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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百年后可以凭此修成正果。后天就是五百年期限的最后一天,不若您让我先了却心愿,待我修炼有成再吞吃于我,岂不是大大增加您的神力吗?”
西王母闻听大喜,再对飞龙鸟一番赞赏之后,放了飞龙鸟回去了却心愿。只等两日后,坐享美味。
再说飞龙鸟,回到自己的洞府之后,立刻封闭洞府,然后趁夜离开天庭,直奔遥远的北方飞去。
直到第三日,西王母等不来飞龙鸟,掐指一算,立刻火冒三丈。马上就命令一名叫夏后开的神仙去抓拿飞龙鸟。
这夏后开耳朵上挂着两条毒蛇,坐着两条龙拉的战车,循着飞龙鸟逃跑的方向就追了下去。
飞龙鸟飞不过夏后开的两条飞龙,眼看就要被追上。情急之下一头扎到雪地里,只留一个尾巴留在外面。
夏后开追都此地,忽然没了飞龙鸟的气味,仔细一看你便发现了暴露在外的飞龙鸟的尾巴便以为他已经冻死在了这苦寒之地。
心中不忍,就斩下飞龙鸟的五个脑袋,连同那长长的尾巴,一起带回去向西王母交差。并告诉西王母,剩下的那个脑袋被一只鹰叼走了,从而给飞龙鸟留下了一条活路。
可是因为失去了五个脑袋,飞龙鸟也就失去了往日的灵性和法力,成为了凡间一只普通的鸟类。飞龙鸟就此在北方的山林中繁衍开来,一直到不知多少年后,一位叫李金镛的矿主带人来到这里淘金。
这一日,其下属一人突发疾病,李金镛一向体恤下属,就抽空前来探望。下属一见领导来探望,便让朋友上山打些野味回来招待领导。
不想菜都上齐了,偏偏少了一个汤。那怎么行啊?他那朋友灵机一动,拿了弓箭来到屋外,四下一扫量,随手一箭射下一只肥硕的飞龙鸟,请人做了汤端了上来。
李金镛一尝之下,拍案叫绝。众人纷纷品尝,无一不觉得美味异常。从此,飞龙鸟变成为当地特色美味之一。每每有贵客登门,飞龙汤那是必须要有的大菜!
后来,有人替换李金镛接管金矿,闻听有此美味,便将飞龙鸟作为贡品连同开采出来的金子一通送到京城,送给慈溪太后品尝。
慈溪太后老佛爷尝到飞龙汤之后,感觉满嘴生鲜,美味无比,顿时就凤颜大悦,重重嘉奖了此人。
从此,飞龙鸟就成了年年上供的贡品,扬名大江南北,一直风靡到后世差点被人类吃到灭绝。
这玩意儿绝对是极品好食材,味道及其鲜美,用肉吊汤味道鲜美异常,让人吃过一次就久久无法忘怀,回味无穷。
只不过,这个世界里可没有发迹于此的那个辫子朝,所以飞龙就成了北方苦寒之地的当地人的一道特色佳肴,并没有被广大饕餮食客所熟知。
另外,这片土地上的人们背靠大片的原始森林,并不缺乏肉食。山林里有野猪,野羊,狗熊,狼,老虎,各种鹿,谁稀的吃这种没啥肉的玩意儿啊?
“怎么,你喜欢吃这玩意儿?”
对于李明光老村长的话,李伟只是点点头,他这会儿全部心思都在研究刚从小黑嘴里接过来的这只被咬断了脖子的飞龙。
不是说这玩意儿胆小,一有风吹草动的就会提前逃之夭夭吗?怎么被一只刚刚脱离了小奶狗范畴的小家伙这么轻易就干掉啦?
最后也没想出什么能够有说服力的理由,李伟想当然的认为这都是看山犬天生的基因遗传下来的身体素质和捕猎本领的缘故,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吗!
“这东西,只能烧汤,味道还算不错。不过吃肉还得是鹿肉,比什么猪肉,牛羊肉什么的都嫩,都香,要好吃多了!”
李明光点指着李伟手里拎着的飞龙说道,对于他的话,李伟可没放在心里,此时他就是一门心思的想着赶紧找个地好好尝尝这种据说肉质鲜美无比的玩意儿。
“你要是喜欢这玩意儿,回头我在村里广播一下,让闲着的进山给你多弄点。咱这山里多的是这玩意儿,平时大家伙儿都没人愿意吃,没啥肉。”
李明光啪嗒吧嗒嘴,似乎在回味以前吃过的某到美味佳肴。看他那一脸回味的样子,李伟都不想打破他的“美好回忆”。
可惜——
“爷爷,你怎么老是发呆啊?要不我打电话给你儿子,让他带你去医院打针吧?”
李明光哭笑不得的看着一脸担心的盯着自己的大孙子,都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解释这件事里的个中缘由了。
五百年后可以凭此修成正果。后天就是五百年期限的最后一天,不若您让我先了却心愿,待我修炼有成再吞吃于我,岂不是大大增加您的神力吗?”
西王母闻听大喜,再对飞龙鸟一番赞赏之后,放了飞龙鸟回去了却心愿。只等两日后,坐享美味。
再说飞龙鸟,回到自己的洞府之后,立刻封闭洞府,然后趁夜离开天庭,直奔遥远的北方飞去。
直到第三日,西王母等不来飞龙鸟,掐指一算,立刻火冒三丈。马上就命令一名叫夏后开的神仙去抓拿飞龙鸟。
这夏后开耳朵上挂着两条毒蛇,坐着两条龙拉的战车,循着飞龙鸟逃跑的方向就追了下去。
飞龙鸟飞不过夏后开的两条飞龙,眼看就要被追上。情急之下一头扎到雪地里,只留一个尾巴留在外面。
夏后开追都此地,忽然没了飞龙鸟的气味,仔细一看你便发现了暴露在外的飞龙鸟的尾巴便以为他已经冻死在了这苦寒之地。
心中不忍,就斩下飞龙鸟的五个脑袋,连同那长长的尾巴,一起带回去向西王母交差。并告诉西王母,剩下的那个脑袋被一只鹰叼走了,从而给飞龙鸟留下了一条活路。
可是因为失去了五个脑袋,飞龙鸟也就失去了往日的灵性和法力,成为了凡间一只普通的鸟类。飞龙鸟就此在北方的山林中繁衍开来,一直到不知多少年后,一位叫李金镛的矿主带人来到这里淘金。
这一日,其下属一人突发疾病,李金镛一向体恤下属,就抽空前来探望。下属一见领导来探望,便让朋友上山打些野味回来招待领导。
不想菜都上齐了,偏偏少了一个汤。那怎么行啊?他那朋友灵机一动,拿了弓箭来到屋外,四下一扫量,随手一箭射下一只肥硕的飞龙鸟,请人做了汤端了上来。
李金镛一尝之下,拍案叫绝。众人纷纷品尝,无一不觉得美味异常。从此,飞龙鸟变成为当地特色美味之一。每每有贵客登门,飞龙汤那是必须要有的大菜!
后来,有人替换李金镛接管金矿,闻听有此美味,便将飞龙鸟作为贡品连同开采出来的金子一通送到京城,送给慈溪太后品尝。
慈溪太后老佛爷尝到飞龙汤之后,感觉满嘴生鲜,美味无比,顿时就凤颜大悦,重重嘉奖了此人。
从此,飞龙鸟就成了年年上供的贡品,扬名大江南北,一直风靡到后世差点被人类吃到灭绝。
这玩意儿绝对是极品好食材,味道及其鲜美,用肉吊汤味道鲜美异常,让人吃过一次就久久无法忘怀,回味无穷。
只不过,这个世界里可没有发迹于此的那个辫子朝,所以飞龙就成了北方苦寒之地的当地人的一道特色佳肴,并没有被广大饕餮食客所熟知。
另外,这片土地上的人们背靠大片的原始森林,并不缺乏肉食。山林里有野猪,野羊,狗熊,狼,老虎,各种鹿,谁稀的吃这种没啥肉的玩意儿啊?
“怎么,你喜欢吃这玩意儿?”
对于李明光老村长的话,李伟只是点点头,他这会儿全部心思都在研究刚从小黑嘴里接过来的这只被咬断了脖子的飞龙。
不是说这玩意儿胆小,一有风吹草动的就会提前逃之夭夭吗?怎么被一只刚刚脱离了小奶狗范畴的小家伙这么轻易就干掉啦?
最后也没想出什么能够有说服力的理由,李伟想当然的认为这都是看山犬天生的基因遗传下来的身体素质和捕猎本领的缘故,正所谓一物降一物吗!
“这东西,只能烧汤,味道还算不错。不过吃肉还得是鹿肉,比什么猪肉,牛羊肉什么的都嫩,都香,要好吃多了!”
李明光点指着李伟手里拎着的飞龙说道,对于他的话,李伟可没放在心里,此时他就是一门心思的想着赶紧找个地好好尝尝这种据说肉质鲜美无比的玩意儿。
“你要是喜欢这玩意儿,回头我在村里广播一下,让闲着的进山给你多弄点。咱这山里多的是这玩意儿,平时大家伙儿都没人愿意吃,没啥肉。”
李明光啪嗒吧嗒嘴,似乎在回味以前吃过的某到美味佳肴。看他那一脸回味的样子,李伟都不想打破他的“美好回忆”。
可惜——
“爷爷,你怎么老是发呆啊?要不我打电话给你儿子,让他带你去医院打针吧?”
李明光哭笑不得的看着一脸担心的盯着自己的大孙子,都不知道该怎么和他解释这件事里的个中缘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