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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认为的可笑,对思考者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张汤端着面条上了二楼,这里有一个桌子,桌子上放着两碟子蔬菜,一碟子煎蛋,一碟子凉拌肉片。
荤素搭配的很漂亮。
红袖帮张汤,孟度吗,张氏搅拌好面条,就下楼吃饭去了,至于云琅却跟孟大,孟二一起非常没风度的坐在楼梯上吃自己盆子里的面条。
一边吃一边嘀嘀咕咕的说着话,看起来更像是野人,而不像大汉国的官员跟勋贵。
张氏根本就没心思吃饭,再美味的饭食对她3也没有什么吸引力,她全部的心思都放在儿子身上。
见张汤不由自主的端着饭碗趴在栏杆上,就小声的对丈夫道:“我不想再生孩子了,有他们两个就足够了,我儿看起来不傻!”
孟度点点头道:“也好,毕竟,名声太不好听了。”
张氏红着眼睛抓着丈夫的手道:“委屈你了,一条好好的汉子硬是……”
孟度摇头道:“不委屈啊,你也不看看那些同时跟我们在潜邸跟随陛下的人现在都是什么下场!
我能混到现在,就是因为谁都看不起我,谁都没把我当成威胁,所以才特别的蒙受陛下爱护,这几年来,委屈的是你。”
张氏摇摇头,看着吃饭吃的香甜的儿子对孟度道:“爵位我家有,虽然不高,却够用了,家里养鸡也不是什么太丢人的事情。”
孟度笑道:“随你……”
一笸箩,一笸箩的凉面随着劳作的云家仆役陆续回来,很快就不见了,四百多人一起吃饭,很壮观,也非常的香甜。
远处,云家的一座新楼正在拔地而起,一座楼阁的模样已经出现,被密密麻麻的脚手架包围着,从外形就能看出,这座楼一旦起来,将会非常的漂亮。
更远处,一群仆役依旧在修建围墙,云家的围墙并非是黄土夯制,而是用青砖跟一种奇怪的白灰粘合在一起。
围墙已经修建了很长一段,随着地势起伏,与长城的模样很像。
张汤丢下饭碗对坐在楼梯上的云琅道:“这就是人间啊!”
云琅将手里的饭盆朝张汤扬一下道:“如果大汉国的每一个百姓都能吃到云家这样的饭食,这个江山就是铁打一般的牢固。”
张汤笑道:“谁说不是呢!只是匈奴不除,大汉国永无宁日。”
“那就杀啊!来一个杀一个,来一百个杀一百个,杀掉一百万个,就没有匈奴敢来了。”
“说的轻巧,匈奴是那么好杀的?总要付出代价才成。”
张汤说完话,就事宜守在楼下的红袖再给他装一碗饭,就继续跟孟度说说笑笑,他觉得跟云琅商量国事完全是浪费时间。
云琅没有见过匈奴人,也没有切身感受到匈奴的危害,对他来说,匈奴就像远处的害虫一般,虽然讨厌,却不痛恨。
今天的天气很好,天空中一片云彩都没有,酷热的太阳烧烤着大地,才过中午,广袤的原野上就一个人都看不见了。
张汤形色匆匆的走了,孟度跟张氏却去看儿子孵小鸡去了,酷热的天气里,母鸡不会抱窝的,只能依靠人手。
曹襄浑身上下就穿了一条短裤,一连吃了四五天的猪油拌饭,让他的身体变得更加虚弱,主要是腹泻的厉害,不过,吃炖菜的习惯却已经形成了,对于猪油拌饭,曹襄的评价不错,准备等身体再强壮一些就继续吃。
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是勋贵子弟在很小的时候就养成的好习惯,放弃就等于失败的观念,非常的深入人心。
这家伙躺在藤椅上跟以前区别不大,最大的区别就是一张大肚皮快没有了,极速瘦下来的肚皮,导致他的皮肤松弛,软塌塌的挂在身上,如同一个频死的老妪。
云琅自然是同样的打扮,他的身体就好看的多,不但骨肉匀称,而且皮肤充满了光泽,全身上下,一块疤痕都找不见。
你认为的可笑,对思考者来说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张汤端着面条上了二楼,这里有一个桌子,桌子上放着两碟子蔬菜,一碟子煎蛋,一碟子凉拌肉片。
荤素搭配的很漂亮。
红袖帮张汤,孟度吗,张氏搅拌好面条,就下楼吃饭去了,至于云琅却跟孟大,孟二一起非常没风度的坐在楼梯上吃自己盆子里的面条。
一边吃一边嘀嘀咕咕的说着话,看起来更像是野人,而不像大汉国的官员跟勋贵。
张氏根本就没心思吃饭,再美味的饭食对她3也没有什么吸引力,她全部的心思都放在儿子身上。
见张汤不由自主的端着饭碗趴在栏杆上,就小声的对丈夫道:“我不想再生孩子了,有他们两个就足够了,我儿看起来不傻!”
孟度点点头道:“也好,毕竟,名声太不好听了。”
张氏红着眼睛抓着丈夫的手道:“委屈你了,一条好好的汉子硬是……”
孟度摇头道:“不委屈啊,你也不看看那些同时跟我们在潜邸跟随陛下的人现在都是什么下场!
我能混到现在,就是因为谁都看不起我,谁都没把我当成威胁,所以才特别的蒙受陛下爱护,这几年来,委屈的是你。”
张氏摇摇头,看着吃饭吃的香甜的儿子对孟度道:“爵位我家有,虽然不高,却够用了,家里养鸡也不是什么太丢人的事情。”
孟度笑道:“随你……”
一笸箩,一笸箩的凉面随着劳作的云家仆役陆续回来,很快就不见了,四百多人一起吃饭,很壮观,也非常的香甜。
远处,云家的一座新楼正在拔地而起,一座楼阁的模样已经出现,被密密麻麻的脚手架包围着,从外形就能看出,这座楼一旦起来,将会非常的漂亮。
更远处,一群仆役依旧在修建围墙,云家的围墙并非是黄土夯制,而是用青砖跟一种奇怪的白灰粘合在一起。
围墙已经修建了很长一段,随着地势起伏,与长城的模样很像。
张汤丢下饭碗对坐在楼梯上的云琅道:“这就是人间啊!”
云琅将手里的饭盆朝张汤扬一下道:“如果大汉国的每一个百姓都能吃到云家这样的饭食,这个江山就是铁打一般的牢固。”
张汤笑道:“谁说不是呢!只是匈奴不除,大汉国永无宁日。”
“那就杀啊!来一个杀一个,来一百个杀一百个,杀掉一百万个,就没有匈奴敢来了。”
“说的轻巧,匈奴是那么好杀的?总要付出代价才成。”
张汤说完话,就事宜守在楼下的红袖再给他装一碗饭,就继续跟孟度说说笑笑,他觉得跟云琅商量国事完全是浪费时间。
云琅没有见过匈奴人,也没有切身感受到匈奴的危害,对他来说,匈奴就像远处的害虫一般,虽然讨厌,却不痛恨。
今天的天气很好,天空中一片云彩都没有,酷热的太阳烧烤着大地,才过中午,广袤的原野上就一个人都看不见了。
张汤形色匆匆的走了,孟度跟张氏却去看儿子孵小鸡去了,酷热的天气里,母鸡不会抱窝的,只能依靠人手。
曹襄浑身上下就穿了一条短裤,一连吃了四五天的猪油拌饭,让他的身体变得更加虚弱,主要是腹泻的厉害,不过,吃炖菜的习惯却已经形成了,对于猪油拌饭,曹襄的评价不错,准备等身体再强壮一些就继续吃。
持之以恒,锲而不舍是勋贵子弟在很小的时候就养成的好习惯,放弃就等于失败的观念,非常的深入人心。
这家伙躺在藤椅上跟以前区别不大,最大的区别就是一张大肚皮快没有了,极速瘦下来的肚皮,导致他的皮肤松弛,软塌塌的挂在身上,如同一个频死的老妪。
云琅自然是同样的打扮,他的身体就好看的多,不但骨肉匀称,而且皮肤充满了光泽,全身上下,一块疤痕都找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