的局面。
喝茶的女孩子头垂得很低,喝酒的女孩子却抬起头狠狠瞪了他们一眼。
丁喜震了一下,赶快埋头喝酒。
苏阳还是笑嘻嘻的盯着那个喝茶的女孩子,全然不顾人家已经几乎要把头埋进胸脯里。
也许苏阳看的就是胸口,一对能把头埋进去的胸脯,当然也很有看头。
“难道说,这两个小姑娘其中之一,就是霸王枪?”丁喜又重新把话题牵引回正题上。
“如果不是霸王枪,她为什么明明不会喝酒,却非要喝酒。”苏阳道:“霸王枪的jing髓,就是霸道两个字,女孩子功夫如果不到家,在战前喝的醉醺醺的,也多少能显得霸道一些。”
“你是说,霸王枪在这里,要和人动手?”丁喜问。
“难不成你以为她们两来这里就是专门给我们看的?”苏阳反问。
丁喜笑了,又问:“和谁动手?”
“据说是金枪徐。”苏阳说。
“金枪徐?”丁喜皱了皱眉。
“不错,正是金枪徐。”苏阳问:“你估计金枪战霸王枪谁能赢?”
“如果是真正的霸王枪,就不需要估计。但她只是一个女孩子,就算有霸王枪在手,也不是霸王枪。”丁喜摇头道。
“不错,任何武器最终都要靠人来使用。”苏阳点头笑道:“我有一个朋友,如果他能明白这个道理的话我就省心了。”
“秋凤梧?”丁喜问。
“你也知道?”
“孔雀山庄最近发生的事谁都知道。”丁喜摇头叹道:“其实秋家的家传剑法如果练得好了,未必会比长生剑差。”
“你见过?”苏阳问。
丁喜摇摇头,道:“我既没有见过长生剑,也没有见过孔雀山庄的人,但是我一向认为,如果一个家族仅仅凭着一种神奇的兵器就想要在江湖里屹立几百年不倒,恐怕是完全不可能的。再厉害的兵器也要靠人来使用,若是人不行,对手完全可以让这个兵器成为摆设,连发都发不出来。所以如果孔雀山庄能挺过这一关,也许是件好事。”
苏阳笑了,丁喜就是丁喜,没有让自己失望。小武原本也不应该王自己失望,只是他是局中人,难免当局者迷,世上的道理说起来都很简单,但做起来却没有一件容易的。
“话说回来,王万武倒是有个女儿,但怎么会允许她带着霸王枪来挑战金枪徐?”丁喜又道。
苏阳忽然问了一个看起来跟他们的话题没有一毛钱关系的问题:“你说王万武算不算有钱?”
“大王镖局虽然比不上联营镖局,但是在关内也是一流的镖局,王万武祖上本来就是大财主,就算不如张金鼎,也差不多了多少。”丁喜说。
“那你再看看,这两个女人,她们穿的是不是太素了一点,衣服纯白不说,连一件首饰都没有戴。”苏阳沉声道:“女孩子没有不爱美的,就算来打架,发钗之类的不方便,但至少耳环戒指什么的也该有一件。”
丁喜意外道:“你是说,王万武死了!”
话音未落,门帘又一次被人掀开了,一个瘦削长头高颧鹰鼻,穿着很讲究气派很大的中年人,背负着双手,施施然走进来,顾盼之间,棱棱有威。
两个劲装急服的彪形大汉,扛着个很长很长的布袋,站在他身后。
“金枪徐三爷来了。”
大堂里顿时有不少人站了起来,朝进来的中年人拱手为礼。
金枪徐成名多年,称霸一方,凭掌中一杆金枪,囊中一袋银梭,也曾会过不少高人,一向很少遇过敌手。
在大堂里这些江湖豪杰心目中,他一向是个很受尊敬的人物。
金枪徐朝众人微微点头,算是回礼,却也多看他们一眼,而是径直走到了苏阳和丁喜的面前,朝他们一报拳,道:“想不到能在这里看到你。”
丁喜道:“我也想不到你会来应这场约会。”
金枪徐道:“也许你会认为我根本不值得霸王枪出手,我自己也自知不敌,可是他既已找上我,我就万无退缩之理。”他脸上露出种奇怪的表情,接着道:“使枪的人,能死在霸王枪下,岂非也是人生一快!”
丁喜立即拢起拇指,道:“好,好汉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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