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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乎沈家那些人认不认他,那样一个勾心斗角的家族,他打从心眼儿里排斥它,不认他最好,省得扯进那些莫名其妙的争斗里去。
“可你也不能总这样僵持着呀”周媚的眉宇间藏着深深的忧虑。
被周蓉收养多年,她也不可避免的跟沈家打过很多交道,她深知这个大宅门里的门门道道儿,沈家能成为华夏第一豪门,自然有它的道理,宅门里的人,无一不是位高权重,精于算计的老狐狸,沈笃礼把叶欢领进沈家的后果,便是打破了这个微妙而且敏感的利益平衡,突然多出一个晚辈并不打紧,要命的是,这个晚辈恰好是沈笃礼的儿子,当年的恩怨,如今的利益,未来的平衡,种种因素怕叠,看似平静的湖面上,正雨酿着一场可怕的风暴,叶欢正是这场风暴的中心。
叶欢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色,淡淡笑道:“我是个简单的人,简单的人不喜欢想太复杂的事,所以,如何打破这个僵局,这么复杂的问题还是留给沈家那些长辈吧。”周媚一楞,接着隐隐有了一些领悟,试探道:“你是说沈家人会首先打破这个僵局?”叶欢笑道:“名不正则言不顺,这是自古的规矩,我来京城也好些天了,总得有个说法吧?像这样不上不下的僵持局面只是暂时的,你们心急,他们其实比你更急,不欢迎我的人,现在不知琢磨着多少法子让我卷铺盖滚蛋,欢迎我的人,现在也绞尽脑汁让我堂堂正正成为沈家举足轻重的太子爷,其实他们都不明白,我对沈家并无所求,所以我比他们更沉得住气,打破这个僵局的,必然还是他们。”
周媚想了想,接着娇俏的白了叶欢一眼,哼道:“还说自己是个简单的人,心眼儿也不比沈家那些老狐狸少,口是心非,这也是你这几天没心没肺在城里玩了个痛快的原因?”“是啊,我这不等他们出招嘛,进了沈家我才渐渐明白,原来上一辈分成了两个阵营,老大,也就是我那老爹,他和老五是一个阵营,老三和老四是一个阵营,老太爷是个糊涂得快进棺材的老裁判,场上队员比赛使阴招他也不管不顾,看似纷乱的争斗,说白了就是这么一回事儿,………”周媚苦笑道:“你总结得很对,不过实际上,他们四人的恩怨比你想象的要复杂得多,这其中还牵扯到你那已经去世的二叔”
叶欢眨眨眼,笑道:“世上的事情就像一团乱糟糟的头发,不管怎么复杂,拿梳子梳几次便清清楚楚,一眼分明了,复杂只是属于以前,我们不必去管,我们只看目前,爱就是爱,恨就是恨,爱我的,拉拢他,恨我的,消灭他!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周媚惊讶的盯着他,半晌,才悠然叹道:“我现在终于相信遗传基因这个东西了,沈家人果然是沈家人,假以时日叶欢,你也会是一只精于算计的小狐狸……、,叶欢叹了口气,道:“我没想过当什么小狐狸,只想好好活下去有个爱我的老婆,生个不太笨又不必太聪明的孩子,平平淡淡过完这一生………”
周媚看着叶欢那张平静的脸,樱唇微启,欲言又止。
“叶欢,你受到了太多的关注,你的这些简单的理想,很难实现,像你现在的身份地位,很少只有一位妻子的乔木她唉!”叶欢笑得有点生硬:“难道我找老婆都由不得自己了吗?”周媚苦笑道:“家族越大,越要经营,你若被沈家人承认,政治联姻是必然少不了的……”
叶欢讥消的笑道:“政治联姻?我倒要看看沈家哪个长辈敢管我的婚事,他们想给我找个什么样的老婆?”
“你觉得他们会给你找个什么样的呢?”周媚眨着大眼问道。
“回到家冷冷清清灶台的饭菜是凉的,老婆的下身是热的这种老婆能要吗?”
周媚的脸刷的一下羞红了,恨恨瞪着叶欢,没好气的啐了一口。
叶欢认真解释道:“男人需要的是两头都热”
………,………,………,………,………………………………………,………,………………,…………,
两天以后,在京城玩得乐不思蜀的叶欢接到了沈笃礼的电话。
沈笃礼要叶欢回一趟老宅。
在保镖车队的护送下,叶欢又一次来到老宅门口。
下车后叶欢独自进了门负着手往老宅内堂走去。
沈家的风景他已经看腻了外人眼中高不可攀的显赫家族在叶欢眼里全是一堆华丽的排场,这头一座假山,那头一个池塘,毫无用处的东西占满了眼球以叶欢那市井小民的审美观看来,老宅应该用一堆炸药炸成废墟然后再修一个大一点的四合院足够,再在后面开块菜地,修个猪圈,齐活了。
内堂东厢房是沈笃礼的书房,叶欢刚走到内堂院子里,便看到东厢房外,一道瘦削的身影背对着他蹲在地上,望着一株剑兰呆呆出神,手里好象还捧着什么东西。
叶欢眼睛一眯,这背影…
很像那个见过一面的三叔呀,他在老爹的书房门口干嘛?
叶欢和三叔的见面不算愉快,当然,双方更不可能存在好感。
于是叶欢蹑手蹑脚的上前,见“三叔”仍旧一动不动的蹲在huā坛边,仿佛入了定似的。
叶欢当下也没跟他客气,一脚伸出,不轻不重的踹上了他的屁股。
然后“三叔”一个倒栽葱,一头栽进了huā坛里,他手里捧着东西叶欢也看清了,原来是一碗银耳羹。
“嘿!干嘛呢你?想偷听怎么着?”叶欢一多暴喝。
“三叔”从地上爬了起来,很快转过身,这一转身,叶欢心里便咯噔一下。
靠!他妈的踢错人了!这人根本不是三叔。
“这个不好意思,认错人了,真的很抱歉”叶欢脸红了,尴尬的道歉。
冤枉挨了一脚的中年男子抬头扫了他一眼,然后低头,蹲着收拾洒了一地的银耳羹。
叶欢愈发尴尬了,搓着手道:“您别收拾了,多脏呀,捡起来也吃不成了,我请您再吃一碗行不?”
那人再次抬头瞄了他一眼,然后站起身,一声不吭的将那碗捡起来的银耳羹灌篮似的狠狠扣在了叶欢的脑袋上。
叶欢:“…………”
听到动静的沈笃礼走出书房,看到的便是这么一幅场景。
一个穿着便装的中年人满脸泥土,怒目瞪着叶欢,而叶欢,脑袋上扣着一个小瓷碗,一脸的汤水,二人互相怒视。
沈笃礼抚着额头叹了口气,指了指中年人,道:“老五,他是你的侄子,叶欢。”
“叶欢,这位是你五叔,京城卫戍军区司令,沈笃智。”
叶欢一楞,顶着满脑袋的汤汤水水,上前热情洋溢的握手,一脸怒气化作无尽的谄媚:“原来是五叔,幸会幸会!”
沈笃智哼了哼,扭头朝沈笃礼道:“大哥,二十年前你就生了这么个东西?”
不在乎沈家那些人认不认他,那样一个勾心斗角的家族,他打从心眼儿里排斥它,不认他最好,省得扯进那些莫名其妙的争斗里去。
“可你也不能总这样僵持着呀”周媚的眉宇间藏着深深的忧虑。
被周蓉收养多年,她也不可避免的跟沈家打过很多交道,她深知这个大宅门里的门门道道儿,沈家能成为华夏第一豪门,自然有它的道理,宅门里的人,无一不是位高权重,精于算计的老狐狸,沈笃礼把叶欢领进沈家的后果,便是打破了这个微妙而且敏感的利益平衡,突然多出一个晚辈并不打紧,要命的是,这个晚辈恰好是沈笃礼的儿子,当年的恩怨,如今的利益,未来的平衡,种种因素怕叠,看似平静的湖面上,正雨酿着一场可怕的风暴,叶欢正是这场风暴的中心。
叶欢看着窗外灰蒙蒙的天色,淡淡笑道:“我是个简单的人,简单的人不喜欢想太复杂的事,所以,如何打破这个僵局,这么复杂的问题还是留给沈家那些长辈吧。”周媚一楞,接着隐隐有了一些领悟,试探道:“你是说沈家人会首先打破这个僵局?”叶欢笑道:“名不正则言不顺,这是自古的规矩,我来京城也好些天了,总得有个说法吧?像这样不上不下的僵持局面只是暂时的,你们心急,他们其实比你更急,不欢迎我的人,现在不知琢磨着多少法子让我卷铺盖滚蛋,欢迎我的人,现在也绞尽脑汁让我堂堂正正成为沈家举足轻重的太子爷,其实他们都不明白,我对沈家并无所求,所以我比他们更沉得住气,打破这个僵局的,必然还是他们。”
周媚想了想,接着娇俏的白了叶欢一眼,哼道:“还说自己是个简单的人,心眼儿也不比沈家那些老狐狸少,口是心非,这也是你这几天没心没肺在城里玩了个痛快的原因?”“是啊,我这不等他们出招嘛,进了沈家我才渐渐明白,原来上一辈分成了两个阵营,老大,也就是我那老爹,他和老五是一个阵营,老三和老四是一个阵营,老太爷是个糊涂得快进棺材的老裁判,场上队员比赛使阴招他也不管不顾,看似纷乱的争斗,说白了就是这么一回事儿,………”周媚苦笑道:“你总结得很对,不过实际上,他们四人的恩怨比你想象的要复杂得多,这其中还牵扯到你那已经去世的二叔”
叶欢眨眨眼,笑道:“世上的事情就像一团乱糟糟的头发,不管怎么复杂,拿梳子梳几次便清清楚楚,一眼分明了,复杂只是属于以前,我们不必去管,我们只看目前,爱就是爱,恨就是恨,爱我的,拉拢他,恨我的,消灭他!事情就是这么简单。”
周媚惊讶的盯着他,半晌,才悠然叹道:“我现在终于相信遗传基因这个东西了,沈家人果然是沈家人,假以时日叶欢,你也会是一只精于算计的小狐狸……、,叶欢叹了口气,道:“我没想过当什么小狐狸,只想好好活下去有个爱我的老婆,生个不太笨又不必太聪明的孩子,平平淡淡过完这一生………”
周媚看着叶欢那张平静的脸,樱唇微启,欲言又止。
“叶欢,你受到了太多的关注,你的这些简单的理想,很难实现,像你现在的身份地位,很少只有一位妻子的乔木她唉!”叶欢笑得有点生硬:“难道我找老婆都由不得自己了吗?”周媚苦笑道:“家族越大,越要经营,你若被沈家人承认,政治联姻是必然少不了的……”
叶欢讥消的笑道:“政治联姻?我倒要看看沈家哪个长辈敢管我的婚事,他们想给我找个什么样的老婆?”
“你觉得他们会给你找个什么样的呢?”周媚眨着大眼问道。
“回到家冷冷清清灶台的饭菜是凉的,老婆的下身是热的这种老婆能要吗?”
周媚的脸刷的一下羞红了,恨恨瞪着叶欢,没好气的啐了一口。
叶欢认真解释道:“男人需要的是两头都热”
………,………,………,………,………………………………………,………,………………,…………,
两天以后,在京城玩得乐不思蜀的叶欢接到了沈笃礼的电话。
沈笃礼要叶欢回一趟老宅。
在保镖车队的护送下,叶欢又一次来到老宅门口。
下车后叶欢独自进了门负着手往老宅内堂走去。
沈家的风景他已经看腻了外人眼中高不可攀的显赫家族在叶欢眼里全是一堆华丽的排场,这头一座假山,那头一个池塘,毫无用处的东西占满了眼球以叶欢那市井小民的审美观看来,老宅应该用一堆炸药炸成废墟然后再修一个大一点的四合院足够,再在后面开块菜地,修个猪圈,齐活了。
内堂东厢房是沈笃礼的书房,叶欢刚走到内堂院子里,便看到东厢房外,一道瘦削的身影背对着他蹲在地上,望着一株剑兰呆呆出神,手里好象还捧着什么东西。
叶欢眼睛一眯,这背影…
很像那个见过一面的三叔呀,他在老爹的书房门口干嘛?
叶欢和三叔的见面不算愉快,当然,双方更不可能存在好感。
于是叶欢蹑手蹑脚的上前,见“三叔”仍旧一动不动的蹲在huā坛边,仿佛入了定似的。
叶欢当下也没跟他客气,一脚伸出,不轻不重的踹上了他的屁股。
然后“三叔”一个倒栽葱,一头栽进了huā坛里,他手里捧着东西叶欢也看清了,原来是一碗银耳羹。
“嘿!干嘛呢你?想偷听怎么着?”叶欢一多暴喝。
“三叔”从地上爬了起来,很快转过身,这一转身,叶欢心里便咯噔一下。
靠!他妈的踢错人了!这人根本不是三叔。
“这个不好意思,认错人了,真的很抱歉”叶欢脸红了,尴尬的道歉。
冤枉挨了一脚的中年男子抬头扫了他一眼,然后低头,蹲着收拾洒了一地的银耳羹。
叶欢愈发尴尬了,搓着手道:“您别收拾了,多脏呀,捡起来也吃不成了,我请您再吃一碗行不?”
那人再次抬头瞄了他一眼,然后站起身,一声不吭的将那碗捡起来的银耳羹灌篮似的狠狠扣在了叶欢的脑袋上。
叶欢:“…………”
听到动静的沈笃礼走出书房,看到的便是这么一幅场景。
一个穿着便装的中年人满脸泥土,怒目瞪着叶欢,而叶欢,脑袋上扣着一个小瓷碗,一脸的汤水,二人互相怒视。
沈笃礼抚着额头叹了口气,指了指中年人,道:“老五,他是你的侄子,叶欢。”
“叶欢,这位是你五叔,京城卫戍军区司令,沈笃智。”
叶欢一楞,顶着满脑袋的汤汤水水,上前热情洋溢的握手,一脸怒气化作无尽的谄媚:“原来是五叔,幸会幸会!”
沈笃智哼了哼,扭头朝沈笃礼道:“大哥,二十年前你就生了这么个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