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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p;“放下吧,”初一收了手里的长刀,刚要拿起匕首割肉,想了想就走去帐篷角落的水盆里,把手洗的干干净净这才重新坐下分肉,大口吃喝。
“准备好了吗,随时出发。”
“王放心,都准备好了。这次夜袭,必定万无一失。”
达布单膝跪地,右手扶着腰侧的刀柄,眼里的杀气简直要满溢出来。
初一微微皱了眉头,迅速吃完托盘里的肉,这才说道,“记得,老弱妇孺不可多杀,待得将来统一草原,她们有大用处。小米说她有法子,帮助草原出产有用之物,换回物资。”
达布好似有些不以为然,但是想想住在老熊岭那半年,亲眼所见之事,又忍不住低了头,“是,王。”
初一伸手从怀里拿出一把黄杨木梳,慢慢梳理好散乱毛糙的鬓发。他的动作很轻柔,捏着木梳的手指越是极小心,生怕把木梳捏坏一般。
待得梳理完,他又把梳子好好塞到胸口位置,再向下拍拍腰上的牛皮带,那里装了各色的药瓶,还有飞刀,关键时候,救了他不只一两次了。
他这才站起身,握了刀柄,高声道,“出发!”
达布立刻挑起门帘吆喝起来,营地里立刻喧闹起来,很快一百多匹战马,载着一百多骑士,旋风一般冲了出去,啥想了无尽的夜空,无垠的草原…
妇人们重新抬着充当营门的牛车回归原位,末了继续忙碌起来。
没有人想着要趁机造反,夺了营地,亦或者搞些破坏。
一来,那留下的几十骑士长刀还在泛着冷光,二来她们也麻木了。
草原不比中原,动荡之极。
即便没有战争,小部落也随时会被大部落吞并,就是不吞并,她们每日里也是如此劳作,半点儿不得闲。
反倒是如今跟着新王,将来当真有个造化,如同新王说的那般,造了城池,她们也不必再到处漂泊,居无定所。
同样的夜色下,悲欢离合,爱恨生死,却是不相同。
一夜过去,天色刚刚放光的时候,营地外终于又响起了铁蹄轰轰之声。
早起忙碌的妇人们迅速夹起了孩子,青壮也是上马握了长刀,随时准备迎战。毕竟没人知道,这马蹄声是得胜回来的自家人,还是灭掉自家人来接收地盘的仇家…
好在,苍天庇佑,那越跑越近的骑士虽然有些狼狈,但依旧能认得出是自己人。
众人忍不住欢呼起来,纷纷跑去开了营门。妇人们赶紧忙碌着,重新点燃了篝火,烧热水…
很快,大队人马就到了门前。
一百多人的马队围着三十几辆牛车,牛车上有妇孺,有捆绑的青壮,有帐篷,有锅碗瓢盆粮食等物资。最重要的还是马队后的那成群的牛羊和马匹。这就是部落壮大的根本!
众人越发忙的脚不沾地了,眨眼间,所有青壮都下了马,一碗热腾腾的马奶酒下肚儿,一晚上厮杀积累下的疲惫也就没了一半。
篝火堆旁围着,说起昨晚的夜袭,所有人都是兴奋异常,这次大胜比之先前每一次都顺利。不过损失了七八个人手,就灭了一个大部落。
初一手里拿了布巾擦抹干净脸上干涸的血迹,末了也不惧怕冷风,直接扯开袖子,露出流血的胳膊。
被夜袭的部落也不乏好手,即便他被高仁以各种理由挑拨,对打锻炼了半年,依旧在对方的勇士手下吃了一点小亏。
达布安排妥当俘获的人手和物资,就赶来帮忙。
最烈的酒浇下去半碗,初一疼得眉头狠狠哆嗦了一下。达布还要再洒伤药的时候,却被他拦住了,“这样小伤,不用敷药。”
达布怎么会不知道他是舍不得从老熊岭带回的伤药,正要劝说的时候,就有骑士从外边跑回来,嚷道,“王上,有商队来了!”
商队?
初一立刻就跳了起来,顾不得胳膊上的伤口,高声问道,“商队在哪里?可插了旗帜?”
那骑士许是跑了很远的路,狠狠咽了一口口水,勉强润润干痒的喉咙,这才说道,“正南一百里外,插了麦穗旗!”
“达布留下,其余人跟我走!”
初一胡乱掖好皮袄,就翻身重新上了马背。早早听得动静聚过来的十几个骑士也是随即跟了上去。他们之中大半都是当初住过老熊岭的,自然也跟着欢喜。
营地之人,眼见首领突然出去,都是有些不安。达布安抚两句,就继续忙碌去了。毕竟还有昨晚收获的物资和俘虏的人手不曾安置,忙碌的间隙,他忍不住还是皱了眉头。
王上对老熊岭的依恋,比他想象的还要深。这到底是好是坏…
不理会他的纠结,只说,日头升到头顶正中的时候,马队就带了四只箱子跑了回来。
sp;“放下吧,”初一收了手里的长刀,刚要拿起匕首割肉,想了想就走去帐篷角落的水盆里,把手洗的干干净净这才重新坐下分肉,大口吃喝。
“准备好了吗,随时出发。”
“王放心,都准备好了。这次夜袭,必定万无一失。”
达布单膝跪地,右手扶着腰侧的刀柄,眼里的杀气简直要满溢出来。
初一微微皱了眉头,迅速吃完托盘里的肉,这才说道,“记得,老弱妇孺不可多杀,待得将来统一草原,她们有大用处。小米说她有法子,帮助草原出产有用之物,换回物资。”
达布好似有些不以为然,但是想想住在老熊岭那半年,亲眼所见之事,又忍不住低了头,“是,王。”
初一伸手从怀里拿出一把黄杨木梳,慢慢梳理好散乱毛糙的鬓发。他的动作很轻柔,捏着木梳的手指越是极小心,生怕把木梳捏坏一般。
待得梳理完,他又把梳子好好塞到胸口位置,再向下拍拍腰上的牛皮带,那里装了各色的药瓶,还有飞刀,关键时候,救了他不只一两次了。
他这才站起身,握了刀柄,高声道,“出发!”
达布立刻挑起门帘吆喝起来,营地里立刻喧闹起来,很快一百多匹战马,载着一百多骑士,旋风一般冲了出去,啥想了无尽的夜空,无垠的草原…
妇人们重新抬着充当营门的牛车回归原位,末了继续忙碌起来。
没有人想着要趁机造反,夺了营地,亦或者搞些破坏。
一来,那留下的几十骑士长刀还在泛着冷光,二来她们也麻木了。
草原不比中原,动荡之极。
即便没有战争,小部落也随时会被大部落吞并,就是不吞并,她们每日里也是如此劳作,半点儿不得闲。
反倒是如今跟着新王,将来当真有个造化,如同新王说的那般,造了城池,她们也不必再到处漂泊,居无定所。
同样的夜色下,悲欢离合,爱恨生死,却是不相同。
一夜过去,天色刚刚放光的时候,营地外终于又响起了铁蹄轰轰之声。
早起忙碌的妇人们迅速夹起了孩子,青壮也是上马握了长刀,随时准备迎战。毕竟没人知道,这马蹄声是得胜回来的自家人,还是灭掉自家人来接收地盘的仇家…
好在,苍天庇佑,那越跑越近的骑士虽然有些狼狈,但依旧能认得出是自己人。
众人忍不住欢呼起来,纷纷跑去开了营门。妇人们赶紧忙碌着,重新点燃了篝火,烧热水…
很快,大队人马就到了门前。
一百多人的马队围着三十几辆牛车,牛车上有妇孺,有捆绑的青壮,有帐篷,有锅碗瓢盆粮食等物资。最重要的还是马队后的那成群的牛羊和马匹。这就是部落壮大的根本!
众人越发忙的脚不沾地了,眨眼间,所有青壮都下了马,一碗热腾腾的马奶酒下肚儿,一晚上厮杀积累下的疲惫也就没了一半。
篝火堆旁围着,说起昨晚的夜袭,所有人都是兴奋异常,这次大胜比之先前每一次都顺利。不过损失了七八个人手,就灭了一个大部落。
初一手里拿了布巾擦抹干净脸上干涸的血迹,末了也不惧怕冷风,直接扯开袖子,露出流血的胳膊。
被夜袭的部落也不乏好手,即便他被高仁以各种理由挑拨,对打锻炼了半年,依旧在对方的勇士手下吃了一点小亏。
达布安排妥当俘获的人手和物资,就赶来帮忙。
最烈的酒浇下去半碗,初一疼得眉头狠狠哆嗦了一下。达布还要再洒伤药的时候,却被他拦住了,“这样小伤,不用敷药。”
达布怎么会不知道他是舍不得从老熊岭带回的伤药,正要劝说的时候,就有骑士从外边跑回来,嚷道,“王上,有商队来了!”
商队?
初一立刻就跳了起来,顾不得胳膊上的伤口,高声问道,“商队在哪里?可插了旗帜?”
那骑士许是跑了很远的路,狠狠咽了一口口水,勉强润润干痒的喉咙,这才说道,“正南一百里外,插了麦穗旗!”
“达布留下,其余人跟我走!”
初一胡乱掖好皮袄,就翻身重新上了马背。早早听得动静聚过来的十几个骑士也是随即跟了上去。他们之中大半都是当初住过老熊岭的,自然也跟着欢喜。
营地之人,眼见首领突然出去,都是有些不安。达布安抚两句,就继续忙碌去了。毕竟还有昨晚收获的物资和俘虏的人手不曾安置,忙碌的间隙,他忍不住还是皱了眉头。
王上对老熊岭的依恋,比他想象的还要深。这到底是好是坏…
不理会他的纠结,只说,日头升到头顶正中的时候,马队就带了四只箱子跑了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