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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钓·克星
风筝事件虽然已经过去了几天,然而我的心中仍然有些放不下那孤苦伶仃的阮老汉,身体好了之后特意去探望了他几回,许是因为姑娘我乖巧可爱(呕),又许是因为我亲切善良(再呕),再许是我……(STOP!)总之阮老汉已经不像初次见面时那样对我假以声色了,加上我时常开导他,给他说说笑话猜猜谜什么的,几次闲聊下来就把我当做了大侄女儿一样无话不谈了。
当然……敬老爱老是传统美德,人尽其用也是生存法则。接近阮老汉并不仅仅是爱心使然,重要的一点是,我看中了阮老汉独居的那所院子。阮老汉和阮铃儿相依为命,现居的那套小合院儿是上一辈儿传下来的,如今阮铃儿死了,她原先睡的那间西厢房就空了下来,现在阮老汉一个人住着,显得十分的空落。
我的计划是:倘若岳清音哪天突然翻脸,坚决不肯认我这个雀占鸠巢的妹妹,硬是要将我赶出府去——或者生出其他什么变故,我也好有个退路,先同阮老汉打好关系,将来租住在他家,一来有了落脚之地,二来相互也有照应。前些日子我疯狂逛街的目的也正是为了找套便宜的住处,如今认识了阮老汉倒也省了不少事。
至于生活费方面的问题,岳灵歌每月有二两银子的零花钱,幸好她不是爱花钱的主儿,攒下来的大概有二、三十两,再加上她那为数不多的首饰——首饰店我也逛了不少家,相同商品的物价已经了然于胸,若拿去当铺典当成银两,也不至于太吃亏。杂七杂八估算下来大约也能凑个一百来两,以天龙朝的物价标准来说,足够我省吃俭用过个两三年的。
虽说现在还没有发现岳家哥哥要赶我出府的苗头,不过未雨绸缪,一切还是先做好万全准备的为妙。
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我认为是时候向阮老汉提前打好招呼了,于是今日一大早,我既未带丫头也未带小厮,悄悄地从偏门出了府。偏门只有两个守门家丁,以防万一,我走之前微笑着告诉他二人:“我去给哥哥买一些补品,为了给他惊喜,此事要保密,你们两个可莫要说漏嘴了哟!”两个家丁连忙点头应是。
一路也不耽搁,直奔阮老汉的住所而去。租住的原因自然不能告诉他,且他一直也不知道我是刑部中大夫岳明皎的女儿,只当是普通的富家小姐,我还忽悠他说我是庶出的,在家常受欺负——于是只对他说届时我若被正室赶出家门,只怕要先在他这里租住一段时间,阮老汉当即便答应了,反正又不是白住他的,乐得送个顺水人情。
顺利搞定此事,我心中总算踏实了些,来的时候我是由城内穿街过巷走的最近的路,回去的时候便不急了,因此择路沿了城西的一条大河不慌不忙地边欣赏景色边往回走。
此河名唤“虞渊”,而虞渊是传说中日落的地方。河面宽广,衔有远山,堤边青草茵茵,垂柳郁郁,偶有凉风拂面,实是惬意非常。
慢慢踏了青草沿河而行,摘两朵雪白小花簪于鬓上,正自得其乐间,忽见前方柳树下躺了一个人,双臂枕于头下,用一只大斗笠盖着脸,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秋色粗布衫,悠闲地翘着二郎腿,裤脚高高地挽在膝头,露出两截修长结实的小腿和一双赤着的大脚丫子,翘起来的那只脚丫子的趾缝间还夹着一根狗尾巴草,随着微风四外摇摆。在他的身旁用戳在地面的树杈架着一杆钓竿,钓线垂入河中,另还有一只鱼篓和两只胡乱丢在那里的木屐子。
原来是个垂钓的,见我近前仍旧一动不动,想是已酣然入梦,还真是悠闲呢。
我向河里瞅了瞅,并未见到鱼儿咬钩,心说这家伙究竟是来钓鱼的还是来睡觉的,这会子就算是有鱼上钩他也狗屁不知。再转回脸来瞅瞅这人,身上衣衫虽粗简,却是随性自然,两只大脚虽赤着,倒也干净红润,悠哉游哉地仰卧于天地之间,不被红尘而扰,不为凡世所忧,澹泊明志,宁静致远,竟是位逍遥自在人。
心中不由对这人有了些好感,因他所拥有的这份随心所欲正是我欲达却达不到的。若说现在的我确实不愁吃穿,然而幽闺深邃,女子慎行,并不能真正的做到畅所欲言、为所欲为,最好的结果不过是嫁个有钱人富贵终老,慢慢被这古代世界所同化所束缚,彻底变成一个古人。
对我这个现代人来说束缚是可怕的,封建君主制下的古人没有几人能真正了解自由的含义,因此他们习惯了被各种东西束缚,可我……我能习惯么?想要做富贵米虫,就必得放弃自由,有得必有失,富贵与自由哪一个更适合我这个没有任何自主谋生能力的弱女子在古代生存下去?不要太理想主义,答案是刺耳且凉薄的:富贵。
正因为这答案对我来说早就显而易见,所以我此时才更羡慕身边这人拥有着另一个答案。忍不住蹲身轻轻坐在他旁边的草地上,抱着膝头望住泛着微澜的河面,任轻风拂着发丝和衣袂,仿佛一时间也沾染到了他的悠然惬意,心中竟也轻松愉悦起来,忍不住胡思乱想:其实……若嫁了这样的一个人……也未尝是件坏事……
我无聊的想像一经脱缰便很难收住,河面平静依旧,我脑中却已风云际会,正意淫得酣畅淋漓之时,忽觉得脸上一阵湿凉,抬头望去,见不知何时竟然落起了密密绵绵的小雨,天空一水儿的青灰,让人突然有种失重感。
果然是六月天,孩儿脸,说变就变。就在我仰着脖儿冲老天眨巴眼儿的时候,突然眼前一暗,一顶大大的斗笠就扣在了我的头上。
这……斗笠?难道是……身边这个家伙的?他……竟还是个好心人呢!
我半是感激半是期待地慢慢扭过头去,见他果然已经醒了,蹲在我身后侧方,赤着的双脚踏在松软的草皮上,袖口也被挽到了肘部,两根结实的小臂搭在膝盖上,一只大手还捏着方才的那颗狗尾巴草。我用一根手指将下压的斗笠沿儿抬高,然后视线里就出现了这人的一张笑脸。
呃……那个……告诉我,这一定是幻觉……怎么、怎么会是他……
“季大人……今天不坐堂么?”我虚弱无力地含笑问道。
这深深的眉眼,这玩味的笑容,不、不是那季大狗官还、还能是谁!——嗷MY GOD!
见惯了他大红官袍在身的样子,如今乍一换了普通衣衫凭添了几分闲散慵懒,然、然而依旧是让人讨厌!看他这副对我的存在毫不感到惊讶的样子,显而易见这家伙从一开始就知道我坐在他的身边!他、他他他竟然装睡到现在!真真气死我了。
天可怜见啊!我纯洁又甜美的第一次小小心动啊!竟然如此凄惨地浪费在了这个狗官的身上啊!天理何在啊!惨绝人寰啊!哇啦哇啦啊!
季狗官眼底笑意浓浓,回答我的话道:“为兄偶尔也想偷偷懒呢。”
我完全不想再说话了,默默从草地上站起身,掸掸身上沾的草叶子,本想把斗笠还给他,但一看雨似乎越下越大,立刻就打消了这念头。狗官也站起身来,穿上他那双大大的木屐,而后收了钓竿,拎上鱼篓,冲我笑道:“灵歌妹妹是想先找个地方暂时避雨还是直接回府呢?”
“这雨大概一时半刻停不了,灵歌还是直接回去的好。”我轻声道。
“那为兄送妹妹回府。”狗官笑眯眯地做了个请的手势示意我走先。
我原欲拒绝他,但一想他的斗笠还在我的头上,只好默允。沿了河堤快步而行,没走多久雨势竟然滂沱起来,忍不住回头看了眼走在身后的狗官,见他身上衣衫早已湿透,紧紧贴住皮肤,倒勾勒出一副好曲线……咳咳。
“大人……找个地方避避雨罢……”我终究还是没能硬下心肠。
狗官一手遮在额前挡住滑下面颊的雨水,向我笑道:“这雨大概要下很久,还是赶回府去的好。”
那……这可是你说的,到时感冒发烧可不能怪我,斗笠也是你自己愿意给我用的,这人情可不算数!
不再多言,我加快步子,几乎一路小跑地奔回了岳府,狗官才要奔着大门而去,我连忙轻声叫住他:“大人……走偏门罢。”狗官挑着眉毛好笑地望着我,我不予理会,带了他绕到了偏门,守门家丁将我俩让进府去。
“大人的衣服湿透了,不妨先换上家兄的干衣服,以免伤风,待雨停了再走不迟。”我一边带着狗官穿庭过院一边佯作关心地道。
“如此有劳灵歌妹妹了。”狗官毫不客气地笑着应了,害我心中后悔不该多那一句嘴,岳家父子此时都不在府中,作为唯一的主人,姑娘我还得陪他歇着陪他喝茶陪他聊天儿(所谓三陪“小姐”),简直是自找苦吃。
平时伺候岳清音起居的只有小厮长乐一人,偏巧他今儿还回家去了——岳府的规矩还是有那么一点点人性化的,每个仆人每月都有一天的探亲假,家不在本地的仆人可以攒到一起休。
是以……只好由我亲自引了季狗官前往岳清音所住的地方。由于对那位心思缜密的哥哥避之唯恐不及,所以我从来没有接近过他的住所,也就是趁他不在家的时候为了熟悉府中环境远远地向这边望过一望,当时就十分地羡慕他居住的环境。
与我独占一个小跨院儿不同,岳老哥是居于一... -->>
垂钓·克星
风筝事件虽然已经过去了几天,然而我的心中仍然有些放不下那孤苦伶仃的阮老汉,身体好了之后特意去探望了他几回,许是因为姑娘我乖巧可爱(呕),又许是因为我亲切善良(再呕),再许是我……(STOP!)总之阮老汉已经不像初次见面时那样对我假以声色了,加上我时常开导他,给他说说笑话猜猜谜什么的,几次闲聊下来就把我当做了大侄女儿一样无话不谈了。
当然……敬老爱老是传统美德,人尽其用也是生存法则。接近阮老汉并不仅仅是爱心使然,重要的一点是,我看中了阮老汉独居的那所院子。阮老汉和阮铃儿相依为命,现居的那套小合院儿是上一辈儿传下来的,如今阮铃儿死了,她原先睡的那间西厢房就空了下来,现在阮老汉一个人住着,显得十分的空落。
我的计划是:倘若岳清音哪天突然翻脸,坚决不肯认我这个雀占鸠巢的妹妹,硬是要将我赶出府去——或者生出其他什么变故,我也好有个退路,先同阮老汉打好关系,将来租住在他家,一来有了落脚之地,二来相互也有照应。前些日子我疯狂逛街的目的也正是为了找套便宜的住处,如今认识了阮老汉倒也省了不少事。
至于生活费方面的问题,岳灵歌每月有二两银子的零花钱,幸好她不是爱花钱的主儿,攒下来的大概有二、三十两,再加上她那为数不多的首饰——首饰店我也逛了不少家,相同商品的物价已经了然于胸,若拿去当铺典当成银两,也不至于太吃亏。杂七杂八估算下来大约也能凑个一百来两,以天龙朝的物价标准来说,足够我省吃俭用过个两三年的。
虽说现在还没有发现岳家哥哥要赶我出府的苗头,不过未雨绸缪,一切还是先做好万全准备的为妙。
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我认为是时候向阮老汉提前打好招呼了,于是今日一大早,我既未带丫头也未带小厮,悄悄地从偏门出了府。偏门只有两个守门家丁,以防万一,我走之前微笑着告诉他二人:“我去给哥哥买一些补品,为了给他惊喜,此事要保密,你们两个可莫要说漏嘴了哟!”两个家丁连忙点头应是。
一路也不耽搁,直奔阮老汉的住所而去。租住的原因自然不能告诉他,且他一直也不知道我是刑部中大夫岳明皎的女儿,只当是普通的富家小姐,我还忽悠他说我是庶出的,在家常受欺负——于是只对他说届时我若被正室赶出家门,只怕要先在他这里租住一段时间,阮老汉当即便答应了,反正又不是白住他的,乐得送个顺水人情。
顺利搞定此事,我心中总算踏实了些,来的时候我是由城内穿街过巷走的最近的路,回去的时候便不急了,因此择路沿了城西的一条大河不慌不忙地边欣赏景色边往回走。
此河名唤“虞渊”,而虞渊是传说中日落的地方。河面宽广,衔有远山,堤边青草茵茵,垂柳郁郁,偶有凉风拂面,实是惬意非常。
慢慢踏了青草沿河而行,摘两朵雪白小花簪于鬓上,正自得其乐间,忽见前方柳树下躺了一个人,双臂枕于头下,用一只大斗笠盖着脸,穿一件洗得发白的秋色粗布衫,悠闲地翘着二郎腿,裤脚高高地挽在膝头,露出两截修长结实的小腿和一双赤着的大脚丫子,翘起来的那只脚丫子的趾缝间还夹着一根狗尾巴草,随着微风四外摇摆。在他的身旁用戳在地面的树杈架着一杆钓竿,钓线垂入河中,另还有一只鱼篓和两只胡乱丢在那里的木屐子。
原来是个垂钓的,见我近前仍旧一动不动,想是已酣然入梦,还真是悠闲呢。
我向河里瞅了瞅,并未见到鱼儿咬钩,心说这家伙究竟是来钓鱼的还是来睡觉的,这会子就算是有鱼上钩他也狗屁不知。再转回脸来瞅瞅这人,身上衣衫虽粗简,却是随性自然,两只大脚虽赤着,倒也干净红润,悠哉游哉地仰卧于天地之间,不被红尘而扰,不为凡世所忧,澹泊明志,宁静致远,竟是位逍遥自在人。
心中不由对这人有了些好感,因他所拥有的这份随心所欲正是我欲达却达不到的。若说现在的我确实不愁吃穿,然而幽闺深邃,女子慎行,并不能真正的做到畅所欲言、为所欲为,最好的结果不过是嫁个有钱人富贵终老,慢慢被这古代世界所同化所束缚,彻底变成一个古人。
对我这个现代人来说束缚是可怕的,封建君主制下的古人没有几人能真正了解自由的含义,因此他们习惯了被各种东西束缚,可我……我能习惯么?想要做富贵米虫,就必得放弃自由,有得必有失,富贵与自由哪一个更适合我这个没有任何自主谋生能力的弱女子在古代生存下去?不要太理想主义,答案是刺耳且凉薄的:富贵。
正因为这答案对我来说早就显而易见,所以我此时才更羡慕身边这人拥有着另一个答案。忍不住蹲身轻轻坐在他旁边的草地上,抱着膝头望住泛着微澜的河面,任轻风拂着发丝和衣袂,仿佛一时间也沾染到了他的悠然惬意,心中竟也轻松愉悦起来,忍不住胡思乱想:其实……若嫁了这样的一个人……也未尝是件坏事……
我无聊的想像一经脱缰便很难收住,河面平静依旧,我脑中却已风云际会,正意淫得酣畅淋漓之时,忽觉得脸上一阵湿凉,抬头望去,见不知何时竟然落起了密密绵绵的小雨,天空一水儿的青灰,让人突然有种失重感。
果然是六月天,孩儿脸,说变就变。就在我仰着脖儿冲老天眨巴眼儿的时候,突然眼前一暗,一顶大大的斗笠就扣在了我的头上。
这……斗笠?难道是……身边这个家伙的?他……竟还是个好心人呢!
我半是感激半是期待地慢慢扭过头去,见他果然已经醒了,蹲在我身后侧方,赤着的双脚踏在松软的草皮上,袖口也被挽到了肘部,两根结实的小臂搭在膝盖上,一只大手还捏着方才的那颗狗尾巴草。我用一根手指将下压的斗笠沿儿抬高,然后视线里就出现了这人的一张笑脸。
呃……那个……告诉我,这一定是幻觉……怎么、怎么会是他……
“季大人……今天不坐堂么?”我虚弱无力地含笑问道。
这深深的眉眼,这玩味的笑容,不、不是那季大狗官还、还能是谁!——嗷MY GO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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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可怜见啊!我纯洁又甜美的第一次小小心动啊!竟然如此凄惨地浪费在了这个狗官的身上啊!天理何在啊!惨绝人寰啊!哇啦哇啦啊!
季狗官眼底笑意浓浓,回答我的话道:“为兄偶尔也想偷偷懒呢。”
我完全不想再说话了,默默从草地上站起身,掸掸身上沾的草叶子,本想把斗笠还给他,但一看雨似乎越下越大,立刻就打消了这念头。狗官也站起身来,穿上他那双大大的木屐,而后收了钓竿,拎上鱼篓,冲我笑道:“灵歌妹妹是想先找个地方暂时避雨还是直接回府呢?”
“这雨大概一时半刻停不了,灵歌还是直接回去的好。”我轻声道。
“那为兄送妹妹回府。”狗官笑眯眯地做了个请的手势示意我走先。
我原欲拒绝他,但一想他的斗笠还在我的头上,只好默允。沿了河堤快步而行,没走多久雨势竟然滂沱起来,忍不住回头看了眼走在身后的狗官,见他身上衣衫早已湿透,紧紧贴住皮肤,倒勾勒出一副好曲线……咳咳。
“大人……找个地方避避雨罢……”我终究还是没能硬下心肠。
狗官一手遮在额前挡住滑下面颊的雨水,向我笑道:“这雨大概要下很久,还是赶回府去的好。”
那……这可是你说的,到时感冒发烧可不能怪我,斗笠也是你自己愿意给我用的,这人情可不算数!
不再多言,我加快步子,几乎一路小跑地奔回了岳府,狗官才要奔着大门而去,我连忙轻声叫住他:“大人……走偏门罢。”狗官挑着眉毛好笑地望着我,我不予理会,带了他绕到了偏门,守门家丁将我俩让进府去。
“大人的衣服湿透了,不妨先换上家兄的干衣服,以免伤风,待雨停了再走不迟。”我一边带着狗官穿庭过院一边佯作关心地道。
“如此有劳灵歌妹妹了。”狗官毫不客气地笑着应了,害我心中后悔不该多那一句嘴,岳家父子此时都不在府中,作为唯一的主人,姑娘我还得陪他歇着陪他喝茶陪他聊天儿(所谓三陪“小姐”),简直是自找苦吃。
平时伺候岳清音起居的只有小厮长乐一人,偏巧他今儿还回家去了——岳府的规矩还是有那么一点点人性化的,每个仆人每月都有一天的探亲假,家不在本地的仆人可以攒到一起休。
是以……只好由我亲自引了季狗官前往岳清音所住的地方。由于对那位心思缜密的哥哥避之唯恐不及,所以我从来没有接近过他的住所,也就是趁他不在家的时候为了熟悉府中环境远远地向这边望过一望,当时就十分地羡慕他居住的环境。
与我独占一个小跨院儿不同,岳老哥是居于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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