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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明明知道我在肖蒙身上占不到什么便宜的,可我还是神魂颠倒的上当了。她所说的“另外的地方”,只不过是她的裸露的手背。比起上次来,这种待遇简直就是严重的倒退。因为我事先也没来得及说清楚,到头来好像她又吃了很大的亏似的。
我是猪,认了吧。
可是我并不认为既然答应了的事就一定要办到。一个人的能力有限,有的超出能力控制范围的事情就算办不到也不会有人责怪你的,厄,至少我不会这样责怪自己。
回到市区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我毫不客气的把肖蒙的207CC开到自己家楼下然后跟她说拜拜。肖蒙恨得咬牙切齿,她应该早就想到的,怪只怪她贪图在路上睡得舒坦,让我来开车。反过来,我猜想要是她开车的话,也一定会把我仍在路上。那我就比她惨了,她现在虽然恨得咬牙切齿,可是车是她自己的,她只不过还需要开车回家而已。要是我被她丢在路上了,那才是欲哭无泪。
肖蒙说她两天后还要去找宋旭东,这一点我丝毫都不怀疑。说实话几个小时前在朝阳区科学路那里我们受的惊吓都不小,可是她冒险的精神和勇气除了让我赞叹之外,实在也很难激发我奋发勇敢和她携手共进的雄心。
我回家洗了个澡以后并没有觉得很疲倦,毕竟我睡了一个白天。回想起来,朝阳区那边太恐怖了,还是市区好。我又跑到楼顶上去,首先看了一下李莎的屋子,关着灯,大概是睡了。然后我又把目光头像灯火通明的街道,都市的夜景总是那么美的。我这个人比较……嗯,低调,但是我也懂得欣赏美的。离我住的地方没有多远就是光大的校园,那是我没有留下任何光彩记忆的母校。我不知道是不是该感谢她,要不是她,我也不会得到这份目前为止我还比较满意的工作,但是,我估计也不会让我连着遇上这惊心动魄的事情。
明天就是五一假期的最后一天了,我估计肖蒙可能会在家里写稿,拿到后天《光阴报》她负责的法制专栏去发。我对此毫不关心,我打算明天去一趟新世界数码城,去给李莎买一个PP的P4。我没有忘记她给我的希望,尽管我也懂得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的道理。
突然间我脑中闪过一道亮光,我可以不可以在李莎那里躲两天呢?到时候肖蒙来找不到我,不就没我什么事了?其实朝阳区也就是破旧一点,我们觉得恐怖那也只是我们自己恐怖片看多了,人家那里的居民还不是照样生活,说不定那边治安还好得多呢。这很有可能,因为我要是贼,也会觉得那边没有什么油水。
我觉得我这个想法很好,说句大实话,我真的不愿再去了。我和肖蒙没有什么交情,最多就是这一次她让我摸了她的手,那是她自己让我摸的,管我什么事?
一方面我觉得我这个想法很不错,但是另一方面我又在想,不管怎么说我也是个男人,就算我一无是处,答应过人家的事情总是要办到吧?既然我都可以把朝阳区理解为仅仅只是破旧而已,那我又何必那么害怕呢?要是我真的躲起来让她一个人去,那会不会太下作了一点呢?
生存还是死,这是哈姆雷特的问题。去还是不去,这是我的问题。我以为这个问题至少会困扰我一个晚上,但实际上我带着这个问题上床后不到五分钟就睡着了。我还是睡得很好,没有做什么梦。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太阳晒到了屁股才起床。想着明天就要上班了,我也格外的珍惜这个懒觉,我甚至差点连给李莎买P4的打算都忘了。
我一点也不知道明天肖蒙来找我地时候该怎么办。这让我感到烦躁。我拼命地又在床上躺了两个小时。终于证明睡着不起其实也不是一件容易地事情。我只能起床。换了一身衣服和心情去新世界。PP地P4不便宜啊。我是不是在犯傻呢?唉。像我这样地人有几次犯傻地机会呢?就当是跟我们股里地大妈打麻将放了... -->>
我明明知道我在肖蒙身上占不到什么便宜的,可我还是神魂颠倒的上当了。她所说的“另外的地方”,只不过是她的裸露的手背。比起上次来,这种待遇简直就是严重的倒退。因为我事先也没来得及说清楚,到头来好像她又吃了很大的亏似的。
我是猪,认了吧。
可是我并不认为既然答应了的事就一定要办到。一个人的能力有限,有的超出能力控制范围的事情就算办不到也不会有人责怪你的,厄,至少我不会这样责怪自己。
回到市区已经是凌晨两点多了,我毫不客气的把肖蒙的207CC开到自己家楼下然后跟她说拜拜。肖蒙恨得咬牙切齿,她应该早就想到的,怪只怪她贪图在路上睡得舒坦,让我来开车。反过来,我猜想要是她开车的话,也一定会把我仍在路上。那我就比她惨了,她现在虽然恨得咬牙切齿,可是车是她自己的,她只不过还需要开车回家而已。要是我被她丢在路上了,那才是欲哭无泪。
肖蒙说她两天后还要去找宋旭东,这一点我丝毫都不怀疑。说实话几个小时前在朝阳区科学路那里我们受的惊吓都不小,可是她冒险的精神和勇气除了让我赞叹之外,实在也很难激发我奋发勇敢和她携手共进的雄心。
我回家洗了个澡以后并没有觉得很疲倦,毕竟我睡了一个白天。回想起来,朝阳区那边太恐怖了,还是市区好。我又跑到楼顶上去,首先看了一下李莎的屋子,关着灯,大概是睡了。然后我又把目光头像灯火通明的街道,都市的夜景总是那么美的。我这个人比较……嗯,低调,但是我也懂得欣赏美的。离我住的地方没有多远就是光大的校园,那是我没有留下任何光彩记忆的母校。我不知道是不是该感谢她,要不是她,我也不会得到这份目前为止我还比较满意的工作,但是,我估计也不会让我连着遇上这惊心动魄的事情。
明天就是五一假期的最后一天了,我估计肖蒙可能会在家里写稿,拿到后天《光阴报》她负责的法制专栏去发。我对此毫不关心,我打算明天去一趟新世界数码城,去给李莎买一个PP的P4。我没有忘记她给我的希望,尽管我也懂得希望越大,失望越大的道理。
突然间我脑中闪过一道亮光,我可以不可以在李莎那里躲两天呢?到时候肖蒙来找不到我,不就没我什么事了?其实朝阳区也就是破旧一点,我们觉得恐怖那也只是我们自己恐怖片看多了,人家那里的居民还不是照样生活,说不定那边治安还好得多呢。这很有可能,因为我要是贼,也会觉得那边没有什么油水。
我觉得我这个想法很好,说句大实话,我真的不愿再去了。我和肖蒙没有什么交情,最多就是这一次她让我摸了她的手,那是她自己让我摸的,管我什么事?
一方面我觉得我这个想法很不错,但是另一方面我又在想,不管怎么说我也是个男人,就算我一无是处,答应过人家的事情总是要办到吧?既然我都可以把朝阳区理解为仅仅只是破旧而已,那我又何必那么害怕呢?要是我真的躲起来让她一个人去,那会不会太下作了一点呢?
生存还是死,这是哈姆雷特的问题。去还是不去,这是我的问题。我以为这个问题至少会困扰我一个晚上,但实际上我带着这个问题上床后不到五分钟就睡着了。我还是睡得很好,没有做什么梦。一直到第二天中午太阳晒到了屁股才起床。想着明天就要上班了,我也格外的珍惜这个懒觉,我甚至差点连给李莎买P4的打算都忘了。
我一点也不知道明天肖蒙来找我地时候该怎么办。这让我感到烦躁。我拼命地又在床上躺了两个小时。终于证明睡着不起其实也不是一件容易地事情。我只能起床。换了一身衣服和心情去新世界。PP地P4不便宜啊。我是不是在犯傻呢?唉。像我这样地人有几次犯傻地机会呢?就当是跟我们股里地大妈打麻将放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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